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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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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裡,最惡毒的人,在野心的驅使下,把他們自己看作是城邦及其利益的化身,因而可以用他們自己的方式解釋這個格言&mdash&mdash&ldquo讓共和國的安危成為最高的法則&rdquo(salusreipublicaesupremalexesto)。

    因此,城邦用很小的付出就得到了最高的報償。

     然而,在和平年代,由于在希臘人的生活中所有那些最重要和最高貴的東西都是圍繞城邦而展開的,因此,從根本上講,城邦就是他們的宗教。

    對神的崇拜也得到了城邦最強有力的支持以反抗外來的宗教、哲學以及其他重要的、潛在的破壞力量,對于一些城邦來說,必須全心全意地維持這種崇拜,主流的崇拜儀式得到了國家的直接關注。

    所以,在城邦自身成為了一種宗教的同時,它還把城邦中的其他宗教容納了進來,在法律、政體以及他們共同享有的公共生活以外,具有公共性質的獻祭和節日在公民當中也形成了一種十分強有力的親和力。

     因為所有這些都是由國家提供的,而且隻能由國家提供,所以以下這些問題的答案就十分清楚了,為什麼希臘人不需要教堂,為了以他自己的方式表現虔誠,他隻需要成為一個好的公民就可以了;為什麼不存在等級沖突的問題,為什麼雅典最高的祭司官員王者執政官(archonbasileus)本身就是一個政府官員,最後,為什麼在任何儀式中崇拜那些超出國家認可範圍的神祇不僅僅是對公民職責的冒犯,也是對人們虔誠的信仰的亵渎。

    [14] 當城邦開始衰落的時候,對神祇的崇拜也沒有松懈,不僅是那些&ldquo保護城市的神靈(和英雄)&rdquo,城邦還用其城牆搭建的王冠将自己神化成命運之神堤刻(Tyche)。

    這種轉變在品達的一些詩歌中表現得十分明顯。

    堤刻是命運(Moira或Fate)的一種人格化,對于這個普通的人物,品達向她緻詞,請求她賜福于某座城市:&ldquo我請求你,遞送人宙斯的女兒,保護強大的西墨拉(Himera),堤刻,我們的救助者!在大海上,你指揮着敏捷的艦船,在陸地上,你指揮着正在激戰中的軍隊和阿戈拉聰明的辯護人們。

    &rdquo但是,被理想化為堤刻的單個城市的崇拜活動大約是在公元前5世紀從不同的地方開始的,有着專門的神廟,有時還有巨型的雕像。

    堤刻早期最普通的形象,就像布帕羅斯(Bupalos)為斯米耳尼亞人(Smyrnians)建造雕像那樣,手裡拿着她的權杖和羊角;現在她的标志是城牆的王冠以及某一特定城市的具體特征。

    為了這個目的需要修建一些華麗的裝飾,例如,波悉尼阿斯提到過的雅典的哈德良的奧林匹亞神廟(Olympieion)的立柱前面的青銅隊列,代表了雅典殖民地的命運女神。

     後來,當民主制度在大多數城市建立起來,這種制度把自己裝扮成&ldquo德莫斯&rdquo(Demos),在被他們擊敗的反對者的傷口上再加一把鹽,這時候光靠堤刻自己也不夠了。

    這種制度同樣也會經常采取建造巨型雕像的形式,就像在斯巴達的阿戈拉建造的雕像那樣,就豎立在城市中心區最低的地方。

    由于這個德莫斯經常與所謂&ldquo好運&rdquo(gooddaimon)相混同,所以它也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崇拜對象。

    所有這些神化的地點隻能是一些保持着持續繁榮的地方;在一片蕭條的時候人們還有心觀看這些雕像,似乎沒有這樣的記載。

     對于城邦把自己視作一個理想的整體,還存在另外一種看法和另外一種形式,這是從nomos這個詞看出來的,這個詞通常包含了法律和政體的含義。

    nomos是一種高級的客觀力量,高居于所有的個體存在和意願之上,不僅僅滿足于以繳稅和服兵役為代價對公民進行保護,就像現代社會那樣,而且還熱衷于成為整個城邦的真正靈魂。

    作為衆神的造物和賜予,人們用最崇高的詞彙對法律和政體加以頌揚,稱之為城邦的人格,所有美德的護衛者和保存者。

    他們是&ldquo城市的統治者&rdquo,斯巴達的德馬拉圖斯(Demaratus)對薛西斯解釋道,他的人民對&ldquo主宰一切的法律&rdquo(despotesnomos)的畏懼遠在波斯人對他們偉大國王的畏懼之上。

