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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鄉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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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雖有團成保甲之名,未嘗訓以武事,慮其間亦有人材甚衆,能習武藝,可以命官任使之人。

    今欲依三路保甲編修點擇條約。

    ”從之。

    八月,樞密院言:“諸路團成保甲者六十一萬餘人,悉皆樂從無擾。

    其京東、西路提舉官任諒已轉一官,直秘閣。

    其朝議大夫已上與轉行,武臣武功大夫特與轉遙郡刺史,餘官減磨勘年有差。

    ” 宣和元年,诏提舉保甲督察州縣都保不如令者,限一月改正,每歲以改正多寡為殿最。

    二年,诏諸路保甲法并遵依元豐舊制,京東、京西路并罷。

     三年,诏:“先帝若稽成周制保伍之法,自五家相比,推而達之,二十五家為一大保,二百五十家為一都保。

    保各有長,都各有正,正各有副,使之相保相愛,以察奸慝。

    故有所行,諸自外來者,同保互告,使各相知;行止不明者,聽送所屬。

    保内盜賊,畫時集捕,知而不糾,又論如律。

    所以糾禁幾察,纖悉具備,奇邪寇盜,何所容迹?訪聞法行既久,州縣玩習弛廢,保丁開收既不以實,保長役使又不以時。

    如修鼓鋪、飾粉壁、守敗船、治道路、給夫役、催稅賦之類,科率騷擾不一,遂使寇賊奇邪無複糾察,良法美意浸成虛文。

    可令尚書省于諸路提點刑獄或提舉常平官内,每路選委一員,令專一督責逐縣令佐,将系籍人丁開收取實;選擇保正長,各更替如法,使钤束保丁,遞相覺察,毋得舍亡賴作過等人,遇有盜賊,畫時追捕,若有過緻藏匿者,許諸人告首,仍具條揭示。

