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之道,除了預定論之外,隻有另外兩種宗教觀。
第一種是二元論(Dualismus),包括瑣羅亞斯德教的後期發展階段,以及多多少少一貫地表現于衆多受其影響的近東的信仰形态裡:特别是見諸曼達教與諾斯替教派的巴比倫宗教(受猶太教與基督教之影響)的最終形态,乃至于摩尼教的偉大的概念構想。
摩尼教似乎是出現在3世紀初包括古代地中海世界在内的、世界霸權之争的前頭。
(據其教義)神并非全能的,世界也并不是由他從無中創造出來的。
不義、不正、罪&mdash&mdash換言之,引發神義論問題的所有因素,皆因偉大而良善之神的光明潔淨與相反面黑暗的獨立勢力&mdash&mdash與不淨的種種,被視同為一&mdash&mdash相接觸後,變得混濁不明所産生的結果。
此種不淨之質賦予了惡魔之力支配世界的權能,不過這也同時是由于人類或天使的原罪(Urfrevel)使然,或者,在一些諾斯替派教徒看來,是由于一些下層的世界創造者(諸如耶和華或狄米爾格[6])之拙劣。
光明之神在連番的戰争後終将勝利,一般而言漸次被确定下來(不過這也使得嚴宗的二元論為之瓦解)。
雖然充滿苦難但卻無可避免的世界進展,是一種從不淨之中掙脫出光明的不斷淨化。
終極決戰的觀念,自然激發出一股非常強烈的末世論的激情(Pathos),其結果往往無非是潔淨者與受選者之貴族式的威嚴感。
對于惡(Böse)的概念,在絕對全能之神的假設前提下,通常顯示出一種純粹倫理性回轉的傾向,是以能夠取得一種強烈精神性的性格。
這是因為人被認為并不是對立于絕對全能之力的被造物,而是享有光明之國的一分子。
并且,也因為将光明視同為人類最澄淨的部分,換言之,精神,反之,将黑暗視同為承載一切惡劣誘惑的東西,亦即肉體,這簡直是無可避免的。
此種觀點很容易便與圖騰倫理中的&ldquo不淨&rdquo(Unreinheit)的思想聯結起來。
似乎惡即污穢,罪(以一種相當類似于巫術性冒渎的方式)即是從清淨澄明之國掉入黑暗與混濁之境的堕落,而導緻不潔與應得的恥辱。
在幾乎所有具倫理取向的宗教裡,都可以看得到,以構成二元論思維方法之諸要素的形式,對于神聖全能不知不覺地加以限制的現象。
神義論問題在形式上得到最為完整的解決要算印度的&ldquo業&rdquo的教義&mdash&mdash所謂靈魂輪回信仰&mdash&mdash的獨特成果。
世界被看作是一個倫理性報應關系包羅緊密的秩序界(Kosmos)。
塵世裡的罪業與功德必定會由靈魂在來生中加以報應,而靈魂有可能變成動物,或另一個人甚或神祇,無數次地一再化身到這世界上來。
此生的倫理功德可以導緻再生進入天堂,然而有其時限&mdash&mdash直到這功德被抵用完了為止。
同樣的,所有塵世生命的時限都是某一特定靈魂在前世行善或行惡累積下來的限數。
人在此世的苦難&mdash&mdash從報應觀點看來是不公平的苦難,應該被看作是前世所犯罪行的報償。
每個人的命運&mdash&mdash就其最嚴格的意義上看來&mdash&mdash終究是由自己親手創造出來的。
靈魂輪回信仰與流傳相當廣泛的泛靈論觀點&mdash&mdash死者之靈轉移到自然物上&mdash&mdash有所關聯,并且将後者加以理性化;實際上,它更是基于純粹倫理的原則将整個宇宙理性化。
吾人的思維習慣&mdash&mdash自然主義的&ldquo因果律&rdquo&mdash&mdash也因而由一種普遍的報應機制(Vergeltungsmechanismus)來取代,依此機制,沒有任何具倫理意義的行為會消失掉。
據此所導出的教義性結論則是:根本不必要,事實上也不可想象,一個幹預此種機制的全能的神。
因為,這樣一個神所要實行的倫理課題,不滅的世界過程徑可透過本身的自律性加以解決。
所以,報應機制是出自永恒的世界&ldquo秩序&rdquo(Ordnung)之超神格的性格(Übergöttlichkeit)&mdash&mdash相對于人格性支配之神強加其預定之意的超世界的性格(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