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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宗教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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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的愛的作為即由此而來。

     基督新教教會一般都排斥對神之恩寵的實體的想法,因其将恩寵理解為神人關系中的機能作用,而不采取恩寵注入論說法。

    &mdash&mdash日注 [3]烏傑尼爾(1834&mdash1905),德國古典學者,波昂大學教授。

    在其範圍極廣的古代研究中,特别以對伊壁鸠魯及古希臘宗教的研究而知名。

    主要著作為Epicurea(1887)、GriechischeGötternamen(1896)。

    &mdash&mdash日注 [4]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以恺撒大帝所制定的羅馬曆法為骨子加以改良,而于1582年以教皇诏書的方式頒布新曆法。

    英國于1752年最先采用此曆,其後逐漸為世界所通用,成為現今唯一世界共通的曆法。

    &mdash&mdash日注 實際上日耳曼各新教國家1699年即采用此曆。

    &mdash&mdash編注 [5]埃及第十八王朝國王(約于公元前1370&mdash前1352年在位),以試圖作一神教的宗教改革而聞名。

    由于憎恨阿蒙神祭司的專橫,并為了壓制其勢力,而崇奉太陽神阿吞(Aton)信仰。

    他不但将原名阿蒙若菲斯(Amenophis,滿足于阿蒙神的意思)改為伊肯納頓(Ikhnaton,為阿吞神所喜),并将首都由底比斯遷往北方兩百公裡的阿吞城(Aket/Aton,阿吞的光榮之地)。

    不過,這個宗教改革并未成功,在他死後,阿蒙神信仰又恢複勢力。

    阿蒙神的祭司團在打倒伊肯納頓的子孫後,事實上即自由處置王位。

    &mdash&mdash日注 [6]râga為印度音樂中有别于所謂音階(grâma)的基本音列形式。

    一個râga由連續五個或六個音符組成,而據以交織成旋律。

    在最古老階段已有為數六個基本的râga,并以此相應于一天的時間而運用。

    &mdash&mdash日注 [7]《吠陀》為印度最古之聖典,且為哲學宗教之根源。

    所謂&ldquo吠陀&rdquo者,&ldquo智識&rdquo之意也。

    婆羅門謂此乃古聖人(Risi)受神之啟示(Sruti)而誦出,悉為神智聖智之發現,故有此名。

    吠陀共有四種,即《梨俱吠陀》(Rigveda)、《耶柔吠陀》(Yajurveda)、《娑摩吠陀》(Sāmaveda)、《阿闼婆吠陀》(Atharvaveda)。

    各書編成時代相去甚遠,大約自公元前1500年(《梨俱吠陀》)至前500年之間。

    &mdash&mdash中注 [8]決疑論(Kasuistik)即是将道德的或宗教的律法和義務運用于相應各式各樣前後關系與場合所呈現的個别事例,以作成價值判斷,并且據此種種判斷的集成來形成律法與義務的整體。

