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樞密使王德用、翰林學士李淑不稱職;皆罷去。
吳充、鞠真卿、刁約以治禮院吏,馬遵、呂景初、吳中複以論梁适,相繼被逐。
抃言其故,悉召還。
呂溱、蔡襄、吳奎、韓绛既出守,歐陽修、賈黯複求郡。
抃言:“近日正人端士紛紛引去,侍從之賢如修輩無幾,今皆欲去者,以正色立朝,不能谄事權要,傷之者衆耳。
”修、黯由是得留,一時名臣,賴以安焉。
請知睦州,移梓州路轉運使,改益州。
蜀地遠民弱,吏肆為不法,州郡公相饋饷。
抃以身帥之,蜀風為變。
窮城小邑,民或生而不識使者,抃行部無不至,父老喜相慰,奸吏竦服。
召為右司谏。
内侍鄧保信引退兵董吉燒煉禁中,抃引文成、五利、鄭注為比,力論之。
陳升之副樞密,抃與唐介、呂海、範師道言升之奸邪,交結宦,進不以道。
章二十餘上,升之去位。
抃與言者亦罷,出知虔州。
虔素難治,抃禦之嚴而不苛,召戒諸縣令,使人自為治。
令皆喜,争盡力,獄以屢空。
嶺外仕者死,多無以為歸,抃造舟百艘,移告諸郡曰:“仕宦之家,有不能歸者,皆于我乎出。
”于是至者相繼,悉授以舟,并給其道裡費。
召為侍禦史知雜事,改度支副使,進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
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抃将按視府庫,昌朝使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按視吾藏者,恐事無比,若何?抃曰:“舍是,則他郡不服。
”竟往焉。
昌朝不悅。
初,有诏募義勇,過期不能辦,官吏當坐者八百餘人。
抃被旨督之,奏言:“河朔頻歲豐,故應募者少,請寬其罪,以俟農隙。
”從之。
坐者獲免,而募亦随足。
昌朝始愧服。
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以寬為治。
抃向使蜀日,有聚為妖祀者,治以峻法。
及是,複有此獄,皆謂不免。
抃察其亡他,曰:“是特酒食過耳。
”刑首惡而釋餘人,蜀民大悅。
會榮諲除轉運使,英宗谕諲曰:“趙抃為成都,中和之政也。
” 神宗立,召知谏院。
故事,近臣還自成都者,将大用,必更省府,不為谏官。
大臣以為疑,帝曰:“吾賴其言耳,苟欲用之,無傷也。
”及謝,帝曰:“聞卿匹馬入蜀,以一琴一鶴自随,為政簡易,亦稱是乎?”未幾,擢參知政事。
抃感顧知遇,朝政有未協者,必密啟聞,帝手诏褒答。
王安石用事,抃屢斥其不便。
韓琦上疏極論青苗法,帝語執政,令罷之。
時安石家居求去,抃曰:“新法皆安石所建,不若俟其出。
”既出,安石持之愈堅。
抃大悔恨,即上言:“制置條例司建使者四十輩,騷動天下。
安石強辯自用,诋天下公論以為流俗,違衆罔民,順非文過。
近者台谏侍從,多以言不聽而去;司馬光除樞密,不肯拜。
且事有輕重,體有大小。
财利于事為輕,而民心得失為重;青苗使者于體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為大。
今去重而取輕,失大而得小,懼非宗廟社稷之福也。
”奏入,懇乞去位,拜資政殿學士、知杭州,改青州,時京東旱蝗,青獨多麥,蝗來及境,遇風退飛,盡堕水死。
成都以戍卒為憂,遂以大學士複知成都。
召見,勞之曰:“前此,未有自政府往者,能為朕行乎?”對曰:“陛下有言,即法也,奚例之問?”因乞以便宜從事。
既至蜀,治益尚寬。
有卒長立堂下,呼谕之曰:“吾與汝年相若,吾以一身入蜀,為天子撫一方。
汝亦宜清謹畏戢以率衆,比戍還,得餘赀持歸,為室家計可也。
”人喜轉相告,莫敢為惡,蜀郡晏然。
劍州民私作僧度牒,或以為謀逆告,抃不師畀獄吏,以意決之,悉從輕比。
謗者謂其縱逆黨,朝廷取具獄閱之,皆與法合。
茂州夷剽境上,懼讨乞降,乃縛奴将殺之,取血以受盟。
抃使易用牲,皆歡呼聽命。
乞歸,越州。
吳越大饑疫,死者過半。
抃盡救荒之術,療病,埋死,而生者以全。
下令修城,使得食其力。
複徙杭,以太子少保緻仕,而官其子屼提舉兩浙常平以便養。
屼奉抃遍遊諸名山,吳人以為榮。
元豐七年,薨,年七十七。
贈太子少師,谥曰清獻。
抃長厚清修,人不見其喜愠。
平生不治赀業,不畜聲伎,嫁兄弟之女十數、他孤女二十餘人,施德茕貧,蓋不可勝數。
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露香以告于天,不可告,則不敢為也。
其為政,善因俗施設,猛寬不同,在虔與成都,尤為世所稱道。
神宗每诏二郡守,必以抃為言。
要之,以惠利為本。
晚學道有得,将終,與屼訣,詞氣不亂,安坐而沒。
宰相韓琦嘗稱抃真世人标表,蓋以為不可及雲。
屼字景仁。
由蔭登第,通判江州,改溫州,代還,得見。
時抃已謝事,神宗命為太仆丞,擢監察禦史。
以父老請外,提舉兩浙常平。
元佑中,複為禦史。
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親黨于要塗,子弟多處管庫,甚者不使應科舉,與寒士争進。
自王安石柄國,持内舉不避親之說,始以子雱列侍從,由是循習為常。
資望淺者,或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