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盜鬥葉子戲,喧笑聲達舶外。
盜魁曰:&ldquo汝夫汝子,覓汝來矣!賀汝聚骨肉,完室家,其速歸,毋滞!&rdquo婦若罔聞,鬥葉子如故也。
盜促之再四,不顧。
因引其夫與子入艙。
金見婦,泣而呼,子則疾趨至膝,持其裾而泣。
群盜之與鬥葉子者,淚亦涔涔下也。
婦愠曰:&ldquo家中猶存姑與嫂,乃賴予一人撫幼子?脫予死,将奈何!&rdquo盜魁曰:&ldquo汝歸否,宜一言決,毋令呱呱者聒耳煩心也!&rdquo婦冁然曰:&ldquo此間樂不思歸矣!&rdquo盜因呼金抱子出,還其金,且倍其數,曰:&ldquo累汝遠涉,此六十金,娶婦有餘矣。
&rdquo金不受,抱子長跪乞哀。
盜怒,令群盜挾其父子登岸,入謂婦曰:&ldquo汝夫與子業逐去,心無牽挂,洵足樂已。
顧汝夫婦結缡數載,而子實汝所自出,今而後死生永訣,揆諸情理,宜出送,諄屬數語,略盡夫妻母子情。
&rdquo婦因出至舟首,未及開言,盜自後執其髻,遙謂金曰:&ldquo婦之無良,一至于此,斷難姑容。
吾為汝殺之,以快憤!&rdquo揮刀斷頸,投屍于海,曰:&ldquo此等不義婦,恐鼋鼍不食其餘也!&rdquo時盜舟林列,齊聲歡呼,海波欲沸。
噫!盜豈無道也哉!昔晉懷宗後羊氏,為劉曜所得,寵之專房,醜诋其夫,聞者莫不惡羊後之無恥無義。
然懷宗被擄遇害,國破家亡,勢難完聚,而曜方崛起,兵強勢大,承何如司馬家兒之問,不得不逢迎以固寵,所語未必由中也。
若是時懷宗不死,國猶可轉禍為福,羊後未必便委身胡羯,出此無恥無義之言。
彼金氏婦者,兒夫當前,頃刻間骨肉可重聚,顧乃忍棄其夫與子,而曰:&ldquo此間樂不思歸。
&rdquo不解盜舟之樂,固何如也?聲其罪而誅之,殊快人意,盜豈無道也哉!
◎獄卒縱囚記
阿Lai哥者,忘其姓,新會縣獄卒也。
新會土俗,凡生子最少者,曰Lai.Lai字土音呼賴,字典不載。
為人淳樸好義,凡被罪入監者,他卒必索赀;不如意,辄诟谇鞭撻。
Lai每為之排難解紛,故獄中鹹愛敬之,推為獄卒之長,視其言動,莫敢違者。
時當小除,獄囚念及家室,鹹欷泣下。
阿Lai恻然于中,大言曰:&ldquo今夕釋諸君歸家,對妻孥而醉椒酒,樂乎?&rdquo諸囚唯唯,疑其戲言,以博笑也。
阿Lai曰:&ldquo予素無诳語,諸君能于明正二日如約歸來,則兩無所害,否則予立斃杖下矣!&rdquo衆指天矢地,遂為之脫械縱去。
其侪輩皆咎其妄。
曰:&ldquo君主之,無相累也!&rdquo至朝,囚皆逡巡返獄,無一失。
時阿Lai方踞地獨飲,喜極擲杯,大笑曰:&ldquo諸君至,予可告無愧!當從此逝矣!&rdquo兀坐不動,視之氣絕。
諸囚感其義,為肖像于狴犴。
昔唐太宗嘗縱大辟囚三百餘人,至期無不來歸。
夫唐太宗為何如主,四海六合,懷德畏威,安知縱之不能擒之;囚或計及于此,所以來歸欤?彼一獄卒,伎倆幾何,雖所縱無三百人之多,然能如期歸,無一失,奇矣!一笑而逝,則更奇。
是可紀也!獨是司獄者,獄卒縱囚三日,慢無覺察,曠官屍位之罪,其可免乎?
