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生活水平。
以此,另一個發展要素即必然重要起來。
一種新的、持續理性化的整體生活樣式,自素樸的農民生活的有機式循環中蛻變而出,此一現象深入影響到倫理态度的形成,卻不太為人所注意。
九 同胞愛倫理與藝術
正如倫理性宗教(特别是傳布同胞愛者),會與個人生命中最強烈的非理性力量(性欲)陷入最為深刻的内在緊張關系,倫理性宗教與藝術領域的關系亦有兩極化的現象。
宗教與藝術原先的關系是很密切的。
宗教可說是藝術表現之無窮盡的源泉,這一點可由各式各樣的偶像與聖像以及作為一種引發忘我、伴随着除魔、解危等祭典行為之手段的音樂得到證實。
宗教曾激發巫師與聖贊者的藝術活動,寺院與教堂(最大的藝術品)之建築,以及各種各類(藝術與工藝之主要對象)的宗教飾物與教堂用品。
然而一旦藝術在世俗教育的影響下,成為一個有其自主法則的領域,就愈容易形成其自己的一套價值序列,而與宗教&mdash&mdash倫理領域所構建的價值序列大不相同。
所有不帶成見地接納藝術的态度,皆始自藝術内容的有意義性,這一點可以導緻共同體的形成。
然而有意識地去發現藝術特有的美學的價值,則得留待知性主義文明的出現。
這一發展會導緻藝術中某些要素的消失,而這些要素卻是有助于共同體之形成以及藝術與宗教救贖意志之親和性的。
事實上,宗教強烈排斥現世内的救贖&mdash&mdash這是&ldquo為藝術而藝術&rdquo宣稱能提供的&mdash&mdash并視之為罪過。
倫理性宗教與真正的神秘主義敵視所有此類來自現世之倫理的非理性的救贖。
藝術與宗教的這一沖突,在純正的禁欲主義裡最為尖銳,因為這種禁欲主義認為任何對純粹藝術價值的獻身,都會嚴重妨礙到生活态度之合理的體系化。
這種緊張性随着知識主義的進展而日益加深,因為知識主義亦可視為拟美學的。
在知識主義時代呈現出來的是,排斥對倫理判斷的責任以及恐懼受到傳統的束縛,結果則是原先以倫理為基準的判斷轉變為美學的判斷。
最典型的例子是從&ldquo該受譴責的&rdquo評價轉變為&ldquo沒品味&rdquo。
這種所有(有關人類之關系的)判斷之無争論餘地的主觀性,确實出現在藝術家階層的崇拜裡,從宗教看來,顯然是最深的一種形式的(結合了怯懦的)特殊冷酷。
在美學的立場與宗教&mdash&mdash倫理的規範間,的确有尖銳的矛盾;因為就算一個人拒斥倫理規範,他仍然能從自己之被造物性的(人類共通的)知識中體驗到,當他在判斷一個特定的事件時,他還是會以某些此種規範作為自己以及他人行為的基準。
再者,宗教&mdash&mdash倫理規範的正當與否及其後果,原則上還是值得讨論的。
總而言之,美學的立場對于徹底的同胞愛倫理沒有提供任何支持,而此種倫理反過來則具有一種強烈的反美學的取向。
宗教貶斥藝術,正如它同樣貶斥巫術、狂迷、忘我以及儀式主義等成分,而傾向禁欲、靈性主義以及神秘主義的要素,這一立場更因聖典宗教裡祭司與俗衆教育中理性與文字的性格而得以強化。
不過,歸根結底還是純正的預言影響了對藝術敵視的态度,這有兩個方向:第一,預言明白地拒斥狂迷的作為,同時也普遍排斥巫術。
因此,猶太人原先讨厭&ldquo形象與聖像&rdquo,認為它們是被巫術所制約,後來才由猶太預言給予一種屬靈的解釋&mdash&mdash将之轉化而與一個絕對與超俗世之神的概念聯系起來。
其次,順此方向出現了(以倫理及宗教為中心取向的)先知信仰與&ldquo人類業績&rdquo之間的緊張關系,從先知的觀點看來,人類業績僅能提供虛幻的救贖。
先知所宣揚的神愈是被理解為超世俗與神聖的,宗教與藝術之間的緊張關系就愈是無法相容與解決。
另一方面,宗教卻又不斷被迫承認藝術創作之不可否認的&ldquo神性&rdquo。
特别是大衆宗教得經常、直接倚賴&ldquo藝術的&rdquo手法,以達到其所需要的強烈的效果,因此它傾向容忍大衆的需求&mdash&mdash普遍對巫術與偶像崇拜的需求。
