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丹徒縣備了申解文書,将金二朋加添差役,押解到淮,聽候施公訊斷。
這日,丹徒縣差已将金二朋解至淮安。
先往山陰縣投了文書,将金二朋寄監已畢,便至施公處投報,禀明金二朋已經提到。
施公次日升坐大堂,将原、被告,人證,及許炳文家屬全行帶至堂上,施公便先問了小衛玠、張珊珊二人,又問了許炳文家屬一遍。
施公便望許家的原告說道:“爾可知許炳文并非小衛玠所殺。
本部堂已察得真情,現在兇手已經拿到,候本部堂少刻問明。
爾等且在這裡聽斷,少時自知。
”原、被告,人證,俱各唯唯答應,站立一旁。
施公喝提金二朋。
不一刻,從堂下帶上一人,在公案前跪下。
施公喝道:“你是金二朋嗎?”金二朋答:“小的叫金二朋。
”施公道:“爾所犯之案可知道嗎?”金二朋道:“小的不知所犯何事提案,還求大人明示。
”施公道:“爾既不知道,待本部堂告訴你便了!”因令張玉球走至公案前面,喝令金二朋認道:“爾可認得此人是誰嗎?”金二朋将張玉球一看,已是驚恐,便驚栗答道:“此此人是小人相相識的。
”施公道:“你如何認識?”
金二朋道:“這這張家的衣服,皆皆是小人承做的。
”
施公道:“爾既承做他家衣服,他家有個姑娘,名喚珊珊,你可見過嗎?”金二朋見問,不覺神色已變,因答道:“小小人不曾見過。
”施公此時即将驚堂木一拍,喝道:“好大膽的強徒!爾膽敢圖奸害命,為什麼冒稱小衛玠,妄想圖奸,将許公子殺死,嫁禍于人?爾快從實招來,若有半字虛誣,定即嚴刑處治。
”金二朋見施公如此威嚴,又見他全部道破,就便勉強抵賴也抵賴不過,還要皮肉受苦,料想亦不能活命,終久是死,不如招出實情,少受眼前苦惱。
主意已定,即向上說道:“大大人不必動怒,小小人願招。
”因道:“小小人向為衣工,張家男女衣服,因小人縫紉得好,皆喚小人去做。
及至他家小姐大了,所穿衣服,也因小人做的甚好,非小人手制,他家小姐不穿。
彼時小人不應據萌妄想,以為他家小姐既愛小人手制之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