    此種觀念見于猶太教、羅馬的宗教、波斯教以及伊斯蘭教。

    基督新教教會則認為此種決疑論的思考是律法主義的,因而有明顯的排斥傾向。

    &mdash&mdash日注 [9]伊特拉士坎人原是古意大利的先住民中最強大的人種,對羅馬初期的政治與宗教皆大有影響。

    其起源雖在東方,但于公元前9世紀左右即越經小亞細亞西行,繼而擴展其勢力于意大利。

    &mdash&mdash日注 [10]李維(TitusLivius,前59&mdash17),羅馬史學家。

    費時四十餘年,寫成巨著《羅馬建國史》142卷(現存35卷),記錄了羅馬從建國之初到公元前9年的曆史。

    其漂亮的文采實屬黃金時代的拉丁文學中的第一把交椅。

    &mdash&mdash日注 [11]谷神祭典為雅典西北方的Eleusis市為了祭五谷之神Demeter而舉行的神秘儀式。

    祭典隻限信奉者參加,秘密進行,其内容并不是很清楚,大約是朗誦、舞蹈、祭獻,信徒借此獲得未來幸福的許諾。

    &mdash&mdash日注 [12]Brahma(梵天)乃Brahman(梵)的男性主格形。

    &ldquo梵&rdquo是婆羅門思想的最高原理,是看不見的、無屬性的、無限定的實在;梵天則為其人格神化,是創造和維持宇宙的神。

    梵天與毗濕奴、濕婆,三身一體,是婆羅門教的最高神,但梵天仍以主神之尊居于中心位置。

    &mdash&mdash日注 [13]米甸人,《舊約》有時亦稱為以實瑪利人(Ishmaelites),是與以色列人有密切關系的遊牧民族,住在阿拉伯沙漠西北地區。

    根據《舊約》所載,他們與以色列人接觸的時期大約是從公元前13至前11世紀。

    亞伯拉罕(以色列人始祖)的第二個妻子基土拉(Keturah)即為米甸人,摩西娶米甸祭司葉忒羅(Jethro)三女西坡拉(Zipporah)為妻,并接受許多米甸人的宗教習俗,包括米甸人的神耶和華以及割禮。

    米甸人與以色列人的關系在士師時代十分惡劣,雙方連年争戰,基甸(Gideon,士師之一)即因擊敗米甸人而崛起。

    &mdash&mdash中注 [14]berith在希伯來語中是許諾、提攜的意思,用以指耶和華與以色列人民之間所締結的&ldquo契約&rdquo。

    &mdash&mdash日注 [15]一般名詞化的譯法是&ldquo聚居&rdquo、&ldquo集居&rdquo。

    韋伯對此字的說明為:&ldquo幾個種族在王的命令或自由的協議下,聚居在具有防備設施的城寨内或近邊。

    &rdquo(《城市類型學》第三章第七節)總之,其典型為希臘的&ldquo聚落&rdquo,可以借此說明&ldquo城邦&rdquo(polis)的成立。

    例如雅典,即是由阿提卡(Attica)半島上的希臘人組成名為&ldquoSynoikismos&rdquo的政治結合,原來獨立的許多共同體便将其當作一個政治、經濟、宗教的中心,而形成雅典這個城市。

    &mdash&mdash日注 [16]維愛是Etruria(意大利中北部的古代名稱)的城市,位居羅馬北方9公裡的丘陵上。

    Etruria文化的中心地之一。

    與羅馬長期争戰,後來在羅馬将軍卡米盧斯10年的包圍後,終于在公元前396年被占領。

    &mdash&mdash日注 [17]卡米盧斯(MarcusFuriusCamillus,殁于公元前365年),羅馬将軍,在攻下維愛城(前406&mdash前396)後,因政争而被羅馬放逐。

    後來在加利亞人(Gallia,或稱高盧人)占領羅馬時(前387),再度被召回故地任獨裁官,以拯救祖國。

    &mdash&mdash日注 [18]非利士人是于公元前13世紀末侵入現今以色列西部、地中海沿岸一處長70公裡、寬30公裡的地方而定居下來的一個非閃米的民族。

    此一民族雖小,但擁有高度文化和以鐵為後盾的強大軍力,一時之間壓倒了以色列人。

    不過,以色列在掃羅王的振興下,将非利士人逼退到海岸地帶,後來他們在亞述、波斯、馬其頓人的攻打下衰亡。

    非利士人奪去以色列人的約櫃因而遭禍的事,見《舊約·撒母耳記上》第四章第十一節至第五章第十二節的描述。

    此外,巴勒斯坦(Palestina)就是從Philistine這個字訛轉而來的。

    &mdash&mdash日注 [19]所謂&ldquo單神崇拜&rdquo,是指某一社會集團(部族、民族、城市等)雖承認其他神的存在,而隻與特定的一個神有關系,并且永遠以此神的崇拜為集團内的唯一一種。

