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以為至戒。
"帝深然之。
桧力排群言,始終以和議自任,而次翁謂無主議者,專為桧地也。
于是桧位複安,據之凡十八年,公論不能撼搖矣。
六月,桧奏曰:"德無常師,主善為師。
臣昨見撻懶有割地講和之議,故贊陛下取河南故疆。
今兀術戕其叔撻懶,藍公佐歸,和議已變,故贊陛下定吊伐之計。
願至江上谕諸帥同力招讨。
"卒不行。
閏六月,貶趙鼎興化軍,以王次翁受桧旨,言其規圖複用也。
言者不已,尋竄潮州。
時張俊克亳州,王勝克海州,嶽飛克郾城,幾獲兀術。
張浚戰勝于長安,韓世忠勝于泇口鎮,諸将所向皆奏捷,而桧力主班師。
九月,诏飛還行在,沂中還鎮江,光世還池州,锜還太平。
飛軍聞诏,旗靡轍亂,飛口呿不能合。
于是淮甯、蔡、鄭複為金人有。
以明堂恩封桧莘國公。
十一年,兀術再舉,取壽春,入廬州,諸将邵隆、王德、關師古等連戰皆捷。
楊沂中戰拓臯,又破之。
桧忽谕沂中及張俊遽班師。
韓世忠聞之,止濠州不進;劉锜聞之,棄壽春而歸。
自是不複出兵。
四月,桧欲盡收諸将兵權,給事中範同獻策,桧納之。
密奏召三大将論功行賞,韓世忠、張俊并為樞密使,嶽飛為副使,以宣撫司軍隸樞密院。
六月,拜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慶國公。
《徽宗實錄》成,遷少保,加封冀國公。
先是,莫将、韓恕使金,拘于涿州。
至是,兀術有求和意,縱之歸。
桧複奏遣劉光遠、曹勳使金,又以魏良臣為通問使。
未幾,良臣偕金使蕭毅等來,議以淮水為界,求割唐、鄧二州。
尋遣何鑄報聘,許之。
十月,興嶽飛之獄。
桧使谏官萬俟禼論其罪,張俊又誣飛舊将張憲謀反,于是飛及子雲俱送大理寺,命禦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鞫之。
十一月,貶李光藤州,範同罷參知政事。
同雖附和議,以自奏事,桧忌之也。
十二月,殺嶽飛。
桧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桧大異,必欲殺之。
鑄、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台,獄遂上。
誣飛嘗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為指斥乘輿,受诏不救淮西罪,賜死獄中。
子雲及張憲殺于都市。
天下冤之,聞者流涕。
飛之死,張俊有力焉,語在《飛傳》。
十二年,胡铨再編管新州。
八月,徽宗及顯肅、懿節二梓宮至行在。
太後還慈甯宮。
九月,加太師,進封魏國公。
十月,進封秦、魏兩國公。
桧以封兩國與蔡京、童貫同,請改封母為秦、魏國夫人。
子熺舉進士,館客何溥赴南省,皆為第一。
熺本王喚孽子,桧妻喚妹,無子,喚妻貴而妒,桧在金國,出熺為桧後。
桧還,其家以熺見,桧喜甚。
桧幸和議複成,益咎前日之異己者。
先是,趙鼎貶潮州,王庶貶道州,胡铨再貶新州。
至是,皆遇赦永不檢舉。
曾開、李彌遜并落職。
張俊本助和議,居位歲餘無去意,桧諷江邈論罷之。
十三年,賀瑞雪,賀雪自桧始。
賀日食不見,是後日食多書不見。
彗星常見,選人康倬上書言彗星不足畏,桧大喜,特改京秩。
楚州奏鹽城縣海清,桧請賀,帝不許。
知虔州薛弼言木内有文曰"天下太平年",诏付史館。
