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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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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事  ◎朱炎學禅  芝上人言:近有節度判官朱炎學禅,久之,忽于《楞嚴經》若有所得者。

    問講僧義江曰:「此身死後,此心何住?」江雲:「此身未死,此心何住?」炎良久以偈答曰:「四大不須先後覺,六根還向用時空。

    難将語默呈師也,隻在尋常語默中。

    」師可之。

    炎後竟坐化,真廟時人也。

     ◎故南華長老重辨師逸事  契嵩禅師常瞋,人未嘗見其笑;海月慧辨師常喜,人未嘗見其怒。

    予在錢塘,親見二人皆趺坐而化。

    嵩既茶毗,火不能壞,益薪熾火,有終不壞者五。

    海月比葬,面如生,且微笑。

    乃知二人以瞋喜作佛事也。

    世人視身如金玉,不旋踵為糞土,至人反是。

    予以是知一切法以愛故壞,以舍故常在,豈不然哉!予遷嶺南,始識南華重辨長老,語終日,知其有道也。

    予自嶺南還,則辨已寂久矣。

    過南華吊其衆,問塔墓所在,曰:「我師昔有壽塔南華之東數裡,有不悅師者葬之别墓,既七百餘日矣,今長老明公獨奮不顧,發而歸之壽塔。

    改棺易衣,舉體如生,衣皆鮮芳,衆乃大愧服。

    」東坡居士曰:辨視身為何物,棄之屍陁林,以飼烏鸢何有,安以壽塔為?明公知辨者,特欲以化服同異而已。

    乃以茗果奠其塔而書其事,以遺其上足南華塔主可興師,時元符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冢中棄兒吸蟾氣 富彥國在青社,河北大饑,民争歸之。

    有夫婦襁負一子,未幾,迫于饑困,不能皆全,棄之道左空冢中而去。

    歲定歸鄉,過此冢,欲收其骨,則兒尚活,肥健愈于未棄時,見父母,匍匐來就。

    視冢中空無有,惟有一竅滑易,如蛇鼠出入,有大蟾蜍如車輪,氣咻咻然,出穴中。

    意兒在冢中常呼吸此氣,故能不食而健。

    自爾遂不食,年六七歲,肌膚如玉。

    其父抱兒來京師,以示小兒醫張荊筐。

    張曰:「物之有氣者能蟄,燕蛇蝦蟆之類是也。

    能蟄則能不食,不食則壽,此千歲蝦蟆也。

    決不當與藥,若聽其不食不娶,長必得道。

    」父喜,攜去,今不知所在。

    張與餘言,蓋嘉佑六年也。

      ◎石普見奴為祟 石普好殺人,以殺為娛,未嘗知暫悔也。

    醉中縛一奴,使其指使投之汴河,指使哀而縱之。

    既醒而悔,指使畏其暴,不敢以實告。

    居久之,普病,見奴為祟,自以必死。

    指使呼奴示之,祟不複出,普亦愈。

     ◎陳昱被冥吏誤追 今年三月,有書吏陳昱者暴死三日而蘇,雲:初見壁有孔,有人自孔擲一物,至地化為人,乃其亡姊也。

    攜其手自孔中出,曰:「冥吏追汝,使我先。

    」見吏在旁,昏黑如夜,極望有明處,空有橋,榜曰「會明」。

    人皆用泥錢,橋極高,有行橋上者。

    姊曰:「此生天也。

    」昱行橋下,然猶有在下者,或為鳥鵲所啄。

    姊曰:「此網捕者也。

    」又見一橋,曰「陽明」,人皆用紙錢。

    有吏坐曹十餘人,以狀及紙錢至者,吏辄刻除之,如抽貫然。

    已而見冥官,則陳襄述古也。

    問昱何故殺乳母,昱曰:「無之。

    」呼乳母至,血被面,抱嬰兒,熟視昱曰:「非此人也,乃門下吏陳周。

    」官遂放昱還,曰:「路遠,當給竹馬。

    」又使諸曹檢己籍,曹示之,年六十九,官左班殿直。

    曰:「以平生不燒香,故不甚壽。

    」又曰:「吾輩更此一報,即不同矣。

    」意謂當超也。

    昱還,道見追陳周往。

    既蘇,周果死。

     ◎記異 有道士講經茅山,聽者數百人。

    中講,有自外入者,長大肥黑,大罵曰:「道士奴!天正熱,聚衆造妖何為?」道士起謝曰:「居山養徒,資用乏,不得不爾。

    」罵者怒少解,曰:「須錢不難,何至作此!」乃取釜竈杵臼之類,得百餘斤,以少藥鍛之,皆為銀,乃去。

    後數年,道士複見此人從一老道士,須發如雪,騎白驢,此人腰插一驢鞭從其後。

    道士遙望叩頭,欲從之。

    此人指老道士,且搖手作驚畏狀,去如飛,少頃即不見。

     ◎豬母佛 眉州青神縣道側有一小佛屋,俗謂之「豬母佛」,雲百年前有牝豬伏于此,化為泉,有二鯉魚在泉中,雲:「蓋豬龍也。

    」蜀人謂牝豬為母,而立佛堂其上,故以名之。

    泉出石上,深不及二尺,大旱不竭,而二鯉莫有見者。

    餘一日偶見之,以告妻兄王願,願深疑,意餘之誕也。

    餘亦不平其見疑,因與願禱于泉上曰:「餘若不誕者,魚當複見。

    」已而二鯉複出,願大驚,再拜謝罪而去。

    此地應為靈異。

    青神文及者,以父病求醫,夜過其側,有髽而負琴者邀至室,及辭以父病,不可留,而其人苦留之,欲曉乃遣去。

    行未數裡,見道傍有劫賊所殺人,赫然未冷也,否則及亦未免耳。

    泉在石佛鎮南五裡許,青神二十五裡。

     ◎王翊夢鹿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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