除此之外,有組織的大衆宗教也經常由于經濟利益的緣故而與藝術有所結合,例如拜占庭僧侶的聖像買賣,這些僧侶是政教合一制度下皇權的最主要敵對者,因為支持皇權的軍隊是反對聖像崇拜的&mdash&mdash士兵皆來自鄰近伊斯蘭教的邊區,而伊斯蘭教在當時仍然是強烈堅持靈性主義的。
拜占庭皇權,反過來,則想切斷僧侶這一經濟來源,希望能借此摧毀這個最危險的敵對情勢(僧侶)的經濟力量,以遂行其支配教會的心願。
同樣的,所有的情緒主義的狂迷或儀式性宗教,以及所有宣揚愛而其目的則在個人超脫的神秘主義宗教&mdash&mdash至于其間所涉及的終極&ldquo意義&rdquo的差異暫且不論&mdash&mdash也很容易以主觀心理的方式通往藝術。
狂迷的宗教最易導入歌唱與音樂;儀式性宗教傾向造型美術;宣揚愛的宗教則有利于詩與音樂的發展。
這種關系,就我們了解所及,可證之于印度的文學與藝術,蘇非派完全開放的歡愉的抒情詩,聖方濟的贊美歌,以及宗教象征主義(特别是出自神秘主義情緒的)之無可衡量的影響。
不過,經驗宗教的個别形态對藝術則持有基本上不同的态度,即使在同一宗教中,不同的階層、擔綱者與構造形态也會呈現出對藝術不同的态度。
就對藝術不同的态度而言,先知有異于秘法傳授者與祭司,僧侶有異于虔敬的俗衆信徒,大衆宗教有異于達人教派。
禁欲主義的達人教派,較之神秘主義的達人教派,原則上對藝術自然是更為敵視的。
隻是我們此處無法詳論。
總而言之,一旦脫離了巫術與純粹儀式主義的階段,就其終極(主觀意圖的)意義而言,宗教立場與藝術立場之間就愈難達到任何真正的内在的和解。
所有這些裡面,對我們而言極為重要的事實是,那些(就我們特定意義的)理性的宗教明顯地拒斥所有特殊藝術性的手段,有何重要意義。
這些宗教有猶太教、早期基督教以及稍晚的禁欲清教。
它們排斥藝術,是宗教對合理化之生活态度的影響日漸加強的一個征兆,或是一個手段。
斷言摩西十誡中的第二誡是猶太人理性主義之決定性基點(就如具有重大影響的猶太教改革運動之某些代表所言者)[22],或許是太誇張了。
不過,毫無疑問的,在虔敬的猶太教與清教徒團體内有系統地禁止無拘無束地獻身于藝術之特殊的造型價值,曾有效地控制了這些團體内藝術創作的程度與範疇,而有助于知識主義的、合理的生活方法論之發展。
***
[1]見《新約·馬太福音》(10:34&mdash39)。
&mdash&mdash中注
[2]克雷芒(ClementofAlexandria,約150&mdash215),亞曆山大城的神學者。
生于雅典,改宗基督教後遍遊各地。
190年左右抵達亞曆山大城,成為教授長Pantaions的弟子,爾後繼其師業。
在早期基督教思想家中,克雷芒是在對大希臘文化及學藝方面保持最自由心态的一個。
克雷芒認為,基督教不應停在單純隻是一種信仰的境地,而應發展到對靈的完全認識(靈知),必須要達到認識&ldquo道&rdquo(Logos)&mdash&mdash在基督裡被實現的大道&mdash&mdash的境界才能為止。
以此,基督教之前的、包括律法及哲學的、人類的所有精神活動,在他看來都是基于神的、為了導至對大道之完全認識的人類教育的過程。
其留傳下來的著作有:Protreptikos(《勸告》),Paidagōgos(《教育家》),及Strōmateis(《絨毯》,意指最高的真理認識)。
&mdash&mdash日注
[3]Vulgata是西方最普遍使用的《新約/舊約》之拉丁文譯本。
大部分為希羅尼穆斯(Hieronymus,即Jerome,Saint哲羅姆,聖約為330&mdash420)所譯。
在1546年的特倫托宗教會議(CouncilofFrent)中被公認為唯一正确的《新約/舊約》。
此處所引經句見《新約·路加福音》(6:35)。
&mdash&mdash日注
