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inquentsintheSnow
&ldquo開拔。
&rdquo門外的人聲提醒我們(通常還在最不順心的時候),一年一度的聖歌季(seasonofcarols)又來了。
我家門前,本地唱詩班的歌聲,一年響起一次;至于其他的四十五次,則是一些男孩或兒童的聲音,他們甚至不去學唱歌,或記住他們正在糟蹋的那首聖歌的歌詞。
他們真正持之以恒加以擺弄的樂器,是門鈴和門環;他們追逐的,則是錢财。
我敢保,他們中間的一些人,就是翻進我家花園、劫掠果子、砍倒果樹還在我家窗外胡喊亂叫的那些流氓阿飛。
盡管左鄰右舍都知道,我家有人重病在身。
我擔心對于他們,我的&ldquo姑息遷就&rdquo,是處置失當。
我既不像個基督徒,赦免他們;也不像個怒氣沖沖的主人,放狗去咬他們。
人家敲詐,我給錢;給錢,又給得并不得體。
我做得兩頭都不靠。
倘若我并不認為,當前遵紀守法的民衆都怒火中燒,那我将此事公之于衆就是蠢舉一樁(這事更适合說給告解神父聽)。
針對這怒火,我赢得了無數戰鬥,卻從未赢過一場戰争。
而且天知道,許多人家比我更有原因感到怒火中燒。
畢竟,我還沒像朝聖先生(MrPilgrim)那樣,被迫自盡。
我為之哀痛的也并不是,女兒遭奸殺,可兇手則将被關進精神病院(用的是納稅人的錢),終有一天出院又去逮其他孩子。
相比起來,我最大的傷痛也不足挂齒。
不過,鑒于它勾起了所有這些問題,還是說說那件事吧。
不久前,幾位小鄰居撬開我家花園的一間小平房,偷了幾件東西&mdash&mdash幾樣不常見的武器和一架光學儀器。
這一次,警察找出他們是誰了。
由于确信,他們之中有好幾個此前就犯過同樣的罪,我寄予厚望,會給他們某種足以殺雞儆猴的判罰。
可是有人敬告我:&ldquo要是那個老女人當法官,那就全完了。
&rdquo我當然不得不列席少年法庭。
結果與敬告所言,毫發不爽。
那位老太太(姑且這樣稱呼她吧)是庭長。
大量證據表明,犯罪有預謀,意在錢财:有些贓物已經賣掉。
老太太判罰了一小筆錢。
也就是說,她沒懲罰犯人,而是懲罰他們的父母。
可更讓我驚訝不置的是,她給犯人的總結陳詞。
她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