◎紀械鬥
閩粵民情兇悍,愍不畏死;無論鄉黨姻戚,稍有睚眦,即各糾數十人,或數百人,以白刃相向,謂之&ldquo械鬥&rdquo。
此風盛于粵之潮、閩之彰泉。
就粵而論,昔惟潮郡之揭陽,今則饒平、澄海、海陽、潮陽,鬥更甚。
約期将鬥,先聚族人于宗祠,議傭值。
被傷者,恤其身;被殺者,恤其家;殺仇幾人,按其數;本非己殺,而能挺身公庭認罪者,謂之頂兇,則授以田産,俾養妻孥。
議既定,即有賢有司,亦不能理谕勢禁也。
擇隙地,作鬥場。
先舉大炮,樹旗幡,書姓氏于其上。
次則伐鼓振旅,十人為一隊,以多力善鬥者領之,随鼓聲而進,有宛然擊鼓其镗,踴躍用兵之勢焉。
火藥鉛丸槍炮,無不備也;弓矢劍戟戈矛,無不勁捷利也。
國憲王章,不及計也;父母妻孥,不遑顧恤也。
争勝負于崇朝,判死生于俄頃。
迨夫鼓衰力盡,勝負分而死生決,然後各鳥獸散。
然昔也一鬥而止;今則一而再,再而三,不勝不休。
昔也,每鬥不過殺傷一二人;今則血肉淋漓,屍骸枕藉,動十數人,且有數十人者。
考之史傳紀載,亘古未聞之也。
噫!其兇悍藐法,為何如哉!有陳姓者,素習拳勇,受人傭值,以助鬥。
率數十人,憩于中途之村店。
方将舉爨,複有數十人,執械而至。
詢&ldquo何往?&rdquo則亦赴某所助某家鬥者。
陳曰:&ldquo今日之會,各有所主,盍先于此試手,滅此而朝食乎?&rdquo遂奮勇相殺。
及互有死傷,始哄然而散。
而某所之約期會鬥者,轉以助鬥無人,嗒焉若失。
其輕生好鬥又如此,非亂民乎?究其故,皆當局者愛民若子,姑息為懷,積漸而至。
若遇鬥時,理谕勢禁。
不聽,則不論其曲直,擊之以矢石,轟之以大炮,洗其村莊,敢尚有輕生藐法者乎?當北齊高歡令諸子各治亂絲,以觊才略,獨次子高洋拔佩刀盡截之,曰:&ldquo亂者當斬!&rdquo餘謂治亂民,亦當以高洋治亂絲之法治之,其庶幾乎。
◎孟德鄰傳
浙人孟德鄰,先世業商賈,至祖父,遂援例納資,登仕版。
雖未臻顯秩,而門庭炫耀,居然世家。
每向人曰:&ldquo餘家黃金屋、千鐘粟,不向章句中尹唔占哔得來,足征黃卷青燈,徒事辛苦;不如持籌握算,撲滿<缶後>筒,計日可待;所猝難得者,顔如玉耳。
&rdquo蓋其妻畢氏貌陋,故雲。
娶期年,生子芸兒,因産緻疾,數月夭殂。
同裡趨勢者,争妻以女。
訪之,皆不美。
赴武林,以百金購妾嚴氏,小字芝娘,頗饒豐格。
生子,名覺,并芸兒令撫之,不複議娶。
芝娘從容進曰:&ldquo夫婦居室,人之大倫。
主年方壯,宜急續冰弦,以調琴瑟;專房之名,妾不願居也。
&rdquo會有茅通判,以贓敗黜官歸裡,其女美而豔,因委禽焉。
夫婦相得,如魚之比目,花之并頭。
孟凡三閱月,不出庭戶。
然性極悍妒,雖白晝不許與妾通語言;偶以米鹽相問答,即目豎如蟹,而唇可懸瓶,頃且獅聲吼矣!德鄰因使妾與兩兒居别院。
茅氏曰:&ldquo妻之子,不應與妾子為伍。
&rdquo禁不令往。
兒啼欲赴,毒楚之。
德鄰無如何也。
裡有孝廉高國英者,性豪放不羁,偶飲于孟所,酒酣,語曰:&ldquo餘妾生女五歲矣,欲以令嗣芸兒為婿,幸不以葑菲遐棄也。
&rdquo茅氏于屏後應曰:&ldquo妾與妻,勢分懸殊,姑勿論;即其冶容誨淫,專房固寵,甚且牆頭密約,花底私鈎,恒置廉恥而不顧。
妾女欲附人嫡子為婚姻,言何妄也?&rdquo高亦庶出,聞言大怒,曰:&ldquo家之有妾,猶國之有妃;妃之子承大統,而君天下者,史冊班班可考。
漢文帝賜南粵趙陀書曰:&rdquo朕高皇帝側室之子。
&lsquo未嘗諱也。
妾雖不在五倫之内,然服制倫理,律有明條;論婚必辨嫡庶,語何本乎?父母貧則賣為妾,父母富則嫁為妻。
為妻為妾,亦視父母貧富何如耳,非有種也。
且汝父幸而漏網罷黜歸來,脫以婪贓伏法,籍沒家資,烏知此時不賣作娼家婦女?敢望良家妾乎?芝娘欲避專房之名,俾汝得入孟家門,作威福,何不自量也?&ldquo茅聞之,涕泗橫流,叫号直出。
高避去。
後數年,高舉進士,授江南武進令。
一日,肩輿中見男子負缣囊,攜婦酷肖茅氏。
