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李公敏,娶見禁罪囚親屬為妾,或挾其妻就飲人家,通宵不返,廉恥道喪,漸習成風,緻同僚禦史劉先、劉勉、張睿、郭衡、商忠,俱娶離異不明之婦。
皇長孫命鞫治,俱處以罪。
夫以文皇何等威嚴,而台臣宣淫至此,亦可駭矣!又是年省中亦有一事,而弇《州省垣之玷》亦不書者:吏科給事中陶玮,啟其鄉一匠不赴工役,私賈于外。
皇太子曰:“六科不以兵民休戚為言,而瑣瑣及此,豈汝有私憾乎?”命刑部訊之,乃匠家居與玮鄰,素有夙怨,故誣之,遂下玮獄。
又洪熙元年,戶部給事中沈甯,以赍诏往直隸各府索賄,為巡按禦史所劾,谪為驿夫。
宜德元年,禮科給事中章雲、馬俊,以受錦衣百戶劉彜等囑,賄放重囚,發交阯充吏,正統元年,行在刑科給事中王偡,以聞父喪未授官不舉,遲二十二日始發,革職為民。
正統四年,刑科給事中李原缙,先以聞宣宗晏駕,不哀臨,私娶妾,下獄矣;至是又受雲南中衛舍人童銘賂,與堂弟童政争襲,代為本章,屢上不已。
兵部奏銘必有主使,下法司鞫之得實,遂論缙徙。
景泰六年,戶科給事中孫珉,受宣課司吏艮,收不堪鈔,充肅州衛軍。
天順三年,刑科給事中王俨同修武伯沈煜,冊封潘府受其饋,為錦衣校尉所發,下獄治罪,降主簿。
成化五年,南吏科給事中王讓,為出繼子《登科錄》書所後為父母,又書本生母為生母,祭酒劉廷俊先被讓劾,乃言讓以所生母為出繼父之妾,讓慚托疾去。
成化十二年,養病戶科給事蕭龍,妄受投獻田地,強占人女為妾。
事覺,谪邊衛充軍。
弘治十七年,養病給事中趙欽,迫民鬻墓為地,凡發冢九十有二。
又發宋葉學士墓,碎其志石,又強娶子女論絞,其玷青瑣亦甚矣。
至台中敗類者更多。
洪熙元年,禦史馮泰居喪,挾勢取僧寺石柱石碑充葬,擅據按察公司受詞,批發州縣提問。
事覺,發為民,洪熙元年,宜宗已即位,禦史張珪前在處州監辦,盜官銀七十兩,當斬,免死罰役,遇赦,上命斥為民。
宣德三年五月,禦史嚴皚、方鼎、何珪等,耽溺酒色,久不朝參。
事覺,上命枷項以恂。
言官荷校,蓋自此始,宣德三年八月,巡按山東禦史李素至曆城,與縣民李尚女,奸娶為妾;禦史趙純,亦娶門子鄭能妹為妾,先後為山東按察司所糾。
素時已死,逮純下獄論罪。
巡按湖廣禦史趙倫,需索官民羅绮,收買人口,又與樂婦奸通,命谪戍遼東。
禦史趙俨,以非法杖死九人,坐死系獄中。
其同僚禦史張循理,具酒召俨出,獄飲,俨出乘閑逃逸,累循理逮下獄,死獄中。
又三年,俨被獲,斬于市。
宣德四年,禦史宋準查盤至金華府,娶妾索府官白金,又私通民婦。
上命追贓,杖戍遼東。
又交阯道禦史顧達,巡按淮安,為通判何正辱詈,甘受之。
清軍鳳陽,酗酒廢事,上命改用,行在,禦史楊居正,司铎牟倫、雷恭、胡晔、潘奉,以貪淫不律,為都禦史顧佐所奏,俱發遼東各衛充軍。
禦史胡謙往處州府辦糧課,科斂白金,杖殺民婦,降典史。
禦史沈潤,受土豪黃金、白金、文绮,出其殺人死罪,戍遼東邊衛。
禦史張衡,巡按湖廣,受罪人白金,戍遼東。
行在禦史林衡,居喪不謹,降戶部照磨。
宣德六年,禦史任祖壽,受典史周宗本送馬一疋,寬其斬罪,上命依律流之。
宜德七年,監福建銀場禦史王寶,斂民财,發人墓,谪戍遼東。
禦史陳浚私役民修神祠,微服嬉遊于外,驅逐焚香婦女,為都禦史吳衲奏斥。
宜德九年,禦史颉文林,坐索鋪戶衣物,又于公廨與囚婦奸通,上命杖之,同家屬發遼東充軍。
宣德十年,丁憂禦史宋原端,強葬父于他人茔,收迷失婦,勒夫貨财,奪民良田,坐法絞,遇赦為民。
禦史強敏差往山東,受贓為民,遇赦辨複,不許。
