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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四五回 呈金钗銀匠訴冤 悟銅鏡縫工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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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問到同路回籍的緣由,縣太爺就說小人的表弟與今人的妹子:“一對怨女曠夫,豈有同行數千裡,絕無暖昧情事。

    ”又令穩婆驗得小人的妹子果非處女,因即嚴刑拷問。

    小人的表弟與小人的妹子隻得承認通奸謀殺。

    因此小人的表弟與小人的妹子皆抵償問罪,業已明正典刑。

    彼時小人在京尚不知道。

    後來原籍的親戚寄書,小人方知此事。

    當時小人亦以為表弟與妹子存此狗彘之行,理應身受國法;既又想小人的表弟與妹子實非此無恥之輩,其中難免無冤屈之處,因此疑信難決。

    現在因離鄉多年,又因妹子與表弟這件事,故此暫行回籍偵訪偵訪。

    不料走至治下裕豐典内,與典主說話,忽見典夥手持金钗一股,到典主面前說道:『此钗制法精巧。

    因質價太巨,不敢自主,請典主定價。

    』彼時小人在旁看見,實小人妹子回籍時贈嫁之物;因思既有此物,小人的表弟與小人的妹子之冤,當可明白。

    因此,小人請典主一面将質钗之人設法圈留,一面小人親到台前投告。

    小人實系情急,又念表弟與妹子實在冤枉,為此叩求大人俯念無辜問罪,死者含冤,急速飛簽将質钗之人提到追究,以求水落石出。

    感德非淺!”訴畢,又磕了一個頭,跪在地下。

     施公聽罷,當即準詞,飛簽去提質钗之人;一面饬令吳質仁暫行退下候訊。

    吳質仁唯唯退下。

    施公也即退堂。

    不一會,差役來報,已将質钗之人提到。

    施公立刻升堂,問那人道:“爾喚什麼名字?是哪裡人氏?”那人道:“小人是北京人氏,姓王名六。

    ”施公道:“爾為何在紹興劉家好盜财物,殺害他母子? 爾可從實招來。

    ”王六見施公問出情真,不覺毛發悚然。

    施公見王六有異懼之狀,也知道是他所為,因将驚堂木一拍道:“該死的強盜!本部堂即将爾的實情察出,爾還敢不招嗎?”當即望兩旁喊了一聲:“來,将他夾起再問!”王六見要上夾棍,趕即求道:“小人願招了。

    ”因道:“小人前在京中,訪知吳銀匠嫁妹子,嫁資甚厚。

    當時便思盜取,因不便下手,後來即跟着出京。

    他們沿途又防備得緊,因此一路跟到紹興。

    那日劉家喜期,小人即伏在左近。

    等到親友各散,小人即乘隙入門,暗伏廚下。

    到了二更時分,劉家的老婆子到廚房裡來檢點對象。

    小人怕那老婆子看見不便,即拿出刀來,将那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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