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的。
這是因為,恰恰是過去已經産生的巨大财富,使得我們不能再自以為合理地事先框定未來人們有可能生産出的東西,或者假定有朝一日人們耗盡了自己的創新能力,将注定隻能永遠地重複自身。
這樣,我們就開始不單單把人理解成一些可以明确地限定要素的聚合,而是一種不确定的力量,可塑性強,千變萬化,能夠根據所處環境的變動不居的要求,以數不清的面目出現。
人性整體上會在某一個特定曆史環節上得到充分實現,這種說法離事實太遠了。
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都有大量尚未實現的潛在可能性,這些種子可能永遠沉眠在地下,但可能也會響應環境外力的作用而綻放生機。
人性目前所呈現出的表面形象也許會再一次被掩蓋起來,新的形象也許會出現,舊的形象也許會湮沒,也許又會以新的形式再生,适應新的生活狀況。
這就是曆史為我們所描繪的人的形象,和傳統上人文主義教育所暗含和宣揚的那種形象很不一樣。
不過,這樣來看人并不隻是具有純粹理論上的價值。
因為我們可以預見到,我們關于人的看法也會影響到我們的行為。
我們之所以常常會怯于比較新穎的社會事業,甚至當我們已經多少清楚地意識到這些事業至關重要時也是如此(順便說一句,這就是為什麼即使是最敏銳的頭腦也往往患有恐新症),有一個原因就在于,我們把人性理解成有着嚴格約束的東西。
因此,在我們眼裡,它本質上就是與任何具有切實意義的創新相抵觸的。
在我們看來,能夠允許在其中發生變化的那些約束的範圍是非常狹隘的。
比方說,我們認為,今天我們的倫理體系所依據的那種關于人的欲望的觀念,就刻畫了人性中根本的、不變的特性;因此,任何需要人的欲望産生比較激烈的變動的改革,都很容易讓我們覺得是一種危險而難以推行的烏托邦設想。
當然,人性不能成為随便什麼東西;但同樣可以肯定的是,限制它可以成為什麼的那些約束,所起的作用要遠遠少于流俗之見所憑據的粗略考察得出的結論。
這隻不過是因為,我們對這些約束已經感到非常習慣,以至在我們看來,我們生活在其中的那種道德秩序成了唯一的一種可能性,而曆史已經證明,從根本上講,它是随時而變的。
原因就在于,曆史揭示出這種道德秩序是在特定的環境下、在特定的時間裡形成的,從而使我們有理由認為,最終将會有那麼一天,這種道德秩序要讓位給依據不同倫理原則的另一種道德秩序。
這種推至極緻的主張,幾乎針對了過去實現的所有進展。
不過,曆史上的演進始終會和人們力圖強加給它的那些限制相對抗。
如果我們細想這些過去的經曆,應當會非常懷疑那些宣稱能夠約束未來演進的可能範圍的說法。
概括來說,在曆史上呈現出來的人性首先是這樣一種東西,我們可以認為并且應當認為它非常富有彈性,非常具有潛力。
我們不必害怕這種信念會使人的心智從恐新症猛一下子轉向過分的革命。
前者是一種禍害,後者是另一種禍害,但毫不遜色。
曆史教給我們,人們并不是任意地改變的。
人們并不是聽見受神靈啟示的預言家的聲音,就會随意轉變自身的。
這是因為,與過去傳承下來的各項制度有所沖突的所有變化,都必然會充滿了艱辛。
所以說,隻有在回應必不可缺的要求時,才會發生這樣的變化。
要想促成變化,光是認為需要有這樣的變化還不夠。
在決定人處境的各種不同因果關系所組成的整個網絡中,必須發生一系列的變化。
這種看法在實踐當中還會産生一種後果,就是會讓我們深切地感到,事實上,(從上述的角度來看)我們對于自身的了解少得可憐。
如果我們細想一下人類行為、思維和情感等方面種種模式的曆史,所有這一切都是彼此迥異,和我們所熟悉的都是那麼不同,但卻依然具有顯著的人的特性,以人性為根基,是人性的具體表現,這時候我們怎麼會不認識到,我們自己身上還有一些隐秘的地方,潛伏着未知的力量,但根據環境的要求,還會不時被激發出來?這種人性觀在深度和廣度上都有所拓展,使我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對于我們自身的直接觀察所産生的那種結論,是多麼貧乏、淺薄并且帶有欺騙性。
這是因為,我們必須坦白地說,在我們身上,同時存在着曆史上相繼出現的所有這些人性樣式的元素,哪怕我們現在還沒有意識到這一事實。
這些生活在前朝往世的人們,是和我們自己相類似的,所以說,他們的本性不可能和我們完全不一樣。
同樣,在我們當中,除了我們所熟悉的人,仿佛還生活着另外一些類型的人。
現代心理學的成果已經證明了這種說法,揭示出在意識的存在之外,還存在着無意識的心理生活。
而隻有科學,得益于它特有的研究方法,正在逐步成功地揭示這種生活。
但是,重要的是要看到,這種說法所擁有的曆史證據要令人信服得多。
這是因為,我們身上攜帶的所有這些豐富的未知寶藏,其中的大部分已經由曆史向我們展示了。
曆史使我們能夠更加具體地覺察到它們。
我們的行事方式會很不一樣,這得看我們是否相信,我們隻需通過自我審視就可以獲得完整的自我認識;或者相反,我們是不是認識到,我們那些最明顯的外在特征,恰恰也是最淺顯的表面現象。
因為在後一種情況下,我們就不太容易受到種種動機、觀念和情感的左右,這些東西在觸及我們的意識時,就好像是我們的全部,而我們知道自己其實還包括其他許多東西,對這些東西我們雖然不能直接地體察到,但把它們納入考察範圍卻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開始意識到,要實現真正的自我認識,從而在做事的時候知道我們要幹什麼,我們就必須以一種相當不同的方式來處理事情。
我們必須把自己看成是一種未知的因素,必須通過考察表現這種未知因素的客觀現象(就好像考察外在的事物一樣),來努力把握它的性質和特征,而不是一味留意那些随時而變、難以信賴的内在情感的印象。
擇業就是一個可以證明這一點的實例。
盡管應該由基于觀察得出的客觀考慮來指導擇業,但人們常常是随意做出了決定。
不難看出,用這種方法來教授關于人世的東西,和僅僅搜羅奇聞轶事可是大不一樣了。
從這種方法裡浮現出的是一種新的人性觀。
這種觀念不隻是某種意在豐富思辨性學問的抽象觀念,而是一種全新的心态,我們需要把這種心态灌輸到理智當中,由此灌輸到意志當中。
在本書的一開始我就說過,我們的教育受到的最大妨礙,就是事實上老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