[4]舒爾特(AloysSchulte,1857&mdash1941),德國史學家,曆任弗萊堡、布雷斯勞、波恩等大學教授,特别以中世紀之商業及交通史的研究知名。
主要著作為:GeschichtedesHandelsundVerkehrszwischenWest-deutschlandundItalien(2Bde,1900)。
&mdash&mdash日注
[5]教皇約翰二十二世(1316&mdash1334年在位),畢生未離開阿維尼翁,握有政治&mdash&mdash神學論争的指導權。
在聖方濟教團的清貧論論争中,他指斥主張修道團之一無所有、謹守使徒之清貧的嚴格派,并将意大利政治思想家馬西利烏斯(MarsiliusvonPadua,1290&mdash1342)&mdash&mdash以其所著《和平保衛者》中否定教皇的絕對權威、認為宗教會議才是教會的最高權威&mdash&mdash處以破門律。
&mdash&mdash日注
[6]阿諾德(ArnoldvonBrescia/Brixiensis,約1100&mdash1155),意大利的教會改革家、殉教者。
在巴黎時成為阿貝拉(PierreAbelard,1079&mdash1142)的弟子,回到故鄉布雷西亞後成為奧古斯丁修道院院長。
阿諾德站在嚴正的道義立場,高唱改革世俗化的教會,發起反對出身羅馬的教皇之支配世俗的運動。
以此,被教皇處以破門律,在神聖羅馬皇帝腓特烈一世的命令下由羅馬總督引渡而被處死。
&mdash&mdash日注
[7]此句全文為HomomercarorvixautnunquampotestDeoplacere(商人的經營固然無罪,總非上帝所喜)。
原為阿裡烏教派(Arianismus,4世紀初近東基督教支派,否定耶稣的神性,在尼西亞宗教會議被判為異端)所留傳下來對商人的見解,後來收錄于DecretumGratiani(《Gratiani教會集》)。
&mdash&mdash中注
[8]貧民當鋪為15世紀中葉,聖方濟教團為救助貧者的經濟急難而創設的低利慈善金融機構。
類似公營的當鋪。
1515年為教皇利奧十世所承認,以此獲得教皇國與教區的支持,在法國、西班牙、日耳曼地區廣為流行。
&mdash&mdash日注
[9]利奧十世(1513&mdash1521年在位),為了擴張教皇勢力及增強美第奇家的權益,他與各地領主與國王交涉,逐步策劃各種交易。
在與布蘭登堡大公的交涉中,他認可其就任美因茨(Mainz)及馬格德堡(Magdeburg)的大主教,其代價是将領地内販賣贖罪券收入的一半繳給教皇國,此即路德提出&ldquo九十五條論綱&rdquo的契機。
&mdash&mdash日注
[10]薩爾馬修斯(ClaudiusSalmasius,1588&mdash1653),出生于法國的古典學者。
在巴黎求學時轉向加爾文派。
他刊行14世紀駁斥教皇至上主義的小冊子,表明其新教主義的立場。
1632年就任萊頓大學教授,其後主要居住在荷蘭。
他主張高利貸與基督教信仰并非絕對不能并存。
著有Deusurisliber(1638),Demodousurarum(1639)等。
&mdash&mdash日注
[11]李維(HermannLevy),德國經濟學者。
生平不詳,唯知著有DieGrundlagendesknomischenLiberalismusinderGeschichtederenglischenVolksWirtschaft(1912)一書。
&mdash&mdash日注
[12]波德萊爾(CharlesBaudelaire,1821&mdash1867),&ldquo靈魂之神聖化的賣春&rdquo,見其散文詩集《巴黎的憂郁》中《群衆》一詩。
&mdash&mdash日注
[13]在英國的自由貿易運動史上,曼徹斯特學派是提出主張并展開最活潑的活動的一個團體。
