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得首虜為多。
為開封府司錄,鞫中人史志聰役衛卒伐木事,吏多為之地,璹窮治之,志聰以谪去。
終光祿卿。
惠卿起進士,為真州推官。
秩滿入都,見王安石,論經義,意多合,遂定交。
熙甯初,安石為政,惠卿方編校集賢書籍,安石言于帝曰:"惠卿之賢,豈特今人,雖前世儒者未易比也。
學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獨惠卿而已。
"及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以為檢詳文字,事無大小必謀之,凡所建請章奏皆其筆。
擢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集賢校理,判司農寺。
司馬光谏帝曰:"惠卿憸巧非佳士,使安石負謗于中外者皆其所為。
安石賢而愎,不閑世務,惠卿為之謀主,而安石力行之,故天下并指為奸邪。
近者進擢不次,大不厭衆心。
"帝曰:"惠卿進對明辨,亦似美才。
"光曰:"惠卿誠文學辨慧,然用心不正,願陛下徐察之。
江充、李訓若無才,何以能動人主?"帝默然。
光又贻書安石曰:"谄谀之士,于公今日誠有順适之快,一旦失勢,将必賣公自售矣。
"安石不悅。
會惠卿以父喪去,服除,召為天章閣侍講,同修起居注,進知制诰,判國子監,與王雱同修《三經新義》。
又知谏院,為翰林學士。
安石求去,惠卿使其黨變姓名,日投匦上書留之。
安石力薦惠卿為參知政事,惠卿懼安石去,新法必搖,作書遍遺監司、郡守,使陳利害。
又從容白帝下诏,言終不以吏違法之故,為之廢法。
故安石之政,守之益堅。
議罷制科,馮京争之不得。
弟升卿無學術,引為侍講。
又用弟和卿計,制五等丁産簿,使民自供首實,尺椽寸土,檢括無遺,至雞豚亦遍抄之。
隐匿者許告,而以赀三之一充賞,民不勝其困。
又因保甲正長給散青苗,使結甲赴官,不遺一人,上下騷動。
鄭俠疏惠卿朋奸壅蔽,惠卿怒,又惡馮京異己,而安石弟安國惡惠卿奸谄,面辱之。
于是乘勢并陷三人,皆獲罪。
安石以安國之故,始有隙。
惠卿既叛安石,凡可以害王氏者無不為。
韓绛為相不能制,請複用安石。
安石至,猶與共事。
禦史蔡承禧論其惡,鄧绾又言其兄弟強借秀州富民錢買田,出知陳州。
久之,以資政殿學士知延州。
始,陝西緣邊漢蕃兵各自為軍,每戰則以蕃部為先鋒,而漢兵城守,伺便乃出戰。
惠卿始合之為一,先搜補守兵而出其選以戰,随屯置将,具條約上之,邊人及議者多言不可。
路都監高永亨,老将也,争之力,奏斥之。
蕃部屈全乜将入寇,惠卿以近世帥臣多養威持重,乃将牙兵按邊,啟師于東郊,遂趨綏德,抵無定河,曆十有八日而還。
俄丁母憂,诏于本奉外特給五萬,惠卿更請添支萬五千,禦史劾之,将下揚州取奉曆,帝曰:"惠卿固貪冒,然嘗為執政,治之傷體,姑責以義可也。
"但削其誤奉,惠卿猶自辨,禦史又論其方居喪,不應有言,诏勿問。
元豐五年,加大學士、知太原府。
入見,将使仍鎮鄜延。
惠卿雲:"陝西之師,非唯不可以攻,亦不可以守,要在大為形勢而已。
"帝曰:"如惠卿言,是為陝西可棄也,豈宜委以邊事?"數其輕躁矯誣之罪,斥知單州,明年複知太原。
哲宗即位,敕疆吏勿侵擾外界。
惠卿遣步騎二萬襲夏人于聚星泊,斬首六百級,夏人遂寇鄜延。
惠卿見正人彙進,知不容于時,懇求散地。
于是右司谏蘇轍條奏其奸曰:"惠卿懷張湯之辨詐,有盧杞之奸邪,詭變多端,敢行非度。
王安石強佷傲誕,于吏事宜無所知,惠卿指擿教導,以濟其惡。
又興起大獄,欲株連蔓引,塗污公卿。
賴先帝仁聖,每事裁抑,不然,安常守道之士無噍類矣。
安石于惠卿有卵翼之恩,父師之義。
方其求進則膠固為一,及勢力相軋,化為敵仇,發其私書,不遺餘力。
犬彘之所不為,而惠卿為之。
昔呂布事丁原則殺丁原,事董卓則殺董卓;劉牢之事王恭則反王恭,事司馬元顯則反元顯,故曹操、桓玄終畏而誅之。
如惠卿之惡,縱未正典刑,猶當投畀四裔,以禦魑魅。
"中丞劉摯數其五罪,以為大惡。
乃貶為光祿卿、分司南京。
再責建甯軍節度副使、建州安置。
中書舍人蘇轼當制,備載其罪于訓詞,天下傳訟稱快焉。
紹聖中,複資政殿學士、知大名府,加觀文殿學士、知延州。
夏人複入寇,将以全師圍延安,惠卿修米脂諸砦以備。
寇至,欲攻則城不可近,欲掠則野無所得,欲戰則諸将按兵不動,欲南則懼腹背受敵,留二日即拔栅去,遂陷金明。
惠卿求詣阙,不許。
以築威戎、威羌城,加銀青光祿大夫,拜保甯、武勝兩軍節度使。
徽宗立,易節鎮南。
因曾布有宿憾,徙為杭州,而用範純粹帥延,治其上功罔冒事,奪節度。
布去位,複武昌節度使、知大名。
數歲,又以上表引喻失當,還為銀青光祿大夫,令緻仕。
崇甯五年,起為觀文殿學士、知杭州。
坐其子淵聞妖人張懷素言不告,淵配沙門島,惠卿責祁州團練副使,安置宣州,再移廬州。
複觀文殿學士,為醴泉觀使,緻仕。
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始,惠卿逢合安石,驟緻執政,安石去位,遂極力排之,至發其私書于上。
安石退處金陵,往往寫"福建子"三字,蓋深悔為惠卿所誤也。
雖章惇、曾布、蔡京當國,鹹畏惡其人,不敢引入朝。
以是轉徙外服,訖于死雲。
章惇字子厚,建州浦城人,父俞徙蘇州。
起家至職方郎中,緻仕,用惇貴,累官銀青光祿大夫,年八十九卒。
惇豪俊,博學善文。
進士登名,恥出侄衡下,委敕而出。
再舉甲科,調商洛令。
與蘇轼遊南山,抵仙遊潭,潭下臨絕壁萬仞,橫木其上,惇揖轼書壁,轼懼不敢書。
惇平步過之,垂索挽樹,攝衣而下,以漆墨濡筆大書石壁曰:"蘇轼、章惇來。
"既還,神彩不動,轼拊其背曰:"君他日必能殺人。
"惇曰:"何也?"轼曰:"能自判命者,能殺人也。
"惇大笑。
召試館職,王陶劾罷之。
熙甯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