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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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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

    在耶路撒冷陷落成為事實(前587)時,他則夢到嚴格的律法與理想的神殿禮儀之複興,他并且強調個人的道德主體性,以此,給予人們激勵與希望。

    他往往被說成是預言的祭司,或者祭司的預言者(先知)。

    《以西結書》即記載了他的活動與預言。

    &mdash&mdash日注 [15]歐麥爾一世是伊斯蘭教正統派第二代的哈裡發(634&mdash644)。

    歐麥爾一世頗富勇氣與智略,作為國家草創期的領導者,意志極為堅強,奠下伊斯蘭帝國的基礎。

    在軍事上,征服叙利亞,趁侵略伊拉克之便征服埃及,有力地實現了伊斯蘭教徒的對外發展。

    在内政上,決定民政與軍政的大綱,注意資源的開發,整備财政制度等,開創了許多功績。

    &mdash&mdash日注 [16]公元前六七世紀左右,崛起于希臘各城邦的政治領袖,他們利用當時國王或貴族與平民鬥争的機會脫穎而出,以直接訴諸民意的方式取得絕對權力。

    他們的崛起開展了日後民主政治的道路,對經濟發展亦有貢獻,并不一定(雖然有些的确是)就是暴政或恐怖政治。

    &mdash&mdash中注 [17]Purohita是婆羅門教裡的宮廷祭司。

    他往往成為宮廷中國王的最高建言者、帝師。

    &mdash&mdash日注 [18]恩培多克勒,公元前5世紀希臘哲學家,主張萬物皆有變化,不過變化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

    畢達哥拉斯,公元前6世紀希臘哲學家,對醫學及數學皆有貢獻,幾何學的&ldquo勾股定理&rdquo(直角三角形的斜邊平方等于其他兩邊平方的總和),即為他(或他的弟子)的創見。

    畢氏及其弟子認為數目乃萬物之根本原因,企圖透過數字來解釋宇宙,據說将宇宙命名為&ldquo和諧&rdquo(Cosmos)的人即為畢氏,他們視宇宙為一調和的、優美的次序,而與&ldquo混亂&rdquo(Chaos)相對立。

    &mdash&mdash中注 [19]雅典自伯利克裡(Pericles)于公元前429年去世,城邦政治頓失重心,後繼諸人無一有其能力及威望,而社會矛盾與外患又日益嚴重,于是新的領袖崛起。

    此類領袖憑借的并非既有的家世與社會威望,而是以個人魅力直接訴諸群衆(經常是在人民大會的場合),赢得他們的信任,從而掌握權力。

    這些人物即被稱為Demagogue,希臘原文為demagogos,demos即&ldquo人民&rdquo,agogos則為&ldquo領導者&rdquo,因為他們常要鼓起如簧之舌,激動群衆情緒,再加以操縱利用,故中文譯為&ldquo群衆煽動者&rdquo或&ldquo群衆領導者&rdquo。

    參見《經濟與曆史 支配的類型》。

    &mdash&mdash中注 [20]犬儒學派(Cynic),為安提西尼(Antisthenes)所創立,他們認為道德之目的即在道德自身,這一思想後由斯多葛派(Stoics)發揚光大。

    &mdash&mdash中注 [21]商羯羅(約700&mdash750)是印度正統的吠檀多派(Vedanta)的哲學家。

    他遍曆諸國,攻破論敵,并創立教團以弘揚自己的學說。

    留下許多著作,其中《吠檀多·斯特拉批注》是現存最古老的批注。

    他的哲學被稱為&ldquo絕對不二論&rdquo,為後世印度思潮的主流。

    至于吠檀多派,參見本書第十章注[30]。

     羅摩奴阇(約1055&mdash1137),印度吠檀多派出身的哲學家,起初立基于吠檀多派的不一不異說,爾後開展出獨自的見解,與商羯羅的絕對不二論對立,主張有限不二論。

    其最大特色為融合奧義書的哲學思想與毗濕奴信仰,後來開展為羅摩奴阇派。

     衛斯理(1703&mdash1791),英國宗教家,循道社教派的創始人。

    他與弟弟在牛津組織起被稱為&ldquo循道社&rdquo(Methodist)的嚴格的生活運動,而于35歲時經驗到突如其來的感應,得到救贖的确信。

    其後旅行各地,展開日盛的救靈運動。

    他的教說頗得下階層民衆響應,因此,這個新運動後來發展為循道社教派或稱衛理公會。

    &mdash&mdash日注 [22]摩門教是1830年在美國成立的一個基督新教教派,創始人為史密斯(JosephSmith,1805&mdash1844)。

    史密斯聲稱他在某天夜裡夢到從天使那兒接受了記有天啟的黃金闆,而據此寫成《摩門經》,集結信徒到各地傳道。

    &ldquo摩門&rdquo一字是混合了埃及語和英語的創造語,意指&ldquo更善良&rdquo,而教會的正式名稱則為&ldquo末日聖徒的耶稣基督教會&rdquo。