令役密偵,雲浙人張鳳,與妻茅氏,赴山東,道經于此。
高疑有異,呼張前诘之曰:&rdquo茅氏浙人,孟德鄰之妻,奸拐何往?&ldquo張神情皇遽,梏其胫,遂吐實。
先是德鄰赴京索逋,二年不返。
茅氏不安于室,日豔妝倚門,窺往來行客。
張素奸宄,乘機誘入,情逾夫婦。
為芸兒所窺,私告芝娘。
茅知,大怒,撻芸兒幾死,并罵芝娘,欲逐之。
芝娘曰:&rdquo我何罪,而被逐;欲去眼中釘,當俟主人歸;否則,惟有死耳!&ldquo張聞,謂婦曰:&rdquo我二人情好,生死不渝;而嚴氏長舌,骨梗其間。
脫男子歸來,勢難複聚。
且于汝有不利焉。
&ldquo婦曰:&rdquo然則奈何?&ldquo張曰:&rdquo餘有親串,居武進,汝能偕往,可白頭偕老。
否則,餘請從此逝矣。
&ldquo遂相約月黑夜,挾資遁。
抵武進,甫登岸,為高所見,訊得其情。
呼婦曰:&rdquo偷情私奔,此媵妾所為,言猶在耳。
汝孟氏正妻,亦喪失廉恥乎?&ldquo男女各予杖遞回籍。
孟适于是月歸家,愧且憤,褫其衣,鞭之流血。
芝娘勸而止。
中夜抽髻上簪,刺喉畢命。
嗟乎!世之婦人,于翁姑則不孝,于夫子則不敬,獨于妾則斤斤争大小,辨名分,不少寬假。
甚者聞鄰家納妾,撚酸隔院者,有矣。
其所以然之故,不過卧榻之旁,不容他人酣睡耳。
居恒以結發自負,謂能敦節操,重廉恥,不與婢妾等。
及男子夭殂,或治裝遠出,往往柳梢待月,花底迎人;而妾媵則機聲軋軋,午夜不休者,吾耳中目中,不知凡幾。
由此以觀,婦人當視賢不肖,貴賤不足論矣。
世家故多劣婦,寒門不少賢媛。
日夜作獅吼,以争床第,無恥已甚;無恥則何所不為?吾願世之須眉如戟,俨然而衣冠也者,不幸娶此等妒婦,餘當嚴閨闼之防;何則?妒者,靡不淫也。
◎張吉
孫奎,浙人,官于閩。
下車之日,有訟其奉張吉占屋十餘年不遷者。
呼隸前,詢之,對曰:&ldquo小人非戀此居也。
實舍此無可居,故十年來增其租三倍矣。
&rdquo因詢:&ldquo有父母兄弟乎?&rdquo曰:&ldquo無有。
&rdquo&ldquo有妻子乎?&rdquo曰:&ldquo無有。
&rdquo孫曰:&ldquo既無親屬,則孑然一身,随地可栖,何必占屋十年之久,增三倍之租,且令居停主人哓哓緻訟耶?&rdquo隸曰:&ldquo小人有總角友,相随形影,不幸夭殂,葬諸原野。
荒煙蔓草,虞孤魂之無依也。
若移居他所,又不能入榇。
此所以轉輾圖維,而莫可如何者也。
&rdquo孫曰:&ldquo汝父母今葬何處?&rdquo答:&ldquo在某邱。
&rdquo孫曰:&ldquo某邱非原野乎?何以忍令魂魄長依荒煙蔓草,而不一顧也?且古今來人死無不葬,汝獨擁榇十載,挾不近人情之說,以圖鸠占。
&rdquo因杖之,勒令遷居。
舁棺葬畢,号泣終夜,自缢墓間。
蓋死者其生前與隸有斷袖之好,卒後每食必旁設杯箸,寝則依于棺,積十餘年不離如一日,昔衛靈愛彌子色美,至食其餘桃,不為亵。
及彌子色衰,即引以為罪,而誅之。
夫朝夕相依,一旦色衰,即前情盡棄;若溘然而逝,形銷骨化,宜更易於忘情。
乃張吉至十年之久,猶寝食不置,至殉之以身。
古來愚忠愚孝,每出于至微極陋之人,良有以也。
◎雷擊逆婦記
龍邱湖鎮村,有郭姓者,以賣布為業,家惟母妻。
妻頗悍,不孝于姑。
而母年高,耳目聾。
每起居飲食,郭皆身親檢點,惟恐其妻之有忤也。
一日,郭因急事,欲赴郡,語其妻曰:&ldquo予往還須三曰;老年人非肉不飽,予已買置廚下;天且暑,用鹽腌之,可供三日餐。
&rdquo妻諾之,戲以糞為糟,置肉其中。
每餐,蒸以食姑。
越日郭歸,母方食,詢&ldquo肉味佳否?&rdquo母曰:&ldquo肉何自來,糞穢觸鼻,亦勉強食之耳。
&rdquo郭取嘗一脔而嘔,因詈其妻。
妻反肆诟谇,且語侵其姑。
鄰人鹹集,為之排解。
忽雷聲殷然,黑雲如墨。
妻似有所覺,急趨後圃,取大甕覆其頭。
俄頃霹靂一聲,甕底穿穴,頭出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