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之西崖莊,有賈某被人殺于途,隔夜其妻亦自經死。
賈弟鳴于官,時浙江費公祎祉令淄,親詣驗之。
見布袱裹銀五錢餘,尚在腰中,知非為财也者。
拘兩村鄰保審質一過,殊少端緒,并未搒掠,釋散歸農,但命地約細察,十日關白而已,逾半年事漸懈。
賈弟怨公仁柔,上堂屢聒。
公怒曰:“汝既不能指名,欲我以桎梏加良民耶!”呵逐而出。
賈弟無所伸訴,憤葬兄嫂。
一日以逋賦故逮數人至,内一人周成懼責,上言錢糧措辦已足,即于腰中出銀袱,禀公驗視。
驗已,便問:“汝家何裡?”答雲:“某村。
”又問:“去西崖幾裡?”答雲:“五六裡。
”“去年被殺賈某,系汝何人?”答曰:“不識其人。
”公勃然曰:“汝殺之,尚雲不識耶!”周力辯不聽,嚴梏之,果伏其罪。
先是,賈妻王氏,将詣姻家,慚無钗飾,聒夫使假于鄰。
夫不肯;妻自假之,頗甚珍重。
歸途卸而裹諸袱,内袖中;既至家,探之已亡。
不敢告夫,又無力償鄰,懊惱欲死。
是日周适拾之,知為賈妻所遺,窺賈他出,半夜逾垣,将執以求合。
時溽暑,王氏卧庭中,周潛就淫之。
王氏覺大号。
周急止之,留袱納钗。
事已,婦囑曰:“後勿來,吾家男子惡,犯恐俱死!”周怒曰:“我挾勾欄數宿之資,甯一度可償耶?”婦慰之曰:“我非不願相交,渠常善病,不如從容以待其死。
”周乃去,于是殺賈,夜詣婦曰:“今某已被人殺,請如所約。
”婦聞大哭,周懼而逃,天明則婦死矣。
公廉得情,以周抵罪。
共服其神,而不知所以能察之故。
公曰:“事無難辨,要在随處留心耳。
初驗屍時,見銀袱刺萬字文,周袱亦然,是出一手也。
及诘之,又雲無舊,詞貌詭變,是以确知其真兇也。
”
異史氏曰:“世之折獄者,非悠悠置之,則缧系數十人而狼藉之耳。
堂上肉鼓吹,喧阗旁午,遂颦蹙曰:‘我勞心民事也。
’雲闆三敲,則聲色并進,難決之詞,不複置念,專待升堂時,禍桑樹以烹老龜耳。
嗚呼!民情何由得哉!餘每曰:‘智者不必仁,而仁者則必智;蓋用心苦則機關出也。
’‘随在留心’之言,可以教天下之宰民社者矣。
”
邑人胡成,與馮安同裡,世有隙。
胡父子強,馮屈意交歡,胡終猜之。
一日共飲薄醉,頗頃肝膽。
胡大言:“勿憂貧,百金之産不難緻也。
”馮以其家不豐,故嗤之。
胡正色曰:“實相告:昨途遇大商,載厚裝來,我颠越于南山眢井中矣。
馮又笑之。
時胡有妹夫鄭倫,托為說合田産,寄數百金于胡家,遂盡出以炫馮。
馮信之。
既散,陰以狀報邑。
公拘胡對勘,胡言其實,問鄭及産主皆不訛。
乃共驗諸眢井。
一役缒下,則果有無首之屍在焉。
胡大駭,莫可置辯,但稱冤苦。
公怒,擊喙數十,曰:“确有證據,尚叫屈耶!”以死囚具禁制之。
屍戒勿出,惟曉示諸村,使屍主投狀。
逾日有婦人抱狀,自言為亡者妻,言:“夫何甲,揭數百金作貿易,被胡殺死。
”公曰:“井有死人,恐未必即是汝夫。
”婦執言甚堅。
公乃命出屍于井,視之果不妄。
婦不敢近,卻立而号。
公曰:“真犯已得,但骸軀未全。
汝暫歸,待得死者首,即招報令其抵償。
”遂自獄中喚胡出,呵曰:“明日不将頭至,當械折股!”押去終日而返,诘之,但有号泣。
乃以梏具置前作刑勢,卻又不刑,曰:“想汝當夜扛屍忙迫,不知墜落何處,奈何不細尋之?”胡哀祈容急覓。
公乃問婦:“子女幾何?”答曰:“無。
”問:“甲有何戚屬?”“但有堂叔一人。
”慨然曰:“少年喪夫,伶仃如此,其何以為生矣!”婦乃哭,叩求憐憫。
公曰:“殺人之罪已定,但得全屍,此案即結;結案後速醮可也。
汝少婦勿複出入公門。
”婦感泣,叩頭而下。
公即票示裡人,代覓其首。
經宿,即有同村王五,報稱已獲。
問驗既明,賞以千錢。
喚甲叔至,曰:“大案已成;然人命重大,非積歲不能成結。
侄既無出,少婦亦難存活,早令适人。
此後亦無他務,但有上台檢駁,止須汝應聲耳。
”甲叔不肯,飛兩簽下;再辯,又一簽下。
甲叔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