    由于主張廢除奴隸制度,行一夫多妻制,所以在各地都受到迫害,後來在後繼者楊格的指導下才定居于鹽湖城;這一組織的開拓史對于美國的西進運動之推動有所影響。

    &mdash&mdash日注 [23]孟他努斯為2世紀後半葉小亞細亞的弗利基亞人,恐怕是由奇碧莉女神(Kybele)的神官改宗基督教。

    他自命為先知,強烈反對當時日漸制度化與形式化的基督教會及教士制度,并預言耶路撒冷的天國會出現在弗利基亞的佩普塞城,高唱狂信的禁欲主義。

    孟他努斯派的教說及其密儀祭典頗博人心,廣傳于地中海沿岸各地。

    至3世紀時,被教會指斥為異端,而逐漸衰退。

     諾瓦提阿奴斯,3世紀時羅馬教會的祭司,嚴格派的指導者。

    他以教皇Calixtus對待異教徒和重罪者過于寬大為理由而反對教會并與之分離,自襲教皇名位(250),他的主張在羅馬帝國内得到許多支持者,此派被稱為加塔利派(希臘語為&ldquo純粹的人&rdquo之意),一直存續到7世紀左右。

     摩尼(215&mdash273)是波斯摩尼教的創始人。

    24歲時受到神的诏命,爾後結合祆教與基督教,在自己的救贖論與二元論世界圖像的基礎上,建立起新的宗教。

    他步行各地傳說教義,并聲稱自己是世界上最後的先知,後來被捕而處以磔刑。

     摩奴是古代印度信仰中傳說為人類始祖、最初的王。

    Manu原指&ldquo人類&rdquo。

    根據吠陀聖典《古譚集》,人類始祖摩奴(就像《舊約》裡的諾亞那樣)在大洪水時被喜瑪拉雅救起,于是成為人類一切習慣與秩序的創始者。

    由于他被視為最初的法典的制定者,所以編纂于公元前2世紀到公元2世紀期間、在印度擁有最高權威的法典即以他命名,稱《摩奴法典》。

    &mdash&mdash日注 英譯者認為摩奴為Marcion之誤,Marcion為2世紀的《新約/舊約》評論者,他的教派後來與摩尼教合流。

    &mdash&mdash中注 [24]福克斯(1624&mdash1691),英國宗教家,教友派的創始人。

    他在當鞋店徒弟而過着流浪生活之際領受悔改經驗,自此創設FriendsofTruth開始傳教(1647),他拒斥信仰的外在性,而論述基于&ldquo内在基督&rdquo、&ldquo來到此世照耀所有人的内在之光&rdquo,博得許多中下階層的信仰者。

    爾後雖受英國教會激烈的壓迫,仍不屈服,且到蘇格蘭、愛爾蘭、美洲、荷蘭各地傳道,獲得同志。

    &mdash&mdash日注 [25]大雄(Mahavira,前448&mdash前376),印度耆那教的祖師。

    所謂六師外道之一,與佛陀大約同時代,活躍于正統婆羅門之外的一般思想界。

    他于30歲出家,曆經12年修道後大徹大悟,其後流浪各處弘揚教說。

    其教說為:為了跳脫出業的系縛,人應徹底實踐嚴格戒律與禁欲苦行。

    &ldquo大雄&rdquo是尊稱,亦被稱為&ldquo耆那&rdquo(勝利者),即克服煩惱而得解脫者之意。

    關于耆那教,參見本書第七章注[34]。

    &mdash&mdash日注 [26]Basileus是希臘人對波斯王的尊稱。

    如同以色列人之稱呼埃及王為法老一般,是特定固有名詞的一般化。

    &mdash&mdash日注 [27]《居魯士的教育》是希臘的史家色諾芬所著的教育書籍。

    曾從軍親曆波斯戰争的色諾芬,以描述波斯建國之父居魯士自幼以來的教育過程這種方式,來寄托他自己的政治理想。

    &mdash&mdash日注 [28]《舊約·出埃及記》13:3:&ldquo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紀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

    &rdquo&mdash&mdash中注 [29]此處是指由于亞述人的攻侵,北方的以色列被滅(前721),巴比倫王攻陷耶路撒冷而滅南方的猶大,并據此形成巴比倫俘囚期(前587),而後波斯諸王釋放俘囚民(前537,前520)等一連串的曆史事實。

    先知們(《以賽亞書》、《耶利米哀書》、《以西結書》等)指出,這些事實是以色列人對神的不信仰所緻,雖然如此,他們最終仍領受到耶和華神的愛與恩惠。

    &mdash&mdash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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