    就其承認他神的存在這點而言,雖與一神教相異,但其對他神的極度不寬容與排他性,實為其特性。

    單神崇拜從古代以色列宗教在向明确的一神教轉移以前的階段中可以看到。

    &mdash&mdash日注 [20]herkos是&ldquo圍着牆角&rdquo的意思,衍生成Zeusherkaios為守護家庭的&ldquo家神&rdquo。

    參加祭祀家神的氏族祭典,不但是屬于某一氏族(家)者的義務,也是其身份的證明。

    &mdash&mdash日注 [21]保民官是羅馬共和時代為維護平民的權利(生命權與财産權)而設立的官職。

    自公元前457年起,每年選出10個人,他們的身體在平民宣誓的保證下為神聖不可侵犯的。

    不過,保民官并非執政官,他不過是具有拒絕或幹涉元老院之決議與執政官之行政的權利而已,必要的時候也有召集民衆聚會的權能。

    &mdash&mdash日注 [22]auspicium原意是根據鳥占(auspex)以祈求神啟的權利,易言之,即占蔔權威或神啟征求權的意思。

    此一權利唯執政官擁有,并據此以行使行政的最高命令權。

    此處,根據前後行文關聯,譯為&ldquo宗教命令權&rdquo。

    &mdash&mdash日注 [23]埃托利亞人(Aitoler)為公元前4世紀到前2世紀左右居住在馬其頓西南部的民族。

    亞曆山大大帝死後,這個地方的人組成了埃托利亞同盟,于公元前290年占領德爾斐,在公元前220年左右支配了除阿提卡以外的希臘中部。

    第二次布匿(Punic)戰争之際,羅馬與埃托利亞結為同盟,以牽制馬其頓。

    &mdash&mdash日注 [24]書記之神(Schreibergott),應是指埃及古王國時期,以何露斯(Horus)為主神所組成的萬神殿中,擔任萬神殿的書記一職的透特神(Thōth)。

