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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四五回 呈金钗銀匠訴冤 悟銅鏡縫工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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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吳質仁在典當内,偶見自制金钗,系贈嫁婉姑之物,因知此中有異;更慮他表弟與胞妹婉姑此中定有冤情,因請那當典内的主人設法,将那質钗的圈留起來;他便一面繕具狀詞,趕緊到了漕督衙門投告,求施公代他申冤。

    施公見了狀詞,當即升堂,将吳質仁帶上問道:“你有何冤枉?可從實招來!”吳質仁磕了一個頭,向上訴道:“小人原籍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

     從幼年在北京,從師習學銀工。

    數年之後,技藝畢業,掙了幾個錢,在北京開了一丬銀樓。

    那時原籍家中,尚有老母、弱妹。

    這年老母病故,弱妹無依。

    小人便回原籍,将老母殡葬的清楚,帶了弱妹到京,與小人一齊居住。

    彼時弱妹婉姑方才十三歲,原由母親作主,許字同籍一個秀才劉國材。

    那時國材尚在書房攻書,還未進學。

    到前年二十歲上才進學的。

    小人帶着妹子在京居住,小人的妹子恪守閨訓,且極端莊勤儉。

    那年交十九歲,小人又聞得妹夫劉國材已進學了。

    大人的明鑒: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小人就要送妹子于歸。

    争奈小人店務冗繁,抽不出空來。

    正在煩慮,可巧那年适逢會試之期,小人有個表弟成都彥,是上一科的舉人,由原籍進京會試,就住在小人家裡。

    小人這表弟,真是個至誠君子,守理法的人。

    不必說他不存苟且之心,平日見了婦女,真個是目不斜視。

    小人因此就想到:妹子是要出嫁的人,小人自己又不能分身親送妹子回籍,難得表弟到此;他又是個誠實可靠的人,因此就與表弟商量定了:将妹子托他帶回原籍,擇吉于歸,以了婚姻大事。

    小人的表弟當時也就答應。

    小人甚為歡喜。

    又因妹子的夫家甚為貧窮,妹夫雖然進了學,他家中尚有老母,就便給人家教讀,每年能得幾何?再加自己房用,将來添兒育女,家用日大,進項又少,小人的妹子如何度日?因此,小人就多備了些嫁資,又給妹子自制了幾件工巧的钗飾,一齊交與妹子。

    擇了日期,就托小人的表弟,将妹子帶回原籍。

    小人以為了卻了一件大事,不料妹子與表弟回籍之後,将妹子于歸劉家,第二月忽然妹夫劉國材,及妹夫的母親,均被殺死。

    當經妹子喊齊鄰舍投告縣裡。

    彼時妹子為是親夫及夫母被人殺害,求縣裡申冤。

    哪知縣太爺相驗之後,追問小人不在原籍,便将小人的表弟提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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