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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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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是。

     〔五〕 子嶽武定末侍中太傅公 按北齊書卷一三清河王嶽傳武定六年除太尉,至高洋稱帝後,天保五年,進太保。

    他從未為太傅,「傅」字當是「尉」之訛。

     〔六〕 (闕)帶金城太守神龜初卒 原文上不注「闕」字,和上文「卒贈龍驤將軍、涇州刺史」句相連,不提行。

    按前已記「卒」,下又說「神龜初卒」,哪有一人「卒」二次之理!且金城郡屬河州,不屬涇州(見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不可能以涇州刺史帶金城太守。

    又北魏帶太守的例為州之長史、別駕和戍主,刺史也不會有「帶太守」是名號。

    因知此處所述實是二人。

    所雲「卒,贈龍驤將軍、涇州刺史」者是高真,其「帶金城太守,神龜初卒」者乃另一人,傳脫去其名和歷官事跡,和上文相連,以緻語不可解。

    今提行上注「闕」字。

    參下校記〔八〕。

     〔七〕 永興末 按「永興」乃拓跋嗣年號(四0八-四一三),後來元脩曾改元永興(五三二),旋即發覺重了上代年號,又改「永熙」。

    元脩的「永興」,不過幾天,談不上「初」或「末」。

    上文稱貫父仁死於正光中(五一九-五二四),這裏「永興」當是「永熙」之訛。

     〔八〕 拔弟〈月者〉兒 諸本於〈月者〉兒傳末有宋人校語雲:「傳無拔事,而載拔弟〈月者〉兒,不知拔何人也。

    」(殿本入考證,未說明出於宋人校語。

    )按上文「帶金城太守,神龜初卒」者當即是拔。

    其人應是高真子,高仁父。

    據下文,〈月者〉兒孫永樂。

    永樂,北齊書卷一四有傳,乃高歡從祖兄子,則其祖〈月者〉兒、伯祖拔乃高歡伯叔輩。

    高真是高歡伯祖(歡祖謐之兄),其子正應為歡之伯叔,輩行相當。

    因疑上文「涇州刺史」下脫去「子拔」和歷官事跡,隻殘留「帶金城太守,神龜初卒」九字。

    正因拔在河州任官,故拔子仁亦為河州別駕,而拔弟徽後來被河州當地士夫推為「行河州事」以抗變亂軍,情事亦合。

     〔九〕 顯國弟達武定中驃騎將軍行滄州事 墓誌集釋有高建墓誌(圖版三0九),稱曾祖湖,祖拔,父猛。

    敘高建的終官為「行滄州事」。

    誌之拔即此傳之高湖子、高達祖各拔。

    (非「拔弟〈月者〉兒」之拔,一為湖子,一為湖孫,各拔乃鮮卑名,不嫌伯姪同名。

    )誌之猛即傳之高達父猛虎。

    世次終官均合,故集釋七以為傳「達」字為「建」之訛。

    按墓誌集釋又有高建妻王氏誌(圖版三一0之二)稱建為「神武皇帝再從弟」,與傳所敘高達的行輩也相符,集釋說是。

     〔一0〕沃野鎮長 按「長」下疑脫「史」字,或「長」是「將」之訛。

     〔一一〕嚴弟賾 南本以下諸本及北史卷二四崔逞傳「賾」都作「頤」,獨百衲本作「賾」。

    又卷二四崔玄伯附崔模傳、卷三五崔浩傳、卷一0一氐傳(補)並作「頤」,唯卷四上世祖紀上延和二年九月戊午條作「賾」。

    按墓誌集釋盧令媛墓誌(圖版三七)稱曾祖度世,「夫人清河崔氏,父賾,散騎常侍、大鴻臚卿、使持節、平東將軍、青冀二州刺史、清河侯」。

    歷官、封爵與此傳相符。

    知百衲本作「賾」獨是,今從之。

    以下他處訛「頤」均據改,不再出校記。

     〔一二〕後稍遷散騎常侍 諸本「常侍」作「尚書」,北史卷二四作「常侍」。

    按「散騎尚書」不知是散騎侍郎還是散騎常侍,尚書也不知何曹,魏書敘歷官一般不作如此簡稱,檢盧令媛墓誌記崔賾官位也作「散騎常侍」,別無尚書的記載(見上條校記)。

    知「尚書」乃「常侍」之訛,今據北史改。

     〔一三〕逞兄適 北史卷二四「適」作「遹」。

    張森楷雲:「據其字『寧祖』,似以作『遹』為是。

    」按「遹」有紹述、繼承之義,張說是。

     〔一四〕為尚書左丞韋績糾奏 按卷四五韋閬附韋纘傳,稱纘以兼司徒右長史轉長兼尚書左丞。

    壽春降魏,王肅出鎮揚州,請纘為長史。

    據卷八世宗紀,壽春降魏在景明元年正月。

    卷六三王肅傳稱肅和彭城王勰率兵赴壽春,敗南齊軍,還朝,「進位開府儀同三司」,「尋以肅為散騎常侍、都督淮南諸軍事、揚州刺史」。

    世宗紀,肅加開府儀同三司在是年六月,則為揚州刺史,請韋纘為長史當在六月後。

    此傳稱封回在元恪即位後為華州刺史,這時韋纘正是長兼尚書左丞,則奏劾封回者自即韋纘。

    「績」當是「纘」形近而訛。

     〔一五〕諡曰文 百衲本、南本、汲本、局本「文」作「孝」,汲、局二本下注「一作『文』」。

    北、殿二本及北史卷二四封懿傳附見封興之作「文」。

    按唐書卷七一下宰相世系表也作「文」。

    這裏「孝」字當是下行「孝琬」的「孝」字錯簡而誤,今從北、殿本。

     〔一六〕子孝琬字子倩 百衲本、南本、汲本無「孝」字,北本、殿本及北史卷二四封懿傳附孝琬有,又「子倩」作「士倩」。

    按北齊書卷二一封隆之傳作「孝琬字子倩」。

    此傳百衲等本孝琬的「孝」字錯簡在上行,今從北、殿本。

    又下文「孝琬弟孝琰」,上「孝」字,百衲等本訛作「子」,也從北、殿本。

    孝琬之字則北齊書也作「子倩」,今從百衲等本。

     〔一七〕天平中驃騎大將軍青州刺史 按北齊書卷二一封隆之附封延之傳,興和初(五三九)才除中堅將軍,豈有天平中(五三四-五三八)先已官驃騎大將軍之理?北齊書稱興和二年,延之死後贈驃騎大將軍,此或是舉贈官,而年號有誤。

    又延之先是「行晉州事」,贈官是「冀州刺史」,此雲「青州刺史」,也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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