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1午後茶會”。
她總是穿得漂漂亮亮的,塔夫綢、雙绉、絲絨、绫羅綢緞,她的衣着不像平日居家的便服那樣随便,而是精心配色*,仿佛準備外出。
在這樣一個下午,她那居家的閑散中又增添了某種靈敏與活躍。
衣服的式樣既大膽又簡單,與她的身段動作十分貼合,而衣袖仿佛具有象征性*,因日子不同而改換顔色*。
藍絲絨表達的是突然的決心,白塔夫綢表達的是愉快的心情,而為了顯示伸臂動作中所包含的雍容高貴的審慎,她采取了閃爍着巨大犧牲的微笑的形式–黑色*雙绉。
與此同時,既無實際效益又無明顯理由的”裝飾”給色*彩豔麗的袍衣增添了幾分超脫、幾分沉思、幾分奧秘,而這與她一向的憂郁,至少與她的黑眼圈和手指節所蘊含的憂郁是完全一緻的。
藍寶石吉祥物、琺琅質的四瓣小葉三葉草、銀質紀念章、金頸飾、綠松石護身符、紅寶石細鍊、黃玉栗子,在這大量的珠寶首飾下面,袍衣本身具有彩色*圖案,它越過鑲貼部分而貫徹始終,還有一排建設的、無法解開的、小小的緞子鈕扣,以及富有微妙暗示的、既精緻又含蓄的飾帶;衣服上的這一切,和珠寶首飾一樣,似乎–此外不可能有任何理由–洩露了某種意圖,構成愛情的保證,保守隐情、遵守迷信,似乎是對痊愈、誓願、愛情或雙仁核遊戲的紀念。
有時,藍絲絨胸衣上隐隐約約出現亨利二世式樣的縫叉,黑緞袍上有輕微隆起處,它或是在靠近肩頭的袖子上,使人想起一八三○年的”燈籠袖”,或是在裙子上,使人想起路易十五的”裙環”。
袍衣因而顯得微妙,仿佛是化裝服,它讓對往日的朦胧回憶滲入到眼前生活之中,從而賦予斯萬夫人某種曆史人物或小說人物的魅力。
如果我向她提到這一點,她便說:”我不像許多女友一樣玩高爾夫球。
我沒有任何理由像她們那樣穿毛線衫。
”
斯萬夫人送客回來,或者端起點心請客人品嘗而從我身邊經過時,趁混亂之際将我拉到一邊說:”希爾貝特特别叫我請您後天來吃飯。
我原先不知道能不能見到您。
您要是不來我正要給您寫信呢!”我繼續反抗,這種反抗對我來說越來越不費勁,因為,雖然你仍然喜愛對你有害的毒|品,但是既然你在一段時間内由于某種必要性*而不再服用,你就不能不珍視這種恬靜(你以前曾失去),這種既無激動又無痛苦的狀态。
你對自己說永不再見你所愛的女人,如果這話不完全屬實,那麼,你說願意再見她也不全是真話。
人們之所以能忍受和所愛的人分離,正是因為他們相信這隻是短暫的分離,他們想到的是重聚的那一天,然而,另一方面,他們深深感到,會見可能導緻嫉妒,它比每日對團聚(即将實現但卻一再延期!)的遐想更痛苦,因此,即将與所愛的女人相見的消息會引起不愉快的激動。
人們一天天地拖延,他們并非不希望結束分離所引起的難以容忍的焦慮,但他們害怕那毫無出路的激*情東山再起。
人們喜歡回憶而不喜歡這種會見,回憶是馴良的,人們可以随心所欲地往回憶中加進幻想,因此那位在現實生活中不愛你的女人卻可以在你的幻想中對你傾訴衷腸!人們逐漸将願望摻進回憶,使回憶變得十分甜蜜。
既然它比會見更令人愉快,會見便被一再推遲,因為在會見中你再無法使對方說出你愛聽的話,你必須忍受對方新的冷淡和意外的粗暴。
當我們不再戀愛時,我們都知道,不如意的愛情要比遺忘或模糊的回憶痛苦得多。
盡管我沒向自己承認,但我盼望的正是這種遺忘所帶來的安詳的平靜。
此外,這種精神超脫和孤獨療法所引起的痛苦,由于另一種原因而日益減弱。
此療法在治愈愛情這個固執念頭以前,先使它削弱。
我的愛情仍然熾烈,堅持要在希爾貝特眼中赢回我的全部威望。
我認為既然我有意不和希爾貝特見面,那麼我的威望似乎應該與日俱增,因此,那些接踵而至的、連續不斷的、無限期的日子(如果沒有讨厭鬼幹預的話),每天都是赢得的、而非輸掉的一天。
也許赢得毫無意義,既然不久以後我就會被宣布痊愈。
順從,作為一種習慣方式,使某些力量無限增長。
在和希爾貝特鬧僵的第一個晚上,我承受悲哀的力量十分微弱,如今它卻變得無法估量的強大。
不過,維持現狀的傾向偶爾被突然沖動所打斷,而我們毫不在意地聽任沖動的支配,因為我們知道在多少天、多少月裡我們曾經做到、并仍将做到放棄它。
在積蓄的錢袋即将裝滿時,人們突然将它倒空。
當人們已經适應于某種療法時,卻不等它生效而突然中斷,有一天,斯萬夫人像往常一樣對我說希爾貝特見到我會多麼愉快,這話仿佛将我長久以來已經放棄的幸福又置于我伸手可及的地方,我震驚地意識到,要品嘗這種快樂,當時還不算太晚,于是我急切地等待第二天,我要在晚飯前出其不意地去看希爾貝特。
這整整一天,我耐心等待,因為我正在策劃一件事。
既然往事一筆勾銷,既然我們重歸于好,我要以情人的身份和她見面。
我每天将送給她世上最美的鮮花。
如果斯萬夫人(盡管她無權當過分嚴厲的母親)不允許我送花,那麼我每隔一段時間就将送些更為珍貴的禮品。
父母給我的錢是不夠買禮品的,所以我想到了那個中國古瓷瓶,它是萊奧妮姨母給我的禮物,母親每天都預言弗朗索瓦絲會來對她說:”它都散架了。
”既然如此,賣掉它豈不更好?那樣一來,我就有條件使希爾貝特高興了。
它大概可以賣到足足一千法郎吧。
我讓仆人把它包了起來。
由于習慣,我一向不注意這個瓷瓶,它的易手至少産生這樣一個效果–讓我認識它。
我帶上它出門,我将斯萬的地址告訴車夫,讓他從香榭麗舍大街走,因為那條街的拐角上有一家我父親常去的大的中國古玩店。
使我萬分驚奇的是,店主立刻出價一萬法郎,而不是一千法郎,我興高彩烈地接下這一疊鈔票,整整一年我都有錢每天買玫瑰花和丁香花送給希爾貝特了。
我走出商店坐上馬車,由于斯萬家離布洛尼林園很近,車夫沒有走往常那條路,而是順着香榭麗舍大街走。
當車駛過貝裡街的拐角時,在暮色*中,我隐約看見在斯萬家附近,希爾貝特正朝相反的方向走去,她步履堅定,但走得很慢,正和身旁一位青年男子交談,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