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以告崔,崔訝其改節,而亦未之奇也。
申忽訟于官,謂崔三年不給傭值。
崔大異之,親與對狀,申忿相争。
官不直之,責逐而去。
又數日,申忽夜入王家,将其父子嬸婦并殺之,粘紙于壁,自書姓名,及追捕之,則亡命無迹。
王家疑崔主使,官不信。
崔始悟前此之訟,蓋恐殺人之累己也。
關行附近州邑,追捕甚急。
會闖賊犯順,其事遂寝。
及明鼎革,申攜家歸,仍與崔善如初。
時土寇嘯聚,王有從子得仁,集叔所招無賴,據山為盜,焚掠村疃。
一夜,傾巢而至,以報仇為名。
崔适他出,申破扉始覺,越牆伏暗中。
賊搜崔、李不得,據崔妻,括财物而去。
申歸,止有一仆,忿極,乃斷繩數十段,以短者付仆,長者自懷之。
囑仆越賊巢,登半山,以火爇繩,散挂荊棘,即反勿顧。
仆應而去。
申窺賊皆腰束紅帶,帽系紅絹,遂效其裝。
有老牝馬初生駒,賊棄諸門外。
申乃縛駒跨馬,銜枚而出,直至賊穴。
賊據一大村,申絷馬村外,逾垣入。
見賊衆紛纭,操戈未釋。
申竊問諸賊,知崔妻在王某所。
俄聞傳令,俾各休息,轟然噭應。
忽一人報東山有火,衆賊共望之;初猶一二點,既而多類星宿。
申坌息急呼東山有警。
王大驚,束裝率衆而出。
申乘間漏出其右,返身入内。
見兩賊守帳,绐之曰:“王将軍遺佩刀。
”兩賊競覓。
申自後所之,一賊踣;其一回顧,申又斬之。
竟負崔妻越垣而出。
解馬授辔,曰:“娘子不知途,縱馬可也。
”馬戀駒奔駛,申從之。
出一隘口,申灼火于繩,遍懸之,乃歸。
次日崔還,以為大辱,形神跳躁,欲單騎往平賊。
申谏止之。
集村人共謀,衆羅怯莫敢應。
解谕再四,得敢往二十餘人,又苦無兵。
适于得仁族姓家獲奸細二,崔欲殺之,申不可;命二十人各持白梃,具列于前,乃割其耳而縱之。
衆怨曰:“此等兵旅,方懼賊知,而反示之。
脫其傾隊而來,阖村不保矣!”申曰:“吾正欲其來也。
”執匿盜者誅之。
遣人四出,各假弓矢火铳,又詣邑借巨炮二。
日暮,率壯士至隘口,置炮當其沖;使二人匿火而伏,囑見賊乃發。
又至谷東口,伐樹置崖上。
已而與崔各率十餘人,分岸伏之。
一更向盡,遙聞馬嘶,賊果大至,繦屬不絕。
俟盡入谷,乃推堕樹木,斷其歸路。
俄而炮發,喧騰号叫之聲震動山谷。
賊驟退,自相踐踏;至東口,不得出,集無隙地。
兩岸铳矢夾攻,勢如風雨,斷頭折足者枕藉溝中。
遺二十餘人,長跪乞命。
乃遣人紫送以歸。
乘勝直抵其巢。
守巢者聞風奔竄,揣其辎重而還。
崔大喜,問其設火之謀。
曰:“設火于東,恐其西追也;短,欲其速盡,恐偵知其無人也;既而設于谷口,口甚隘,一夫可以斷之,彼即追來,見火必懼:皆一時犯險之下策也。
”取賊鞫之,果追入谷,見火驚退。
二十餘賊,盡劓刖而放之。
由此威聲大震,遠近避亂者從之如市,得土團三百餘人。
各處強寇無敢犯,一方賴之以安。
異史氏曰:“快牛必能破車,崔之謂哉!志意慷慨,蓋鮮俪矣。
然欲天下無不平之事,甯非意過其通者與?李申,一介細民,遂能濟美。
緣橦飛入,剪禽獸于深閨;斷路夾攻,蕩幺魔于隘谷。
使得假五丈之旗,為國效命,烏在不南面而王哉!”
童年時在私塾中,同學們稍有觸犯他,他就揮拳毆打。
先生屢次勸戒,他依舊不改。
他的名和字都是先生起的,也是勸他不要太剛猛的意思。
長到十六七歲,崔猛更是勇猛無比,更兼有手絕技:能手拄長杆,飛房越脊。
他為人喜好抱打不平,因此,四鄰八鄉的人都佩服他,找他告狀申訴的人擠滿了庭院。
崔猛鋤強扶弱,不怕結仇。
那些壞蛋稍違背了他,他就石頭砸,棍子敲,直把他們揍得腿斷胳膊折。
每當他盛怒時,沒有敢勸的。
但他對母親最為孝敬,不管有多大的怒氣,母親一到就煙消雲散。
母親管教他最嚴厲,往往痛加斥責,他當時唯唯聽命,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