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重圍,但梅瑞姆相信,為了救她,他肯定會重返康哇社的村莊。
寡不敵衆,克拉克單槍匹馬,完全有可能被敵人殺死。
客人們終于來了。
一共三位男士兩位婦人——她們是那兩個年紀大一點的先生的妻子。
這一行五人中最年輕的成員名叫莫裡森·貝尼斯——貴族子弟,一個相當有錢的小夥子。
他厭倦了歐洲大城市的繁華與奢侈,想趁這個機會到另外一塊大陸尋求快樂與刺激。
那些與歐洲迥然不同的習俗風情,他看了覺得難以置信,但這并不影響他對于異國風情所感到的新奇與贊美,也不影響和當地上人的交往——如果在家裡,這種事情他一定連想都不敢想。
他和藹可親,對誰都一視同仁,禮貌周全。
對于那些他認為品格低下的人,也隻不過言談舉止稍稍謹慎一點罷了。
他體格健壯,儀表堂堂,而且頭腦清晰,每逢沾沾自喜,自以為是的時候,總能約束自己,以普通民衆自居。
為此,他博得了一個“平民化”的好名聲,很受人們的擁戴。
當然,有時候,他那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弱點也很明顯,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從來不願意成為别人的負擔。
這便是莫裡森·貝尼斯在歐洲奢華的文明社會裡的一個寫照。
不過這位莫裡森·貝尼斯在中非地區會是個什麼樣子就很難說了。
起初,梅瑞姆在這些陌生人面前總是局促不安,沉默寡言。
她的兩位恩人覺得對于她充滿傳奇色彩的過去還是不提為好,因此,對客人們說,他們是姑娘的監護人。
至于她的父母雙親因為不便細問,誰也沒有深究。
客人們都覺得她文靜秀美,天真無邪,活潑可愛,從不裝腔作勢,而且對離奇、有趣的叢林生活十分熟悉。
這一年裡,她和先生以及“MyDear”經常到從林裡騎馬、打獵。
她知道野牛在河岸的灌木和蘆葦叢裡最喜歡藏身的地方,知道獅子“下榻”之地,還知道離河岸二十五英裡之外較為幹旱的地區,野獸飲水的地方。
叢林裡無論最大的還是最小的動物,她都能“順藤摸瓜”,準确無誤地找到它們的老窩。
而最讓人吃驚的是,她對食肉動物具有特殊的敏感。
别人調動起所有感覺器官都無法發現野獸的蹤迹,她一下子就能準确無誤地辨别出它們的方位。
莫裡森·貝尼斯覺得梅瑞姆是一位最漂亮、最迷人的好夥伴,從一開始就非常願意和她呆在一起。
他一點兒也沒有想到能在這座黑非洲的莊園裡找到如此純真的友誼。
也許就因為這個緣故,他對她越發産生了好感。
他們倆經常呆在一塊兒,因為在這個小圈子裡,隻有他們二位尚未婚配。
梅瑞姆對于貝尼斯給予她的這種友誼很不習慣。
不過對于她,這位年輕人還是有強烈的吸引力。
他給梅瑞姆講了許多關于那些燈紅酒綠,車水馬龍的大城市的故事,她聽了之後十分驚奇,贊美之情油然而生。
莫裡森這些娓娓動聽的叙述,無形中給自己增添了光彩,梅瑞姆自然而然得出一個結論:莫裡森不管到那兒,都會是位英雄。
有位活生生的英國青年相伴,克拉克的存在似乎顯得不那麼真實了。
先前那些實實在在的東西,現在都變得飄飄渺渺,成為遙遠的記憶。
對于記憶中的克拉克,她依然保待着忠貞與依戀。
但是與迷人的現實相比,即使是最美好的記憶又算得了什麼?
自從客人們大駕光臨,梅瑞姆一直沒有陪伴他們出去打獵。
對于這種流血的運動,她并無特殊愛好。
她喜歡跟蹤野獸,但是她看不出僅僅以殺戮為目的的狩獵有什麼樂趣。
這也許因為她曾經是個小“野人”,現在從某種意上講,身上也還潛藏着某種“野性”。
先生出去打獵是為了吃肉,她總是快快樂樂與他相伴。
可是從打倫敦的客人光臨此地,打獵就被歪曲成一種屠殺。
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