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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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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人商姓者,兄富而弟貧,鄰垣而居。

    康熙間,歲大兇,弟朝夕不自給。

    一日,日向午,尚未舉火、枵腹蹀踱,無以為計。

    妻令往告兄,商曰:“無益。

    脫兄憐我貧也,當早有以處此矣。

    ”妻固強之,商便使其子往,少頃空手而返。

    商曰:“何如哉!”妻詳問阿伯雲何,子曰:“伯躊躇目視伯母,伯母告我曰:‘兄弟析居,有飯各食,誰複能相顧也。

    ’”夫妻無言,暫以殘盎敗榻,少易糠秕而生。

     裡中三四惡少,窺大商饒足,夜逾坦入。

    夫妻警寤,鳴盥器而号。

    鄰人共嫉之,無援者。

    不得已疾呼二商,商聞嫂鳴欲趨救,妻止之,大聲對嫂曰:“兄弟析居,有禍各受,誰複能相顧也!”俄,盜破扉,執大商及婦炮烙之,呼聲綦慘。

    二商曰:“彼固無情,焉有坐視兄死而不救者!”率子越垣,大聲疾呼。

    二商父子故武勇,人所畏懼,又恐驚緻他援,盜乃去。

    視兄嫂兩股焦灼,扶榻上,招集婢仆,乃歸。

     大商雖被創,而金帛無所亡失,謂妻曰:“今所遺留,悉出弟賜,宜分給之。

    ”妻曰:“汝有好兄弟,不受此苦矣!”商乃不言。

    二商家絕食,謂兄必有一報,久之寂不聞。

    婦不能待,使子捉囊往從貸,得鬥粟而返。

    婦怒其少欲反之,二商止之。

    逾兩月,貧餒愈不可支。

    二商曰:“今無術可以謀生,不如鬻宅于兄。

    兄恐我他去,或不受券而恤焉,未可知;縱或不然,得十餘金,亦可存活。

    ”妻以為然,遣子操券詣大商。

    大商告之婦,且曰:“弟即不仁,我手足也。

    彼去則我孤立,不如反其券而周之。

    ”妻曰:“不然、彼言去,挾我也;果爾,則适堕其謀。

    世間無兄弟者,便都死卻耶?我高葺牆垣,亦足自固。

    不如受其券,從所适,亦可以廣吾宅。

    ”計定,令二商押署券尾,付直而去。

    二商于是徙居鄰村。

     鄉中不逞之徒,聞二商去,又攻之。

    複執大商,榜楚并兼,梏毒慘至,所有金資,悉以贖命。

    盜臨去,開廪呼村中貧者,恣所取,頃刻都盡。

    次日二商始聞,及奔視,則兄已昏愦不能語,開目見弟,但以手抓床席而已。

    少頃遂死。

    二商忿訴邑宰。

    盜首逃竄,莫可緝獲。

    盜粟者百餘人,皆裡中貧民,州守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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