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九講 耶稣會

首頁
為一種特别的機構,獨立于教堂,盡管還保留着令人回想起最初起源的某些特性,但總歸是在一定程度上維持着世俗的特性。

    随着耶稣會的建立,我們看到學術生活的中心再一次轉回它三四百年前曾有的模樣,轉回往日庇護所的懷抱,就好像又回到了聖高隆班注198或聖本尼狄克的時代,盡管形式有所不同,所處背景也已是一番新的氣象,但是,教育又一次落入了一個宗教修會的掌控。

     恰恰是因為這樣一種事業與我們學術演進的大體方向背道而馳,所以它觸動了巨大的抵抗。

    國家、神職人員、大學和最高法院,所有重大勢力都在對抗耶稣會,但耶稣會士們還是克服了橫在自己道路上的一切阻礙。

     為了能夠教學,他們就需要能夠開辦一所學院。

    他們的一位保護人,克萊蒙主教迪普雷(GuillaumeDuprat),确保了他們獲得必要的财力:在迪普雷的遺囑裡,為修士們留下了一筆可觀的款項,用來創建一家學術機構。

    但是耶稣修會在法國還沒有獲得認可,因此不具備任何法律權利得到饋贈給它的财富。

    為此他們需要得到國王的特許狀。

    最終他們在1551年從亨利二世注199那裡得到了特許狀。

    但高等法院拒絕為特許狀進行登記,注200它這種抵抗也得到了巴黎主教和巴黎大學神學院的支持,後者宣稱新修會&ldquo在有關信仰的事務上隐藏危險,對教會的和平不利,對修院制度具有緻命的後果&rdquo。

    之所以會産生這種對立,是因為人人都清楚地意識到,耶稣會自己完全順從羅馬教廷,這意味着法國教會的滅亡,而主教們和巴黎大學神學院與法國教會都是息息相關的。

    國王徒勞地重複他的意願;而高等法院也堅持着自己的拒絕立場。

    隻是到了十年之後,耶稣會士們才從普瓦西舉行的神職人員會議上(在非正式場合上)獲準建立一所學院,注201但其身份不是作為一個宗教修會,而是作為一個教師社團。

    為了紀念他們的捐助人,他們把自己的學院命名為克萊蒙學院〔CollègedeClermont,也就是現在的路易大帝公學(lycéeLouis-le-Grand)〕,所以他們的正式名号也就叫作克萊蒙學院社團,而禁止他們采用&ldquo耶稣會修士&rdquo或&ldquo耶稣會&rdquo的稱号。

    注202 他們剛剛理順了自己與神職人員和神學家們之間的關系,就遇上了一個新的對手,也就是藝學院。

    實際上,要想能夠在巴黎教學,就必須獲得巴黎大學頒發的學術權利許可狀,我們已經看到,直到那時為止,巴黎大學一直享有一種無可争議的壟斷地位。

    具體來講,從文法到哲學,隻要是想能夠教授自由七藝,就必須成為相關院系的成員,也就是藝學院的成員。

    可是又有一種與巴黎大學自身一般古老的章程,嚴格排斥所有職業教士進入藝學院。

    盡管如此,耶稣會士們還是成功地利用了一位校長的善心。

    這位校長甚至不曾征詢藝學院的意見,因此也就有了越權行為,将耶稣會士們索求的權利授予了他們。

    這項非法的退讓剛一做出,巴黎大學自己就要收回,抵抗校長對權力的濫用,要求耶稣會士們關閉他們的學院。

    這就導緻了一場官司,提交到了高等法院。

    關于這場官司,有意思的是,事實上即使到了那個時候,巴黎大學還完全清楚這裡涉及的整個問題。

     問題的關鍵在于世俗教育,人們以再明确不過的措辭提出了這個話題。

    巴黎大學一方的辯護律師帕基耶注203這樣說道:&ldquo最早為這個巴黎大學起草方針和章程的那些人們,完全清楚地認識到這個準則(區分兩種教育的準則)。

    他們意識到,全體臣民之間要想和平共處,全賴于對孩子們進行教導;同時他們也認識到,任何秩序井然的國家,都确立在兩個基礎上,也就是宗教與司法。

    有鑒于此,他們确定了兩類人來教育年輕人。

    一類是世俗人士,另一類是宗教人士,公開屬于某個宗教修會。

    前者往往想把孩子塑造成有朝一日能夠承擔行政司法事務管理方面的某項職業;後者則讓孩子們為布道和勸誡人們入教而做好準備。

    完全可以肯定,在這一點上,他們的方針是如此地虔誠,為了讓所有的事情都各安其位,他們拒絕讓宗教人士在市鎮裡漫無目标地匆匆奔走,去聽世俗人士的講課;出于同樣的原因,也不允許這些宗教人士自己給世俗之人上課。

    相反,他們的建議是,&hellip&hellip世俗人士負責世俗人士,職業教士就該負責他們自己修會裡的那些人。

    &rdquo帕基耶順帶指出,将教育王國年輕人的責任交付給一個服從于外在權威的修會,具有内在的危險。

     他說,耶稣會士們發願&ldquo視教皇高于其他所有尊顯,&hellip&hellip他們是新的家臣,宣稱教皇對每一個人都擁有無比的權威和權力,可以為所欲為。

    他可以沒有任何牽制地否決其他各種權威,不僅是其他所有高級教士的權威,而且還有皇帝、國王和王室的權威。

    還曾有比這更危險的說法宣揚過嗎&rdquo?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整個辯論都圍繞着這樣一個問題:耶稣會的修士們究竟是職業教士還是在俗教士。

    在傳喚他們來明确陳言自己屬于哪一種人的過程當中,整個訊問在工于心計的區辯和富于技巧的閃避這兩方面都堪稱典範。

    提問是令人困窘的。

    如果他們宣稱自己是在俗人士,就是在背叛自己的誓願,還冒着失去克萊蒙主教遺贈的風險,因為受遺贈方寫明是耶稣會中的宗教人士。

    而如果他們承認自己是職業教士,就會輸掉這場官司。

    他們說,我們就是高等法院已經宣布我們是的那種身份(sumustalesqualesnosnominavitCuria);換句話說,就是克萊蒙學院社團的成員。

    事實證明,不可能再從他們嘴裡掏出其他任何答案。

     這場官司曠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