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的義務,而它們不會體認到對我們的義務。
不過,在這一切問題上,觀點分歧都是開誠布公。
假如根據我們的真實的、神授的優越(superiority),一位基督徒病理學家認為活體解剖沒錯,并在活體解剖之時,哪怕一絲一毫的不必要的痛苦都小心避免,為他所承擔的責任而戰戰兢兢心存敬畏,并真切感受到人類生命必須具有的高風亮節(highmode)&mdash&mdash假如人類想藉此為犧牲動物正名的話,那麼,(無論我們是否與他意見一緻)我們也能尊重他的觀點。
可是,絕大多數活體解剖者并無這種神學背景。
他們絕大多數都是自然主義者或達爾文主義者。
而在這裡,我們的确碰見一個令人瞠目的事實。
他們會帶着最大鄙夷,把對動物所受折磨的任何考慮掃在一旁,要是它擋住了&ldquo研究&rdquo去路的話。
可正是同一批人,在另一語境中,最激烈地否認人與其他動物有何巨大差異。
在自然主義者看來,禽獸究其根本,跟我們自身是同一種(sort)事物。
人不過是最聰明的類人猿。
基督徒會拿來為活體解剖辯護的全部根據,因而被攔腰斬斷。
為我們自己這一物種犧牲其他物種,并非因為我們這一物種相對于其他具有任何客觀的形而上特權(objectivemetaphysicalprivilege),而隻是因為這一物種是我們。
忠于我們自己物種,或許極為自然而然。
可是,我們無需再聽自然主義者的陳詞濫調,說反活體解剖論者就是&ldquo濫情&rdquo(sentimentality)。
忠于自己物種、偏袒人,隻是因為我們是人&mdash&mdash假如這不是一種情操(sentiment),那什麼是情操?它或許是好的情操,或許是壞的情操。
可是,它定然是一種情操。
努力把它付諸邏輯,看看會發生什麼!
現代活體解剖,其最為兇險之處就在這裡。
要是單單一種情操(ameresentiment)就能為殘忍正名,為什麼走到對全人類之情操這裡,就裹足不前了呢?還有一種情操愛白人恨黑人,愛統治民族恨非雅利安人,愛&ldquo文明&rdquo或&ldquo進步&rdquo人士恨&ldquo未開化&rdquo或&ldquo落後&rdquo人士。
最後還有愛自己的國家、黨、階級,恨其他。
人與禽獸絕不同類這一古老的基督教觀念,一旦放棄,我們再就找不到任何論證,為動物實驗辯護的同時,卻又不為拿低等人做實驗辯護。
要是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