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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講 藝學院的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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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ile)和埃斯圖維耶兩位樞機主教都壓制了這種&ldquo腐化人心的奢侈&rdquo,學人們不得不繼續坐在地上,&ldquo以免年輕人耽于驕傲&rdquo(utoccasiosuperbiaeajuvenibussecludatur)。

    唯一的設置隻是一個孤零零的講壇,加一把講椅和一張講桌。

    老師就走到那裡坐下來,穿着黑袍,袍子上鑲襯着精緻的鼠皮滾邊。

    然後,講課就開始了。

     教師并不發表言論。

    他隻是誦讀,常常還來些聽寫。

    這并不是因為不曾有許多條令,三番五次地強調要采取多種多樣的教學方法。

    這些法令确實努力讓老師們有即興的發揮,至少自己得說些什麼,而不是兀自單調地誦讀。

    甚至對老師們聽寫的速度也做出規定。

    他應該快讀(raptim),而不能慢讀(tractim)。

    &ldquo拼讀這些詞語時,就當他面前沒有一個人跟寫(acsinullusscriberetcoran,sese)。

    &rdquo他應該像一位講道者那樣講學,這樣,學生就會用他們的記憶來牢記觀念,而不是把這些觀念給強寫下來。

    但是,盡管有這些法令措施,并且有嚴格的制裁做後盾,這種誦讀的習慣還是一直延續了下來。

    不管怎麼說,這都是一種非常古老的習慣,因為我們現在還保存着屬于老師的練習本,上面有清晰的聽寫筆迹,時間一直可以回溯到12世紀上半葉,也就是大學時代之前。

    重要的是要認識到,之所以能夠這樣持久,并不隻是因為傳統的力量。

    它後面還有一些堅實的根據。

    如果你認識到,那時候的學童們一本書都沒有,無法在下課後,根據書本将忘卻的記憶重新修補和鞏固,那麼你就不得不問:如果他不帶走書面記下的筆記,又怎麼能夠正确地保持這些記憶?在那些時候,口頭講授要比現在必需得多,因為它有其存在的必然理由,而現在已經沒有了。

    書本當時還不存在,它必須代替書本的位置,是知識傳承的唯一方式。

    但是,為了履行這一職能,還有一點必不可少的因素,就是它不能被化減為純粹随口而言。

    所以,如果發現人們用一種刻毒的筆調,在口頭講學中融入一些随興發揮,會感到很驚訝的。

     這是一種誦讀出來或聽寫出來的課程。

    它到底包括哪些内容?不管具體科目是文法、邏輯、倫理、法學還是醫學,都貫穿着同樣一種特性:它總是體現為對一部具體著作的評注。

    就像我們今天對它的看法一樣,講授一門科目,就在于深入闡發一定數量的普遍真理。

    至于這些真理,無疑首先是由一些特定的學者所揭示和闡述的,但已經獨立于這些學者最初闡釋它們時的那些作品,作為真理而流傳于世。

    因此,我們就按照它們現在的面貌來闡述它們,就按照它們自身的目的來闡述它們,在許多情況下,甚至根本不熟悉揭示這些真理的作者的第一手作品。

    13、14世紀對于知識與教學的觀念則大有不同。

    中世紀從來沒有成功地擺脫這樣一種信念,即知識這個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知曉某些具體的事情,而隻是在于知曉某些權威性的作者〔那時候是用&ldquo可信&rdquo(authentiques)這個詞來描述他們的〕對這些事情都說了些什麼。

    教學并不像我們今天的實踐一樣,屬于根據自身目的而進行的對于真理的追求,而不考慮從前探讨這個主題的作者們是如何說的。

    相反,在各門學問當中,教學都在于闡釋某一部探讨該科目的據說是權威性的著作。

     正是出于這個原因,13世紀初開始出現了研習大綱,詳細開列出學位候選人必須修讀的知識領域,但具體開出的不是問題,而是書目。

    研習邏輯,就包括學習如何闡釋亞裡士多德的《工具論》(Organon);研習物理,就在于闡釋亞裡士多德的《物理學》(Physics)和《自然短論》(ParvaNaturalia);諸如此類。

    為了提取出這些書所包含的知識,就需要用解經的方法來研讀這些書。

    這是所有中世紀教育的根本原則。

    羅吉爾·培根是這麼總結這一點的:&ldquo當你對文本有了透徹的了解,也就對該文本所探讨的那門學問中的一切都有了透徹的了解&rdquo(scitotextu,sciunturomniaquaepertinentadfacultatempropterquamtextussuntfacti)。

    正因如此,中世紀時研讀一門課程,就叫作&ldquo讀一部書&rdquo(legerelibrum)或&ldquo聽一部書&rdquo(audirelibrum)。

    甚至在現代德語裡,&ldquo教學&rdquo這個動詞還可以翻譯成&ldquolesen&rdquo(閱讀)或&ldquovorlesen&rdquo(朗讀);在英語裡,&ldquo講師&rdquo就是教師的意思;而在法語裡,&ldquo宣讀者&rdquo(lecteur)長久以來就帶有同一種意思,如今還保持在法蘭西學院的用語裡。

    這種古代的觀念不僅僅是在學術語言裡一直留存到今天,它還以非常實質性的方式和我們在一起。

    要證明這一點,我們隻需看看指定的必修課程,不管是初級學位還是第二級學位,甚至不管是史學還是哲學,我們都會看到,有一長串的作者在裡面占據着可觀的位置,等待着被闡釋。

    這裡,我們有一大堆初看起來令我們驚訝的信念,但還遠沒有徹底消失。

    這就使成功地理解它們的起源,理解決定它們的那些因果因素,對于我們來說愈發顯得重要。

    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首先說明評注與解經的方法是如何使用的,因為文本中包含的知識正是借助這種方法傳承下來的。

     人們使用過兩種不同的方法。

     有時候教師是做闡釋,當時把他所做的叫作&ldquoexpositio&rdquo(講解)。

    甚至到了今天,我們仿佛還能夠見證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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