    正如柏拉圖所言,官員們尤其是法律的奴仆。

    因而,立法者被視為超人,來庫古、梭倫、紮勞庫斯和查戎達斯(Charondas)的光輝照耀在後人的身上,正因為如此,舉例來說,即使到了大約公元前400年的時候,叙拉古的立法改革者狄奧克裡斯(Diocles)還能夠得到英雄般的榮耀,甚至在他死後還建立起一座廟宇(狄奧多洛斯,13.35)。

     最重要的是,法律(nomos)不能去迎合某個人物或碰巧處于大多數的那些人的一時的興趣和想法,至少在理論上,人們強烈地感到,舊有的法律應該保留;實際上,甚至比法律還要古老的風俗和習慣被認為具有一種生命力,法律隻不過是其外在的表現罷了。

    即使是那些不合理的法律,隻要它們還在被嚴格地執行,也似乎比改變它們更能給社會提供一種穩定感。

    亞西比德在他的關于遠征西西裡的好處的偉大演說的結論中就說到了這一點。

    在一些城邦,男孩子們必須要會用抑揚頓挫的聲調背誦法律,這樣做不僅是要他們牢記在心,而且還是為了确保它們不被改變。

    (希臘文nomos具有&ldquo法律&rdquo和&ldquo曲調&rdquo的雙重含義。

    ) 我們從古老的材料中可以看到,這些材料不僅僅包括那些晚出的轶聞趣事,就是在梭倫時期,在完成了他的立法計劃之後,他離開了他的國家長達十年之久,在走之前他也不得不要求雅典人莊嚴宣誓,在他走後不要改變他的法律。

    在他走後不久就發生了一次嚴重的政治危機,最終,[将近一個世紀之後],雅典人把他建立起來的政治制度改造成一個完全民主的制度。

    在很多希臘城邦演出着同樣的故事;甚至在大多數殖民城邦,除了所有原創性的立法活動,也擁有一段動蕩不安的甚至狂風暴雨般的曆史。

    在其發展最完備的時候,民主制度還擁有着不斷修正的熱情;現有的政治制度在受到高度頌揚的同時也在被改變,最終被大衆法規(psephismata)的不斷提出而遭到完全的破壞。

    這種事态用亞裡士多德的話來講(《政治學》,4.4.3),就是這個社會不再受法律的統治,而是受普通大衆(plethos)的統治。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帶有個體必須完全服從于普遍性的特征的希臘人的國家觀念,同時也發展出一種鼓勵個性的強烈趨向。

    這些強有力的個體的力量在理論上完全是在對于普遍性的興趣中衍生出來的,成為其最富生命力的表達方式;自由和服從和諧地融為一體。

    但實際上,希臘人的自由觀念從一開始就是有限制的,因為,正如我們所說過的,城邦是不可逃避的;個體甚至不能夠在宗教中找到一個避難所,因為它也是從屬于國家,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存在這樣的保證,即神是充滿善意的和仁慈的。

    那些天賦很高的人,不得不保持現狀,忍受一切,并努力在國家中獲得權力。

    個人和黨派要以城邦的名義進行統治。

    不論是哪個黨派碰巧得勢,都要恰如其分地進行統治,就好像他們代表着整個城邦的利益,有權行使她的全部職能。

     在古代,任何一個相信他有權進行統治的人,抑或僅僅是希望進行統治的人,都會毫不猶豫地使用極端的做法對付他的反對者和對手,甚至不惜消滅他們。

    在詩人的一些不那麼顯眼的詩句中會偶爾流露這樣的想法,而且看上去十分正常。

    你隻要研究一下歐裡庇得斯的《伊翁》(Ion)中的教師的演說就可以了,在那裡,他慫恿克瑞烏薩(Creusa)殺死克蘇托斯和伊翁。

    我們懷疑,在任何一部現代的戲劇中,一個罪惡的人物能夠如此坦白地以權力和權威的名義表達他自身的想法嗎?在這些城邦中,所有政治上的懲罰(實際上,它們當中的一些是針對那些十分嚴重的罪行)都帶有複仇和消滅的性質。

    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懲罰的事例,懲罰不僅僅會落到那些被驅逐者或判處極刑的人的孩子們的身上,而且還會落在他們祖先的頭上,因為家族的墳墓也會被廢棄。

    希臘人認為他們能夠看到如果不這樣做的一個顯而易見的後果;那就是,或者我們消滅這些人,或者他們消滅我們&mdash&mdash因此他們才會在這一無情的邏輯驅動下付諸行動。

    這種恐怖主義的典型特征就是其神聖性。

    刺殺僭主的人,如果他們能夠幸免于難的話,會獲得很高的榮譽,在他們死後會樹碑以示紀念,這樣的事實也是衆所周知的。

    但還有一種結果,就是刺殺者會被授予對社會做出貢獻者或榮譽公民的稱号,在狄俄倪索斯節之類的場合上被當衆授予桂冠,因為他們碰巧殺死了一個後來被發現是無賴和叛徒的人,就像公元前411年雅典的弗瑞尼庫斯(Phrynichus)那樣,他們的同夥也至少可以把名字刻在紀功柱上,以其他的方式受到獎勵。

