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在店鋪擠來擠去,已将體力耗盡;搜腸刮肚記起那些應給送個禮物的人,并挖空心思琢磨合适禮物,又将心力耗盡。
他們哪有心思玩樂;更不用說參與宗教活動了(即便他們理應願意)。
看上去,他們更像是大病一場。
2.大多數人身不由己。
現代禮節是,有人給你送個無厘頭的禮物,就迫使你給他送禮物。
這幾乎是一種要挾。
最後關頭,正當你以為今年的這樁苦差終于有個了斷時,無事忙女士(MrsBusy)的一份讨厭禮物,不請自來,塞進你信箱,你又不得不重返那可惡商鋪。
當此之時,誰沒有聽到過無奈以至憤恨的歎息聲?
3.所送禮物,凡夫俗子從來不會買給自己&mdash&mdash華而不實毫無用處的勞什子。
稱其為&ldquo别出心裁&rdquo,那是因為此前還沒有人蠢到這份上,會去造這類玩意。
難道我們真的除了把原料、手藝及時間花費在這些垃圾上之外,就給它們派不上更好用場了麼?
4.苦差。
畢竟,網拍(racket)期間,我們所有人仍要做日常必需的采購,可網拍所費勞力三倍于此。
有人告訴我們,這些乏味事(thewholedrearybusiness)還不可廢除,因為它有益于商業。
而事實上,它就是我們國家以至這個世界的瘋狂狀态的症侯,隻不過一年發作一次而已。
在此瘋狂狀态下,每個人都藉着說服他人購物為生。
我不知道出路何在。
可是,我的義務難道真的就是,為了幫助商家,每年冬天就要購買并收到一大堆垃圾麼?即便糟糕透頂,我也甯願白給他們錢不要東西,并一筆勾銷,權當行善了。
白給錢?為啥呀?因為白給錢總比買個苦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