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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牡丹燈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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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氏之據浙東也,每歲元夕,于明州張燈五夜,傾城士女,皆得縱觀。

    至正庚子之歲,有喬生者,居鎮明嶺下,初喪其耦,鳏居無聊,不複出遊,但倚門伫立而已。

    十五夜,三更盡,遊人漸稀,見一丫鬟,挑雙頭牡丹燈前導,一美人随後,約年十七八,紅裙翠袖,婷婷嫋嫋,迤逦投西而去。

    生于月下視之,韶顔稚齒,真國色也。

    神魂飄蕩,不能自抑,乃尾之而去,或先之,或後之。

    行數十步,女忽回顧而微哂曰:&ldquo初無桑中之期,乃有月下之遇,似非偶然也。

    &rdquo生即趨前揖之曰:&ldquo敝居咫尺,佳人可能回顧否?&rdquo女無難意,即呼丫鬟曰:&ldquo金蓬,可挑燈同往也。

    &rdquo于是金蓮複回。

    生與女攜手至家,極其歡昵,自以為巫山洛浦之遇,不是過也。

    生問其姓名居址,女曰:&ldquo姓符,麗卿其字,漱芳其名,故奉化州判女也。

    先人既殁,家事零替,既無弟兄,仍鮮族黨,止妾一身,遂與金蓮僑居湖西耳。

    &rdquo生留之宿,态度妖妍,詞氣婉媚,低帏昵枕,甚極歡愛。

    天明,辭别而去,暮則又至。

    如是者将半月,鄰翁疑焉,穴壁窺之,則見一粉骷髏與生并坐于燈下,大駭。

    明旦,詰之,秘不肯言。

    鄰翁曰:&ldquo嘻!子禍矣!人乃至盛之純陽,鬼乃幽陰之邪穢。

    今子與幽陰之魅同處而不知,邪穢之物共宿而不悟,一旦真元耗盡,災眚來臨,惜乎以青春之年,而遂為黃壤之容也,可不悲夫!&rdquo生始驚懼,備述厥由。

    鄰翁曰:&ldquo彼言僑居湖西,當往物色之,則可知矣。

    &rdquo生如其教,徑投月湖之西,往來于長堤之上、高橋之下,訪于居人,詢于過客,并言無有。

    日将夕矣,乃入湖心寺少憩,行遍東廊,複轉西廊,廊盡處得一暗室,則有旅榇,白紙題其上曰:&ldquo故奉化符州判女麗卿之柩。

    &rdquo柩前懸一雙頭牡丹燈,燈下立一明器婢子,背上有二字曰金蓮。

    生見之,毛發盡豎,寒栗遍體,奔走出寺,不敢回顧。

    是夜借宿鄰翁之家,憂怖之色可掬。

    鄰翁曰:&ldquo玄妙觀魏法師,故開府王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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