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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個重要的關鍵—建立對心性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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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它的貪戀不舍來說叫情愛,總是生滅的妄心而已。

     心的現象,細分是很複雜的,不但起心動念是一個極複雜的過程,它不是一下子就取得完成的形态,而且所起的心念的性質,又各有不同。

    佛法對于心理現象和思維規律的說明,最為詳明,遠超一般心理學之上。

    如西方機能派心理學(Functionalism)以研究心意為主,專研究一切意識狀态對于人類的作用和影響,大抵不出佛法第六意識及跟它相應的心所,而且有遺漏舛誤。

    至行為派心理學(Behaviorism)以為人類意識渺茫無據,無從研究,必須藉一般動物的全身行為加以觀察、測驗和比較,雖漸能窺及肉身與藏識隐秘的流行活動的情況,但終不能明确。

    此外雖尚有幾派,但大緻皆同。

     佛法把心分為八個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

    我們平常能見色聞聲等,是前面五個識的作用,這譬如門口招徕客貨的人;第六意識由前五識所引起,活動的力量最強,這譬如接收客貨入棧的專使;第七末那識,“末那”譯為“意”,意就是思量,它堅固執住第八識為我,恒常思量,為煩惱的根本,這譬如完全憑主觀來收受貨物的人;第八阿賴耶識,譯為藏識,我們有生以來,所經過的千萬事情,都能不忘,學習技能工巧,而能辦成,都是這藏識的作用。

    它能含藏一切種子,這譬如大棧房,一切大小、好壞、淨污等物,無不藏入。

    這第八識原是真妄和合,為諸識的根本,力用很大,衆生的六道流轉,就是由六識的造業,而由它去受報。

    這八個識,也叫做八個心王。

    另有五十一個為心所有的各種思想現象,叫做五十一個心所。

    其中五個是起心動念的必經步驟,叫做“遍行心所”—觸(接觸)、作意(注意)、受(感受)、想(想象)、思(思維),這五個是連貫的;五個是各有各的境界,并不連貫,叫做“别境心所”—欲(欲望)、勝解(認為)、念(記憶)、定(專注)、慧(判斷);有十一個“善心所”是作一切善事、自利利人的依據—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有六個是“根本煩惱心所”,是一切煩惱的總根—貪、嗔、癡、慢、疑、惡見;有二十個是“随煩惱心所”,是随根本煩惱而起的—忿、恨、惱、覆、诳、謅、驕、害、嫉、悭、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不靜)、失正念、不正知(謬解)、散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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