于是修飾彌文,以粉飾治具,如鄉飲、耕籍之類節節備舉,為苟安餘杭之計,自此不複巡幸江上,而祥瑞之奏日聞矣。
洪皓歸自金國,名節獨著,以緻金酋室撚語,直翰苑不一月逐去。
室撚者,閣,粘罕之左右也。
初,粘罕行軍至淮上,桧嘗為之草檄,為室撚所見,故因皓歸寄聲。
桧意士大夫莫有知者,聞皓語,深以為憾,遂令李文會論之。
胡舜陟以非笑朝政下獄死,張九成以鼓唱浮言貶,累及僧宗杲,編配,皆以語忤桧也。
張邵亦坐與桧言金人有歸欽宗及諸王後妃意,斥為外祠。
十四年,貶黃龜年,以前嘗論桧也。
閩、浙大水,右武大夫白锷有"燮理乖謬"語,刺配萬安軍。
太學生張伯麟嘗題壁曰"夫差,爾忘越王殺而父乎",杖脊刺配吉陽軍。
故将解潛罷官閑居,辛永宗總戎外郡,亦坐不附和議,潛竄南安死,永宗編置肇慶死。
趙鼎、李光皆再竄過海。
皓之罪由白锷延譽,光以在藤州唱和有諷刺及桧者,為守臣所告也。
先是,議建國公出閣,吏部尚書吳表臣、禮部尚書蘇符等七人論禮與桧意異,于是表臣等以讨論不祥、懷奸附鼎皆罷。
始,桧為上言:趙鼎欲立皇太子,是待陛下終無子也,宜俟親子乃立。
遂嗾禦史中丞詹大方言鼎邪謀密計,深不可測,與範沖等鹹懷異意,以徼無妄之福。
沖嘗為資善翊善,故大方誣之。
其後監察禦史王鎡言帝未有嗣,宜祠高禖,诏築壇于圜丘東,皆桧意也。
台州曾惇獻桧詩稱"聖相"。
凡投獻者以臯、夔、稷、契為不足,必曰"元聖"。
桧乞禁野史。
又命子熺以秘書少監、領國史,進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曆》五百九十卷。
熺因太後北還,自頌桧功德凡二千餘言,使著作郎王揚英、周執羔上之,皆遷秩。
自桧再相,凡前罷相以來诏書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棄,日曆、時政亡失已多,是後記錄皆熺筆,無複有公是非矣。
冬十月,右正言何若指程頤、張載遺書為專門曲學,力加禁絕,人無敢以為非。
十五年,熺除翰林學士兼侍讀。
四月,賜桧甲第,命教坊樂導之入,賜缗錢金綿有差。
六月,帝幸桧第,桧妻婦子孫皆加恩。
桧先禁私史,七月,又對帝言私史害正道。
時司馬伋遂言《涑水記聞》非其曾祖光論著之書,其後李光家亦舉光所藏書萬卷焚之。
十月,帝親書"一德格天"扁其閣。
十六年正月,桧立家廟。
三月,賜祭器,将相賜祭器自桧始。
先是,帝以彗星見求言。
張浚上疏,言:"今事勢如養大疽于頭目心腹之間,不決不止,願謀為豫備。
不然,異時以國與敵者,反歸罪正議。
"桧久憾浚,至是大怒,即落浚節钺,貶連州,尋移永州。
十七年,改封桧益國公。
五月,移貶洪皓于英州。
八月,趙鼎死于吉陽軍。
是夏,先有趙鼎遇赦永不檢舉之旨,又令月申存亡,鼎知之,不食而卒。
自鼎之谪,門人故吏皆被羅織,雖聞其死而歎息者亦加以罪。
又竄呂頤浩子摭于藤州。
十二月,進士施锷上《中興頌》、《行都賦》及《紹興雅》十篇,永免文解。
自此頌詠導谀愈多。
賜百官喜雪禦筵于桧第。
十八年,熺除知樞密院事,桧問胡甯曰:"外議如何?"甯曰:"以為公相必不襲蔡京之迹。
"五月,李顯忠上恢複策,落軍職,與祠。
六月,迪功郎王廷珪編管辰州,以作詩送胡铨也。
閏八月,福州言民采竹實萬斛以濟饑。
十一月,胡铨自新州移貶吉陽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