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 第三四五回 呈金钗銀匠訴冤 悟銅鏡縫工起解

首頁
婆子殺了。

    那劉家新郎聽見廚房内有響聲了,也就點了燈火,到廚房照看。

    小人見他又來,就也将男子一并殺死。

    彼時小人就将劉家男子所穿衣服更換起來,複行秉燭入房。

    其時新娘初來,不辨真假。

    小人就與新娘同寝。

    當時就騙他道:『聞說汝兄贈嫁時,有金钗等件,制法頗為精巧,可能取出與我一看嗎?』其時小人與新娘說話,那新娘以為小人真是他丈夫,因即将所有贈嫁之物,全行拿出與小人觀看。

    小人看畢,誇贊了兩句,又令他仍然收好。

    小人又與他同寝。

    等到天明,看見新娘睡熟,小人便将金钗、金钏等物,取來藏在身旁,越屋而去。

    此皆小人的實供,小人也自知犯法,求大人明察便了。

    ” 施公聽罷,即喚吳質仁道:“爾可聽清楚嗎?”吳質仁道:“小人聽真了,還求大人作主才好。

    ”施公道:“爾且在此等侯一月,候本部堂将此案緣由,奏明聖上,候奉到谕旨,應如何辦理之處,再行給爾定奪。

    現在本部堂一面移咨浙江撫台,請将山陰縣先行革職;并着該縣将全卷查明,随帶前來歸案訊辦。

     一面即奏聞聖上,請旨定奪便了。

    ”吳質仁又磕了一個頭,這才退下。

    施公又命将王六交山陰縣監禁。

    差役答應,将王六帶下。

    施公退堂,進了書房,更衣已畢,即刻拟了奏本,并拟明各項罪律。

    次日簽發出去;又備了咨文,移咨浙撫,請解山陰縣帶同全卷,迅速到淮歸案,暫且不表。

    再說張珊珊與小衛玠一案,經施公因夢銅鏡,察出真情。

    着令原差趕往丹徒,迅提金二朋到案訊斷。

    那丹徒原差奉了施公之命,哪敢怠慢,日夜趱趕,不日已到鎮江。

    當即在本縣衙門報了文。

    丹徒縣即将原差喚進,問明一切。

    原差便說施公如何審問,如何在監用計,不知如何牽出一個金二朋來。

    “現在着令小的回來,拘獲金二朋前去訊诘。

    ”丹徒縣道:“難道許炳文果非小衛玠殺死嗎” 那差人道:“小的也不知其中委曲,但見施大人隻問了一問,就叫小的前來提金二朋了。

    ”丹徒縣道:“既是如此,爾可趕将金二朋提來,好讓本縣備文申解便了。

    ”那原差聽說,即刻出了衙門,各處查拿金二朋。

    不到兩日,居然将金二朋捉住,先解到縣裡。

    由丹徒縣問明無誤,即日加差押解前往。

    欲知如何審問金二朋,且看下回分解。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