1830年代,此活動以曼徹斯特為據點而展開,科布登(R.Cobden)與布賴特(J.Bright)二人為其代表。
在經濟上,他們主張撤廢一切法律限制,強烈反對國家的系統保護,并推動經濟自由主義與自由貿易。
&mdash&mdash日注
[14]參照第十章253頁注2。
[15]特勒爾奇(ErnstTroeltsch,1865&mdash1923),德國的神學家、哲學家,海德堡、柏林大學教授。
在神學與宗教哲學方面,他企圖綜合曆史的與現代的事物,特别是在宗教哲學與曆史哲學上留下豐碩的成果,尤以DieSoziallehrenderchristlichenkirchenundGruppen(1912,已有中譯本)一書最為著名。
&mdash&mdash日注
[16]貝雅特裡齊是詩人但丁一生中最摯愛的女人,他的詩作大半皆獻給她,雖然兩人初次見面是但丁9歲時。
根據考證,貝雅特裡齊原名BeatricePortinari,出身佛羅倫薩貴族家庭,嫁給西蒙·德巴爾迪(Simonede'Bardi),死于1290年6月8日,年方24歲。
但丁在Lavitanuova一書中詳細記載了他與這位女子的交往(當然是柏拉圖式的愛情)。
在《神曲·樂園篇》裡,貝雅特裡齊被安排為引導但丁遊曆樂園的天使。
&mdash&mdash中注
[17]瓦格納(AdolphWagner,1835&mdash1917),德國經濟學者,曆任弗萊堡、柏林等各大學教授。
爾後加入基督教社會黨,成為其總裁,後當選下議院、上議院議員。
瓦格納提倡&ldquo新經濟學&rdquo,他既排斥曼徹斯特學派的自由主義,也拒斥社會民主主義的思想,而認可國家對于經濟活動的幹涉與援助,逐步接近國家社會主義。
主要著作有:Grundlegungderpolitischenökonomie(1876),Finanzwissenschaft(1877&mdash1901,4Bde)等多種。
&ldquo無主人的奴隸狀态&rdquo(herrenloseSkaverei)一詞則不知所出何處。
&mdash&mdash日注
[18]克律斯特派為俄國一個狂熱的神權主義小宗派。
農民菲立波夫于1645年所創立,他自稱為&ldquo萬軍之主&rdquo,其子則稱為基督。
其男性信徒若有神的靈駐進,則能成為基督,而女性信徒則能因此成為神之母。
&mdash&mdash日注
[19]伊斯蘭教規定教徒最多可娶四個妻妾(《古蘭經》,4:3)。
對先知(穆罕默德)則幾乎無限制。
&ldquo先知啊,我确已準你享受你給予聘禮的妻子,你的奴婢,即真主以為你的戰利品的,你的從父的女兒,你的姑母的女兒,你的舅父的女兒,你的姨母的女兒,她們是同你一道遷居的。
信道的婦女,若将自身贈予先知,若先知願意娶她,這是特許你的,信士們不得援例。
&rdquo(《古蘭經》,33:50)&mdash&mdash中注
[20]一夫制(Univira)是指女性一旦結婚,在其丈夫死去後,不得再婚的制度。
總之,女性不論在怎樣的條件之下,終生僅能有一夫。
&mdash&mdash日注
[21]利古奧裡(1696&mdash1787),意大利聖職者、神學家。
他原本為法律家,而後成為神父,在那不勒斯成立贖世主會派(Redemptoristen)的修道團,特别是為貧民而活動。
作為一名道德神學者,利古奧裡成為基于耶稣會之精神的當代代表人物,具有極大的影響力。
著有ThologiaMoralis(1748)等。
&mdash&mdash日注
[22]摩西十誡的第二誡為:&ldquo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rdquo《舊約·出埃及記》,27:4&mdash6。
&mdash&mdash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