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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七十四 列傳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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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時年十四。

    前廢帝初,贈侍中、驃騎大將軍、司徒公、冀州刺史,諡曰惠。

     菩提弟叉羅,孝莊初,除散騎常侍、武衛將軍。

    初襲梁郡公,又進爵為王。

    尋卒,贈侍中、車騎將軍、司空公、雍州刺史。

     叉羅弟文殊,建義初,封平昌郡開國公,進爵為王。

    孝靜初,轉襲榮爵太原王。

    薨於晉陽,時年九歲。

     文殊弟文暢,初封昌樂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

    以榮破葛賊之勳,進爵為王,增邑千戶。

    超授散騎常侍、撫軍將軍。

    後除肆州刺史,仍本將軍,加開府儀同三司。

    武定三年春,坐與前東郡太守任冑等謀反,〔八〕伏誅。

    時年十八。

     文暢弟文略,襲爵梁郡王。

    武定末,撫軍將軍、光祿大夫。

     史臣曰:太祖撫運乘時,奄開王業。

    世祖以武功一海內,高祖以文德革天下。

    世宗之後,政道頗虧。

    及明皇幼沖,女主南面。

    始則于忠專恣,繼以元叉權重,握賞罰之柄,擅生殺之威,榮悴在親疏,貴賤由離合,附會者結之以子女,進趨者要之以金帛。

    且佞諛用事,功勤不賞,居官肆其聚斂,乘勢極其陵暴。

    於是四海囂然,已有群飛之漸矣。

    逮於靈後反政,宣淫於朝。

    鄭儼手運天機,口吐王制。

    李軌、徐紇刺促以求先,元略、元徽喔咿以競入。

    私利畢舉,公道盡亡,遐邇怨憤,天下鼎沸。

    傾覆之徵,於此至矣。

     尒朱榮緣將帥之列,藉部眾之用,屬肅宗暴崩,民怨神怒,遂有匡頹拯弊之志,援主逐惡之圖,蓋天啟之也。

    於時,上下離心,文武解體,鹹企忠義之聲,俱聽桓文之舉。

    勞不汗馬,朝野靡然,扶翼懿親,宗祏有主,祀魏配天,不殞舊物。

    及夫擒葛榮,誅元顥,戮邢杲,翦韓婁,醜奴、寶夤鹹梟馬市。

    此諸魁者,或據象魏,或僭號令,人謂秉皇符,身各謀帝業,非徒鼠竊狗盜,一城一聚而已。

    苟非榮之緻力,克夷大難,則不知幾人稱帝,幾人稱王也。

    然則榮之功烈,亦已茂乎。

    而始則希覬非望,睥睨宸極;終乃靈後、少帝沉流不反。

    河陰之下,衣冠塗地。

    此其所以得罪人神,而終於夷戮也。

    向使榮無姦忍之失,修德義之風,則彭、韋、伊、霍夫何足數。

    至於末跡見猜,地逼貽斃,斯則蒯通緻說於韓王也。

     校勘記 〔一〕 南秀容牧子萬子乞真反叛 卷九肅宗紀正光五年八月丁酉條「萬子乞真」作「于乞真」。

    按卷一一三官氏志「勿忸于氏後改為于氏」,廣韻十虞引魏志「勿」作「萬」。

    肅宗紀正光五年七月見「涼州幢帥于菩提」,卷一0一吐谷渾傳(補)作「萬于菩提」。

    這裡「萬子」乃「萬于」之訛。

     〔二〕 內附叛胡乞步落堅胡劉阿如等作亂瓜肆 按「乞」字上或下當有脫文,故姓名不全。

    「瓜」當是「汾」之訛。

     〔三〕 敕勒北列步若反於沃陽 按本書卷八0有叱列延慶傳,周書卷二0有叱列伏龜傳,北齊書卷二0有叱列平傳,並雲代西部人。

    叱列平字殺鬼,北史卷四八稱他為「西部高車叱列殺鬼」。

    高車即敕勒,叱列是敕勒姓,這裏「北列」乃「叱列」之訛。

     〔四〕 敕勒斛律洛陽作逆桑乾西 諸本「斛」作「解」,卷九肅宗紀孝昌二年三月甲寅條作「斛」。

    按斛律是敕勒有名的部落,見卷一0三高車傳(補)、北齊書卷一七斛律金傳。

    「解」乃「斛」字形訛,今據本紀改。

     〔五〕 相州刺史李神軌閉門自守 北史卷四八「神軌」作「神俊」。

    張矰讀史舉正雲:「按神軌死於河陰之難,贈相州刺史,見本書列傳卷六六,河陰事在此先,傳亦不言其曾為相州刺史,當由贈相州刺史緻誤耳。

    考神俊傳卷三九,肅宗末,行相州事。

    時葛榮南逼,神俊憂懼,故墜馬傷腳,仍停汲郡,有詔追還。

    莊帝纂統,拜散騎常侍。

    據此,神俊刺相州,在孝莊即位之先,且身未至相州,安得有『閉門自守』之事。

    而本書李神傳卷七0雲:孝昌中,行相州事。

    建義初,葛榮盡銳攻之,久不能克。

    會尒朱榮擒葛榮,事平,以功進爵。

    然則李神及神軌、神俊姓名略同,事又並在一時前後,必有乖錯。

    獨神傳有『久不能克』等語,與『閉門自守』之文頗合,疑當是李神也。

    」按卷六八甄琛傳附見張宣軌,亦記李神守相州事,張說是。

    魏收是同時人,未必乖誤至此,原文當是「李神」,「軌」「雋」或是後人妄加。

     〔六〕 馬上各齎神棒一枚 北史卷四八、通鑑卷一五二.四七五一頁「神」作「袖」,疑作「袖」是。

     〔七〕 永安二年春 諸本「二」作「三」,北史卷四八作「二」。

    按事見卷一0孝莊紀永安二年三月,「三」字訛,今據改。

     〔八〕 坐與前東郡太守任冑等謀反 諸本「冑」作「曹」,北史卷四八作「冑」。

    按北齊書卷二神武紀(補)武定三年正月、卷一九任延敬傳、卷四八尒朱文暢傳(補)記此事,並作「任冑」,「曹」乃「冑」字形訛,今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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