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weltlichkeit)&mdash&mdash之一貫必然的推衍。
古代佛教完全貫徹了此種思想之最究極的推論,甚至連&ldquo靈魂&rdquo的概念也整個被排除了出去:所剩者不過是與&ldquo我&rdquo(Ich)之妄想相聯結而關聯于業報機制的各個善或惡的行為(Handlungen)。
然而,一切行為,就其本身而言,無非是所有被造物所進行的那場終究是無望的鬥争&mdash&mdash承受自身本為無常之物,但奮而為那注定要消亡的自身之存在而戰鬥&mdash&mdash的産物,亦即,&ldquo生之渴望&rdquo的産物。
此種生之渴望是對于彼世的憧憬,以及沉溺于此世的快樂之所以産生的源頭,同時,也是個體化之根深蒂固的基礎,并由此創造出不斷更新的生命與再生。
罪,嚴格說來,并不存在,所存在的是個人對其身清醒的關懷&mdash&mdash自此種無止境之&ldquo輪&rdquo中逃離,或至少是避免自身再蹈入同樣是苦難一生的再生&mdash&mdash之背離。
因此,倫理行為的意義,如果不唱高調的話,無非是:一則,在于增益其再生時的機運,或則&mdash&mdash單隻為了存在而進行的那場毫無道理可言的鬥争如果能被了結的話&mdash&mdash在于捐棄那樣的一種再生。
于此,并不發生世界為兩種原理所分裂的事,諸如吾人所見之于倫理的二元論之神意宗教裡的那般&mdash&mdash在二元論裡,神聖而全能的神之偉岸,與所有被造物在倫理上的殘缺,形成對比。
于此,也不發生像唯心論的二元論裡,光明與黑暗、清澄純淨的精神與灰暗混濁的物質,那種二分的對比。
此處,毋甯是一種本體論的二元論,一方是世界之非恒常的事項與行為,一方則為永恒的秩序&mdash&mdash寂止的、安眠于無夢之境的神聖&mdash&mdash之安然持續的存在。
唯有佛教,道道地地的達到靈魂輪回說的這種徹底歸結。
此乃神義論問題最徹底的解決,然而,也正因為如此,它和預定論信仰一樣,無法滿足我們對于神的倫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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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埃斯庫羅斯(前525&mdash前456),希臘三大悲劇作家之一,最著名的作品為Oresteia(《奧瑞斯忒亞》)三部曲,描述圍攻特洛伊城希臘聯軍統帥阿伽門農(Agamemnon)一家的悲劇。
&mdash&mdash中注
[2]此處指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幾年。
&mdash&mdash日注
[3]在德語中,稱呼已故之人時,在姓名之前加一個形容詞Selig(淨福的),如同日語中之&ldquo故××氏”若稱已故之君主或王時,則加上hochseligen(至福的)一詞。
&mdash&mdash日注
[4]但丁(DanteAlighieri,1265&mdash1321),佛羅倫薩人,最重要的作品即為《神曲》(DivineComedy)。
但丁曾在一封信中提到寫作《神曲》的目的:如果就其寓意而言,整部書的主題是:&ldquo人,無論其功過如何,在他自由運用選擇的當兒,他應該對賞罰的審判負責&rdquo。
&mdash&mdash中注
[5]在祆教裡,人的靈魂若善業多于惡業則得入天堂,若是相反,則堕入地獄受永劫之苦;若是善業惡業相等,則隻好待在天堂與地獄之間的煉獄,即所謂&ldquo中間國度&rdquo中,一直等到最後審判日來裁奪他終極的命運。
煉獄的觀念也同樣見于天主教的教理中:人的靈魂在人死之後以至罪被洗清之前還要受暫時的懲罰,煉獄即受罰之處。
雖然有被救贖進入天國的希望,但在煉獄裡至福的直觀被剝奪,必然要嘗受被火烤煉的苦難。
&mdash&mdash日注
[6]狄米爾格(dāmiourgos)在希臘語中是&ldquo制作者&rdquo的意思。
柏拉圖在其Timoeus中給世界的創造之神以狄米爾格之名。
不過此神不是像基督教裡的那個從無中創造世界的全能的神,而隻不過是個以被給予的理念為手本而描摹創造世界的制作者。
&mdash&mdash日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