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之西邑有殺人者,其婦訟之。令怒,立拘兇犯至,拍案罵曰:“人家好好夫婦,直令寡耶!即以汝配之,亦令汝妻寡守。”遂判合之。此等明決皆是甲榜所為,他途不能也。而陳亦爾爾,何途無才!
回來以後,他心裡十分害怕,就搬到另一間屋裡去住了。這家另一個仆人叫郭安,看見床鋪空着,于是就在床上睡了。這家還有個仆人叫李祿,與那個僮仆過去就結有怨仇,早就想報複。這天夜裡拿着刀進入這間屋子,用手摸了摸,以為是那個僮仆,竟把他殺了。郭安的父親就告到官府裡。這時陳其善擔任縣令,很不同情郭安的父親。郭父哀痛哭叫說:“我這半輩子就隻有這一個兒子,現在讓我依靠誰生活啊!”陳縣令就判李祿做郭父的兒子。郭父隻好含着冤仇回去了。這件事的奇特不在于僮仆見鬼,而奇特在陳其善的判決。
濟南府西邊某縣有個殺人兇手,被害人的妻子告了他。縣令大怒,拍着公案大罵說:“人家好好的夫妻,你竟然叫人家成了寡婦!現在就把你配給她做丈夫,也叫你老婆守寡!”于是就判決兩人結成夫妻。這種“英明”的判決,都是進士出身的官員所辦的,其它途徑出身做官的人是辦不出來的;而陳其善也這樣斷案,誰說官員中沒有“人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