    透特神原為上埃及Hermopolis的地方神。

    在埃及,當政治達成統一而建立王朝時,王家出身地的地方神即成為萬神殿的主神,而其他的地方神則成為萬神殿中擔任各種要角的特殊神,這是常有的現象。

    &mdash&mdash日注 [25]米底人為雅利安人種,在民族、語言學上與波斯人相近,是古代東方的一個民族。

    公元前2000年左右住在下烏爾米亞。

    公元前1000年左右則于亞述之東建國,居住在波斯高原西北部。

    他們與新巴比倫王國結盟,滅了亞述,進占波斯,一時之間統領伊朗大部分的領土,不過,公元前549年與波斯人一戰而敗,遂滅亡。

    &mdash&mdash日注 [26]馬爾杜克神是巴比倫王漢穆拉比的王都巴比倫城的守護神。

    馬爾杜克在閃語中是&ldquo光輝的(宇宙的)山之子&rdquo的意思。

    在巴比倫成為政治、文化中心之後,馬爾杜克神即成為其他各神之上的主神,并吸取衆神的性格而具備了許多權能。

    在天地創造神話中,他殺死了黑暗與混沌之神而成為萬神之主,造作出新的世界秩序。

     阿蒙為古埃及的國家神之一,原為&ldquo隐身者&rdquo之意。

    他原來不過是底比斯的地方神(市神),等到起于底比斯的第十二王朝統一了埃及之後,阿蒙神崇拜即擴展到全埃及,而占有國家之最高神的地位。

    其後此神與太陽神(Ra)融合,而被稱為Amon-Ra。

    到了十八王朝時,阿蒙神在阿蒙若菲斯四世(伊肯納頓)的宗教改革下被阿吞神所取代,不過并未成功(參見注[5])。

    &mdash&mdash日注 [27]Assur,亞述人的民族神,其首都Assur城的守護神。

    當公元前8世紀末及前7世紀時,亞述帝國統一且支配西亞地區,Assur成為亞述萬神殿中的主神,被稱為衆神之王,取代了巴比倫的馬爾杜克神并繼承其位。

    不過,到了公元前7世紀末時,新巴比倫王國瓦解了亞述帝國,Assur神也就消失了。

    &mdash&mdash日注 [28]缪勒(1823&mdash1900),德國東方學家、語言學家,後歸化英國。

    他不但對印歐比較語言學有很大貢獻,而且确立了比較宗教學的科學方法論,可說是宗教學的創建者。

    除了《宗教學概論》(1873)、《宗教的起源與生成》(1879)等著作外,他還完成了《東方聖典》全五十一卷(1875)的編輯與刊行這項事業。

     所謂&ldquo單一神教&rdquo,是指在多神教的世界當中,一時的崇拜某一特定的神為主神,并且将所有可能的機能都歸于這個神祇身上,且認其為唯一至上的神。

    單一神教雖不能說是在本質上不同于否認他神之存在的一神教,但與明确地确立多神之相互的機能與組織的多神教也不相同;并且,就其一時的一神崇拜這點而言,也與單神崇拜&mdash&mdash在衆神之中永遠隻崇拜某一神&mdash&mdash有所區别(因此,缪勒也稱單一神教為交替神教,此種現象在古代印度的吠陀宗教中能夠見到)。

    &mdash&mdash日注 [29]俄賽裡斯(Osiris),古埃及教授農耕的文化神,也是冥界的支配者。

    有關俄賽裡斯的神話是,他被塞特殺害,妹妹兼妻子伊希斯(Isis)和其子合力使其複生,而于地下之國中擔任死者的審判。

    是以俄賽裡斯被當作監督死後裁判與生命的神,而廣受信仰。

    在希臘化時代與羅馬時代,是流行于地中海沿岸的密儀宗教。

    &mdash&mdash日注 [30]伐樓那為吠陀神界之司法神,極受敬畏。

    此神原本具有極大的能力,在自然界支持天、空、地,司四時晝夜之運行;在人間則總裁祭事,維持道德。

    代表古代印度民族最高的道德理想,亦即普遍的道德律,遵奉者有賞,背叛者則受罰。

    不過,随時代變化,其地位漸次低落,先為夜神,再而為水神(《阿闼婆吠陀》),《摩诃婆羅多》史詩中即以水神的身份出現。

     密特拉,為吠陀神界的日神,其偉力與智慧最初亦接近伐樓那,有規律之主(Ritasuagopa)之稱。

     因陀羅,吠陀神界中最受重視之神,其地位接近印度民族神。

    《梨俱吠陀》贊歌中,超過四分之一皆贊頌此神;為屠龍(烏裡特郡,Vritra)的勇士,喝蘇摩神酒,舉金剛杵,天地為之震動。

    此神之神格頗複雜;雷霆之神、戰神等,大抵皆偏向勇武一面,而較缺乏道德(倫理)的層面。

    &mdash&mdash中注 [31]見第四章第五節。

    &mdash&mdash中注 [32]在天主教教會中被稱作&ldquo系釋權&rdquo,這是從《馬太福音》中的話而來:&ldquo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rdquo(第16章第19節)一般而言,耶稣所指的是教會的全能的意思,在特殊意義上,則指教士對于信徒之罪罰的赦免權力。

    &mdash&mdash日注 [33]Soma是吠陀宗教在供犧祭典時獻給神的神酒,從某種特殊的植物上取得的汁液,有使人興奮的作用。

    供犧的祭司飲之而忘我,而Soma本身遂被視為有神性的東西,其後則視同為月之神。

    古代波斯人的祭典中也飲用同樣的飲料,恐怕是基于古代雅利安人共通的觀念吧。

    &mdash&mdash日注 [34]原本是根據羅馬法的一個定式,但在許多宗教裡,卻是在帶有獻牲供犧的意味時被實際運用的語句。

    &mdash&mdash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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