宣德十年,禦吏鄭禧,差查廠庫,欺侵物料,又受匠吏物;禦史廖文昌,巡按廣西,損害軍民,谳囚乖律,為禦史劉桢所發,俱下獄訊治,正統元年,禦史王琏,巡按回,多索隸卒,且攜杭州門子偕行,為浙江佥事商賢、蘇州知府況鐘所劾,下法司訊治。
正統二年,禦史王學敏,受巡檢陳永證賄,囑郎中崔镛薦升知縣。
事覺,上命杖一百,枷示三月,谪戍遼東邊衛。
禦史廖文昌、丁甯受賄當斥,會選行人,姑降授之,既以出使有勞,補縣主簿。
正統三年,禦史李純奏遼東禦史趙琰、趙砺、衛軍年倫,俱先任禦史,以貪淫無恥罷職,砺、倫逃詣京師,琰假守制還鄉離役,上命各杖一百,發肅州哨守正統六年,禦史計珩、馬謹,以受千戶洪政白金,減其斬罪下獄。
正統八年,巡按陝西禦史時紀,至長垣縣,托縣丞蕭楫,娶殷氏為妾。
其妻妒甚,妾父母告紀挾娶。
刑部坐以奪良家子女當絞,遇赦斥為民。
上曰:“禦史不才如此,其谪邊戍!”南京禦史王複,以貪淫逮送錦衣衛戍邊。
正統十二年,緻仕禦史陳浚,以私忿杖同鄉訓導,削職又除名。
禦史颉文林,以代奸民仇庸,誣奏王妃父,命杖一百,發邊充軍,文林即宣德九年得罪人充軍赦回者。
正統十三年,南禦史葛崇,以自京還,舟中強奪人女為妾,充鐵嶺衛軍。
景泰元年,巡關禦史王璧。
數至軍妻家與言,為都禦史王竑所劾,發充鐵嶺衛軍。
景泰三年,巡河禦史王珉,數于濟甯等處奸淫,又微服至所淫者之家,拜其父母;又索運糧軍官饋貯尤多,為右令都禦史王竑所奏,事事下勘實,法司論贖徒為民,帝特谪充開平衛軍。
天順二年,在籍禦史葉普亮,福建同安縣人,強奪人田宅,又娶族女為妾,為邑人所讦,上命按之得實,命籍其家。
天順元年,南京禦史顔正、巡按直隸禦吏張祚,以受滁州軍官賄囑拿問。
天順二年,丁憂禦史吉安人胡煉,受姻戚賄囑,逮煉侄訊鞫,得受賂狀,上命戍開平衛。
天順七年,巡按南直禦史李鱗,又酗酒擅出贓官,為民。
成化四年,巡按山西禦史李傑,以市狐裘不歸其,除名。
守制禦史唐震,以欺取官物,誣陷人罪,逮至京,坐贓為民。
成化五年,禦史傅鼎母李氏,朔鼎妾陵辱,法司坐妾不孝,并鼎調外任。
成化十八年,丁憂禦史方辂,占其叔田,奪寡嫂棺具,縱子制中作樂,事發,降肅州衛經曆。
弘治八年,巡按貴州禦史趙竑,受将士賂千金,及銀花彩緞,寄清平衛鎮撫司周源家,為源盜取殆盡,竑下源于獄,為仇家監生倪寬所發,時竑已升南大理寺丞,詐稱丁憂逃歸。
自正嘉以後,百年間見聞尚新者,又不勝紀矣。
【科道被三木】正統二年七月,行在福建道禦史王學敏,納巡檢陳永證賂,托行在工部郎中崔镛,薦升知縣,事發,上命杖一百,枷示各衙門三月,谪戍遼東邊衛。
其年九月,兵科給事中金昭伯、戶科給事中吳繪,俱受廷試明經儒士賂,辄入午門代為文字,诏用大枷枷于長安門一月,發遼東充軍。
事在一年兩月之内。
台瑣清班,俱膺三木,雖其罪皆自取,然辱言路甚矣!至正統六年,遂以枷項及大臣戶部尚書劉中敷等,未幾複官視事,十二月又下獄。
又未幾王振用事,遂及儒臣國子祭酒李時勉,戚臣驸馬都尉焦敬而極矣。
天順得辟後,坐法荷校者,遂不可勝紀。
蓋錦衣門達,動以讠冏事酷暴得上眷也。
直至惠宗嗣位,而缙紳之禍稍解雲。
王學敏事,先見第一卷。
【六科廓章奏】嘉靖乙醜春,千步廓毀于火,先朝所貯疏稿底本,俱成煨燼。
時上意恨惜,以問輔臣徐階:他日修史,何所憑為張本?階跪對曰:“此皆積年堆棄殘帙。
各衛門緊要章奏,及四夷番文,共十三萬二千餘本。
俱貯六科廓内,況有成案可查。
此等無用故紙,正合付一炬。
”上始悅意解。
按此時去弘正間未遠,若加搜括,尚可緒存一二,乃逢迎意旨,曲說解嘲,真所謂以順為正也。
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