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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殺放生文章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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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盡福崇(4),生入聖賢之域,沒(5)登極樂之邦。

     蘇州虎嘯橋放生池園,原由蘇州濟生分會所創辦。

    于民國二十四年,送與靈岩山寺作下院。

    監院妙真師,以承此厚贶(6),尤須進行放生之事。

    以期當地仁人及見聞者,鹹體放生之意,因之戒殺護生。

    俾鳥獸魚鼈鹹若,庶民胞物與之說不成空談,而仁民愛物之風日益發展矣。

    于是與前在濟生會諸居士楊君達洤、袁君孝谷、曹君崧喬等,及此次發起人真達和尚、慧常居士諸缁素,組織一放生會。

    凡入會者,各宜戒殺茹素,以身作則。

    而人之好善,孰不如我,相觀而善,其效甚大。

    如不能頓斷,亦當漸減。

    減至于極,則殺業永息。

    若一人一生不殺,則所活生命無算(7),況由一人以至十百千萬人,則成不放之普放常放乎? 殺劫彌漫,匪兵一至,人民悉遭塗炭。

    彼此素不相識,或一見即殺,或拷打炮烙,逼索錢财。

    約現生論,實為橫罹其禍。

    然果必有因,因必招果。

    試思世人為口腹故殺害生命,種種慘酷誰能忍受?由習慣故,不但不生憐憫,而且反發歡樂,以緻循環報複,成此劫運。

    諸佛、菩薩為救殺劫現身異類,亦受人殺。

    既殺之後,見諸異相,方知佛現,因各戒殺。

    光于民二十年,為貴池劉公魯跋(8)《豬齒臼佛記贊》(9)。

    文曰:“一切衆生,皆具佛性,由迷背(10)故,遂失其正。

    起貪、瞋、癡,造殺、盜、淫,食他之肉,資己之身。

    殺業既結,曆劫互戕,如來愍之,為作慈航。

    大啟慈訓,人猶不信,特示形儀(11),以期随順。

    蛤蜊蚌殼,牛腰羊蹄,豬齒鼈腹,均有佛栖。

    有宋職氏,殺豬棄首,犬守四日,不敢下口。

    逐犬析骨,齒臼現佛,绀目螺發,俨然大覺。

    未殺之前,均謂是畜,已殺之後,方知是佛。

    是知殺生,不殊(12)殺佛,即非佛現,亦未來佛。

    殺而食之,罪逾海嶽(13),急宜痛戒,庶可解脫。

    晁氏兄弟,為文為贊,義理淵深,文詞璀璨。

    天池書寫,諸公題跋,永用警策(14),啟牖(15)後覺。

    既明此義,孰敢行殺。

    争地争城,遂息傾軋(16)。

    貴池劉公,笃信佛法,保存徐書,題跋充洽(17)。

    令嗣公魯,持以相示,敬書數語,藉(18)表我志。

    願見聞者,吃素戒殺,定可現生,歸極樂刹。

    ”此跋文雖粗淺,頗可觀感。

    敬錄原文,以期息滅嗜殺食肉之癡心,發起戒殺茹素之善念。

    佛、菩薩現身異類,弭世殺劫,散見群書,閱《觀音本迹頌》,物類現相,可知梗概。

    以佛視一切衆生皆是佛,故不忍互相殘殺,永沉惡道,乃為此種種驚人視聽之示現,可不深長思乎?(《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一《靈岩山寺下院放生池附設放生會緣起碑記》) 【注釋】 (1)仰副天心:與天意相稱。

     (2)雨旸時若:晴雨适時﹐氣候調和。

     (3)業消智朗:佛教術語,指罪業消盡,智光朗照。

     (4)障盡福崇:業障消盡,福報增長。

     (5)沒(mò):壽終。

     (6)厚贶(kuàng):豐厚的贈禮。

     (7)無算:無法算計。

    形容數目多。

     (8)跋:寫在書籍或文章的後面,多用以評介内容或說明寫作經過等。

     (9)《豬齒臼佛記贊》:一篇關于記叙豬齒上現佛像事情與禮贊的文章。

     (10)迷背:迷惑違背。

     (11)形儀:儀容,儀表。

     (12)不殊:沒有兩樣,等同的意思。

     (13)罪逾海嶽:罪行深過海、超過山,比喻罪行之大。

     (14)警策:督教而使之儆戒振奮。

     (15)啟牖:啟發誘導。

    牖,通“誘”。

     (16)傾軋:以争吵、摩擦和對立為特色的持久的不和。

     (17)充洽:周遍。

    這裡指推廣。

     (18)藉:借助。

     【按】 第一段從天人相應的角度談推行仁愛的必要性。

    天地之大德曰生,人民之大本曰善。

    生則既包括人類,也包括動物植物;善則既愛同胞,也愛動物。

    這樣做的結果是人民安樂,天下太平。

    第二段介紹靈岩山寺下院蘇州虎嘯橋放生池園成立放生會的情況。

    第三段分析劫運的由來是由于殺生吃肉,以緻循環報複。

    最後引用大師自己撰寫的《豬齒臼佛記贊》以警醒世人,因為一切衆生都有佛性,于未來世都可以成佛,佛菩薩示現在動物體内,令殺生食肉者覺悟罪孽深重,盡早改悔。

     22.常熟蓮華庵放生池碑記 乾為大父,坤為大母,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此儒者民物一視(1)之素志也。

    嚴禁傷胎破卵,必使鳥獸魚鼈鹹若,此聖王勝殘去殺之德政也。

    良以天地之大德曰生,民物之大苦曰殺。

    勝殘去殺,須由小而至大;仁民愛物,必自易而至難。

    倘不推本于涵養仁恕,必至舍小取大,舍易取難。

    日行殘殺,而妄冀仁民愛物,則徒成空談,決難實行其事矣。

    何以言之?小兒平民皆能實行愛物之事。

    行之既久,滿腔仁慈,日後得位行政,便可大庇群黎。

    即隐居一鄉,亦可以身率物(2),移風易俗。

    如是則仁民之道自愛物培植而來者,方可周遍圓滿而無弊;不由愛物來者,于現生似無所憾,于将來大有可虞。

    以既種殘殺物類之因,難免循環報複之果。

    願仁民者,當慎思焉! 放生一事,原為啟發現未人之善心,以期戒殺茹素,普令含識各得其所,各盡天年。

    近之則息殺因,遠之則滅殺果。

    小之則全吾心之純仁,大之則弭世界之殺劫。

    且勿以為不急之務而漠然置之也。

     蓮華庵者,四周皆水,中湧一洲,築庵其上,供奉西方三聖。

    敦請(3)戒德僧人為之住持。

    境地清幽,紅塵不到。

    修持嚴密,戒德遠聞。

    庵前河中,以栅隔斷,作放生池。

    自明以來,為時久遠。

    現有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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