    ” 欽宗靖康元年三月,以尚書戶部侍郎錢蓋為龍圖閣學士、陝西五路制置使,專一措置京兆府路保甲。

    六月,禦史胡舜陟奏:“秦元學兵法三十年,陛下拔之下僚,為京畿提刑,訓練保甲,聞者莫不慰悅。

    乞罷武臣提刑,以保甲屬元,庶得專一。

    ”從之。

    十一月,京畿提舉秦元集保甲三萬,先請出屯,自當一面。

    不從。

    金兵薄城,又乞行訓練,乘間出戰。

    守禦使劉韐奏取保甲自益,元謀遂塞雲。

     建炎後鄉兵 巡社建炎元年,诏諸路州軍巡社并以忠義巡社為名,隸宣撫司,後募鄉民為之。

    每十人為一甲,有甲長,有隊長;四隊為一部,有部長;五部為一社,有社長;五社為一都,有都正。

    于鄉井便處駐紮。

    紹興初,罷之。

     槍杖手建炎二年,令福建招五千人。

     土豪建炎四年,诏諸州守臣募土豪、民兵,聽州縣守令節制。

    後存留強壯,餘并放散。

     義兵紹興十年團集,諸州名數不等。

    後皆以縣令為軍正。

     義士紹興元年,籍興元良家子弟,兩古取一,四丁取二,每二十人為一隊,号曰義士。

     民兵建炎二年,每五十人為一隊,有長、副。

    一戶取一丁,五丁取二丁。

    淳熙十四年,三丁取一,五丁取二,十丁取三。

      弓箭手建炎初,應諸路漢蕃弓箭手限百日自陳承襲,紹興間,以京城外閑地,依陝西沿邊例,招弓箭手莳種。

     土丁紹興中,诏依嘉佑措置,三時務農,一時講武,諸縣逐鄉置教場,自十一月起教,至次年正月罷教。

     把截将紹興二十七年,诏恭州、雁門控扼之地置土丁二百人。

     峒丁建炎三年,命江西、福建諸處總領官籍定槍杖手、峒丁人數,以備調遣。

    紹興中,罷之。

     保勝紹興六年,诏金、均、房三州保甲分為五軍,以保勝為名。

     勇敢紹興二年,诏池州就招土人充,二千為額。

     保丁二廣保丁,每戶一名,土丁父子兄弟皆在其數。

    乾道中,以拘留擾民,罷之。

     山水砦詳見砦兵。

      萬弩手初,熙甯間,以鼎、澧、辰、沅、靖五郡弓弩手萬三千人散居邊境訓練,無事耕作,有警調發。

    紹興以後,增損靡定。

     壯丁民社乾道四年,楚州置。

     良家子紹興四年,招兩淮、關陝流寓及陣亡主兵将子弟骁武不能存立者充,月給比強弓手,五十人為一隊。

     義勇湖北諸郡皆有義勇,惟澧州石門、慈利不置籍。

    其法取于主戶之雙丁。

    每十戶為一甲,五甲為團。

    甲皆有長,擇邑豪為總首。

    農隙教武藝,食從官司給。

      湖北土丁刀弩手政和七年,募土丁充,授以閑山,散居邊境,教以武藝。

    紹興因之。

    淳熙中,李焘力言其不便,罷之。

     湖南鄉社舊制,以鄉豪領之,大者統數百家,小者亦二三百家。

    後言者以其不便,淳熙中,擇其首領,使大者不過五十家,小者減半。

      忠勇關外西和、階、成、鳳四州所聚民兵,謂之忠勇。

      鎮淮初,淮南募邊民号鎮淮軍,數至十萬,月給視效勇,惟不黥涅。

    久之,廪不足,肆劫掠。

    嘉定初,選汰歸農,僅存八千餘人,以充效用,餘補鎮江大軍。

    淮西選二萬六千餘充禦前定武軍,分為六軍,軍設統制。

     忠義民兵福州諸縣舊有忠義社,屯結邑民,擇豪右為長,量授器甲,盜由是息,人甚賴之。

    後有司煩擾,失初意。

    開禧用兵,淮、襄民兵有籍于官者,至用百六十缗以養一兵。

    後又放令歸業,而無所歸,多散為盜。

    乃令每郡擇豪酋一人,授以官民鎮之。

     建炎後砦兵。

     兩浙西路 臨安府十三砦外沙、海内、管界、茶槽、南蕩、東梓、上管、赭山、黃灣、硖石、奉口、許村、下塘。

     安吉州七砦管界、安吉、秀塞、呂小幽嶺、下塘、北豪、臯塘。

     平江府八砦吳江、吳長、許浦、福山、白茅、江灣、楊林、角頭。

     常州五砦管界、小河、馬迹、香蘭、分界。

     江陰軍二砦申港、石牌。

     嚴州五砦威平、港口、鳳林、茶山、管界。

     兩浙東路 慶元府十砦浙東、結埼、三姑、管界、大嵩、海内、白峰、岱山、鳴鶴、公塘。

     溫州十三砦城下、管界、館頭、青奧、梅奧、鹿西、浦門、南監、東北、三尖、北監、小鹿、大荊。

     台州六砦管界、亭場、吳都、白塔、松門、臨門。

      處州二砦管界、梓亭。

    江南東路 南康軍五砦大孤山、水陸、四望山、河湖、左望。

    江南西路 隆興府七砦都巡、邬子、松門、港口、定江、杉甫、管界。

     撫州七砦城南、曾田、樂安、鎮馬、旗步、招攜、湖平。

      江州六砦管界、江内、茭石、馬當、城子頭、孤山。

     興國二砦池口、磁湖。

      袁州四砦都巡、四縣、管界、白斜。

     臨江軍三砦本軍、水陸、管界。

     吉州十六砦富田、走馬塍、永和鎮、觀山、明德、沙溪、西平山、楊宅、栗傳、禾山、勝鄉、造口、秀洲、新砦、北鄉、黃茅峽。

    荊湖南路  永州三砦都巡、同巡、衡永界。

      寶慶三砦黃茅、西縣、盧溪。

     郴州五砦管界、安福、青要、赤石、上猶。

     武岡軍十砦三門、石查、真良、嶽溪、臨口、關硖、黃石、新甯、綏甯、永和。

     道州四砦營道、甯遠、江華、永明。

     全州四砦上軍、角口、吉甯、平塘。

     福建路 邵武軍十砦同巡檢、大寺、水口、永安、明溪、仁壽、西安、永平、軍口、梅口。

     建甯府七砦黃琦、籌嶺、盆亭、麻沙、水吉、苦竹、仁壽。

     南劍州八砦滄峽、洛陽、浮流、岩前、同巡、仁壽、萬安、黃土。

     泉州五砦都巡、同巡、石井、小兜、三縣。

     福州四砦辜嶺、甘蔗、五縣、水口。

      興化軍二砦同巡、巡鹽。

      漳州二砦同巡、虎嶺。

     廣西路  賀州二砦臨賀、富川。

      昭州四砦昭平、雲峒、西嶺、直山。

     欽州二砦西縣、管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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