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2 看待自我之兩途 (1940)

首頁
TwoWayswiththeSelf 人們認為,舍己(self-renunciation)很接近基督教倫理之核心。

    而且确實如此。

    當亞裡士多德贊美某種自愛,我們或許感到,盡管他小心區分合法的與不合法的Philautia(自愛),在此我們還是碰見了某種本質上是次基督教(sub-Christian)的東西。

    然而我們卻難于決斷,該對聖法蘭西斯·德·塞爾斯的&ldquo論優待自己&rdquo那章作何感想。

    這裡禁止我們沉溺于憎恨,即便是恨自己;還建議我們,即便自責,也應&ldquo平和勸谏&rdquo,更需同情(compassion)而非激情(passion)。

    本着同一精神,諾裡奇的茱莉安則要我們&ldquo細心周到心平氣和&rdquo(lovingandpeaceble),不隻對我們的&ldquo慕道友&rdquo(even-Christians),而且對&ldquo我們自己&rdquo。

    至于新約,則要我&ldquo愛人如己&rdquo,要是自我隻是恨的對象,這就成了一則可怕誡命。

    可是,我們的主也說,真正的門徒,必須&ldquo恨自己的性命&rdquo。

     我們萬不可這樣解釋這一表面矛盾,說在某節點以下,自愛正确,越過此節點,自愛就錯了。

    這不是個度的問題。

    有兩種自恨(self-hatred),其早期階段雖然相似,但一個起頭就錯,另一個則自始至終都對。

    雪萊說自厭(self-contempt)是殘酷之根源,後來還有一位詩人說他瞧不起那種&ldquo惡人如己&rdquo的人,他們指的都是一種極為真實且極為非基督(un-Christian)的自恨。

    這種自恨會使一個人成為魔王,而平常的自私則(至少有那麼一會)隻使他淪為禽獸。

    我們這個時代裡硬心腸的經濟學家和心理學家,忙于分辨自己人品(make-up)裡的&ldquo意識形态印記&rdquo或弗洛伊德式動機,必然不會知道基督教之謙卑。

    他或許會以所謂&ldquo低看&rdquo一切靈魂而告終,包括他自己的靈魂。

    這就表露了其理論之玩世不恭(cynicism)或殘酷,或者兼而有之。

    即便是基督徒,要是他接受了某些類型的完全堕落教義(doctrineoftotaldepravity),也難免此虞。

    這樣去想的邏輯結論,或是受苦崇拜(worshipofsuffering)&mdash&mdash為他人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