    在這裡,處于統治地位的黨派的意圖絕不僅僅是為了威脅和羞辱其仍然存在的政敵,其主要的目的仍然是盡其所能地彰顯自己所取得的勝利。

    那些做出這些事迹的人獲得了榮譽,完全不用考慮他們的動機和個人品質如何。

     對于希臘人來講,由于城邦是所有事物當中最至高無上的存在,實際上就是他們的宗教,因此,圍繞它而展開的鬥争都具有宗教戰争的恐怖性質,與城邦任何形式的脫離都将割斷個人和所有正常生活環境之間的聯系。

    内戰被認為是所有戰争中最糟糕的,最使人震驚,最無法無天的,為神和人所唾棄,但是這種洞識卻不能帶來和平。

    在很多城市,不論政體形式如何,現存的體制都是正統,受到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的保護。

    經過一代又一代,沒有人敢于公開說出公民義務的虛假性,就像其重要性已經遠遠超出了人類本性所能承受的限度,但是卻沒有辦法防止知識階層中秘密的、内在的不滿的滋生,随着時間的推移,一些人站出來,開始公開和大膽地把這種虛假性說了出來。

    具有哲學思考的倫理學産生了,放棄了其早先與國家的同一性,成為關于普遍人性的倫理學。

    在伊壁鸠魯學派那裡,城邦被剝下了其所有的狂熱的神聖外衣,成為了保證其所有成員安全的一項共同的契約。

    然而,現實中的城邦仍然動蕩不安,繼續在暴力的道路上前行。

    有一件事是他們不能做到的,那就是把他們的自治權交給另外一個城邦,一個更大的聯合國家或某一個統治者。

    後來,城邦在可怕的災難中不惜任何代價地為生存而戰。

    伊索克拉底說(8.120):&ldquo一個單個的惡人可能會在報應降臨到他的身上之前死掉;但是城邦,因為它們是不死的,所以必須要承受人和神的懲罰。

    &rdquo [1]在歐裡庇得斯的《伊翁》(Ion)1580中是顯而易見的;希羅多德,5.66。

     [2]在其他地方,表達成katademous,波悉尼阿斯,8.45.2,參看亞裡士多德,《詩學》,3.6。

     [3]這個彼奧提亞的四合一村落(tetrakomia)包括Heleon、Harma、Mycalessus和Pharae,必須經過統一的組織,但我們并不知道是如何組織的(斯特拉波9.2.14)。

     [4]通過一塊泥土要求整個地區的所有權的詭計以各種形式出現在很多民族中。

    例如,在普魯塔克的《道德論集》296d&mdashe中就表達了事後深深的懊悔。

    在《希臘諺語集》(CorpusParoemiographorumGraecorum1)第328頁中還講了這樣一則轶聞:Aletes(漫遊者)被趕出了雅典,在田野上懇求一個牧羊人給點吃的,牧羊人顯然想戲弄他一下,從袋子裡拿了一塊泥土給了他;他接受了下來,認為這是一個好兆頭,說:&ldquoAletes收下了這塊泥土。

    &rdquo&mdash&mdash很容易猜出他這句話的含義。

     [5]米瑞安多洛斯城邦(Myriandrospolis)。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1萬全權公民或士兵被認為是一個城邦最合适的規模。

     [6]參看雅各布·德·阿奎斯(JacobusdeAquis),《世界寶鑒》(ImagoMundi),載《意大利史原始史料集》(Historiaepatriaemonum.scriptt),第三卷,1569,1605,1614,這部分的年代學十分混亂。

     [7]普魯塔克,《希臘羅馬平行故事集》(ParallelaMinora),306e&mdashf。

     [8]如果波悉尼阿斯·達馬塞努斯(PausaniasDamascenus)(FGH854)值得信任的話。

     [9]Talvj,《塞爾維亞民歌》(SerbianFolksongs),第一卷,78。

     [10]希羅多德指的是斯巴達的theatron(6.67),意思上可以理解為一個普通的觀看節目的場所,而非劇院。

     [11]有好幾種文獻都提到這一點,包括琉善,《敵人》(Enemies),20,在那裡梭倫是發言者。

     [12]在很晚的時候,在琉善的一篇小文章中還可以看到這種觀念,《祖國頌詞》(Patriaeencomium)。

     [13]埃斯庫羅斯,第二卷,見佩吉,《希臘短詩集》(EpigrammataGraeca),第42頁,參看阿裡斯托芬對埃斯庫羅斯所說的話,《蛙》,1004ff.。

     [14]納格爾思巴赫(K.F.Nägelsbach),《荷馬以後的神學》(NachhomerischeTheologie)(1857),第2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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