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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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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大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agrégation):1766年,巴黎大學藝學院開始設置&ldquo教師資格考試&rdquo制度。

    最初此項考試包括哲學、文學與文法三種,後來成為取得法國大中學校教師資格的學銜考試。

    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文憑後,經過一段專門時間的培養和考核,合格者才具有教師資格。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索邦(theSorbonne):巴黎大學的代稱。

    1257年索邦(RobertdeSorbon,1201&mdash1274年)建立索邦神學院,1259年得到羅馬教皇正式批準,很快發展成歐洲主要的一個研修中心,巴黎大學的核心。

    直至1968&mdash1971年,巴黎大學被分解成多所大學後,隻有少數大學仍留在索邦校區内。

    雖然巴黎大學的校園已遠非索邦舊址所能涵蓋,但索邦仍常作為巴黎大學之代稱。

    &mdash&mdash中譯注 注3比松(Ferdinand-édouardBuisson,1841&mdash1932年):法國教育家,政治家。

    1879&mdash1896年任全國初等教育總監,改組法國初等學校制度,1896&mdash1902年任巴黎大學教育學教授,促使此階段巴黎大學教育社會學之發展,1898年參與創建人權同盟,并于1913&mdash1926年間任主席,推進義務職業教育與非宗教化教育等。

    1927年獲諾貝爾和平獎。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法文原名為《法國教育的演進》(L&rsquoÉvolutionpédagogiqueenfrance)。

    1938初版時,分為兩編,第一編副标題為&ldquo起源與文藝複興時期&rdquo(Desoriginesàlarenaissance),第二編副标題為&ldquo文藝複興至今&rdquo(Dslarenaissanceànosjours)。

    1977年,該書首次以英文版的形式出版,由彼得·柯林斯(PeterCollins)譯成,書名也由《法國教育的演進》改為《教育思想的演進:法國中等教育的的形成和發展講稿》(TheEvolutionofEducationalThought:LecturesontheFormationandDevelopmentofSecondaryEducationinFrance)。

    &mdash&mdash中譯注 注5古朗治(FusteldeCoulanges,1830&mdash1889年):又譯庫朗熱、庫朗日、古朗士,法國曆史學家。

    曾在巴黎大學主持中世紀史講座。

    1880年任巴黎高等師範學校校長(塗爾幹于1879&mdash1882年在該校學習)。

    所著《古代城邦》考察了宗教在古希臘、羅馬的政治與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此外,他還有許多作品考察了古代法國的政治制度和在羅馬帝國時代日耳曼人入侵時的情況。

    主張用客觀的第一手材料研究曆史。

    &mdash&mdash中譯注 注6阿爾昆(Alcuin,約732&mdash804年):出生于英格蘭,詩人、教育家和教士,将盎格魯&mdash撒克遜的人文主義傳統介紹到西歐,是加洛林文化複興(見後注)的最傑出學者,留下300多封拉丁文書信,是研究那個時代的寶貴史料。

    &mdash&mdash中譯注 注7普菲斯特(ChristianPfister,1857&mdash?):法國史學家,系古朗治最著名的學生和遺稿受托人朱利安的好友,撰有《南錫史》。

    &mdash&mdash中譯注 注8古羅馬和中世紀大學裡普遍開設七門文科:文法(包括語言與文學)、修辭(包括散文、詩、法律)、邏輯(包括哲學問題的論辯)、算術(包括曆法)、幾何(包括地理與博物學)、音樂和天文,合稱&ldquo七藝&rdquo,其中前三門合稱大三門或三科(trivium),後四門合稱小四門或四藝(quadrivium)。

    &mdash&mdash中譯注 注9法蘭克人公元3世紀時即見于史載,系生活在萊茵河下遊東岸的一個日耳曼部落,3世紀中葉東進至羅馬管治下的高盧地區。

    在曠日持久的争鬥中,法蘭克人逐漸受到羅馬文明的影響。

    公元5世紀全面侵入西羅馬帝國,統治現法國北部、比利時及德國西部地區,建立了中世紀初西歐最大的基督教王國。

    法國(法蘭西)的名字即源于該民族。

    &mdash&mdash中譯注 注10保爾森(FriedrichPaulsen,1846&mdash1908年):德國著名教育史家、哲學家,著有《德國教育史》《教育學》等。

    &mdash&mdash中譯注 注11薩爾維安(Salvien,約公元480年後去世):曾任萊蘭修道院院長,修辭學教師,著有許多聖禮書、講道詞,在其《論上帝之治》中認為,羅馬之所以覆亡,蓋因道德低下而遭上帝之譴(詳見湯普森《曆史著作史》中譯本上卷第203&mdash205頁)。

    萊蘭(Lérins)修道院約公元410年創辦于戛納附近地中海島嶼上,5世紀時為學術中心。

    &mdash&mdash中譯注 注12菲利克斯(MinuciusFelix,公元2世紀後期):德爾圖良(145&mdash220年,第一個拉丁教父)同時代人,在皈依基督教前曾在羅馬當律師。

    著有《屋大維》(166年左右)。

    &mdash&mdash中譯注 注13聖奧古斯丁(SaintAugustine,354&mdash430年):古代基督教最偉大的思想家。

    融合了新約與柏拉圖哲學,并傳輸給中世紀的天主教與文藝複興時期的新教。

    《論基督教教義》著于397年,其中明确表達了合理利用古代學問的态度:&ldquo異教徒各科學問不隻是錯誤和迷信的幻覺、殚思勞神的謎團,&hellip&hellip也含有适合真理之用的自由學科教育、極為卓越的道德規則以及一種崇拜的真理。

    &rdquo(轉引自趙敦華,《基督教哲學1500年》,第143頁)&mdash&mdash中譯注 注14希波(Hippo),系北非努米底亞省城(今阿爾及利亞境内),該城在羅馬時代長期占有重要地位。

    奧古斯丁曾于公元396&mdash430年任該城主教。

    &mdash&mdash中譯注 注15波西第烏斯(Possidius):聖奧古斯丁的學生與傳記作者。

    撰有《聖奧古斯丁傳》一部。

    &mdash&mdash中譯注 注16日耳曼部族中的西哥特人在公元410年洗劫羅馬後移師西向,公元418年以圖盧茲為首都,建立了西哥特王國。

    勃艮第人約于公元457年在高盧東南部,以裡昂為中心,建立了勃艮第王國。

    圖盧茲的提奧多裡克(TheodoricatToulouse,公元451年卒):西哥特王國國王;貢德博德(Gondebaud,474&mdash516年):在其統治下勃艮第王國一度極盛,頒布《貢德博德法典》和《勃艮第羅馬法典》,見《法蘭克人史》(中譯本),第85頁以下,名作貢多巴德(Gundobad)。

    根據瑟諾博斯《法國史》(中譯本)第46&mdash47頁:西哥特人與勃艮第人在未到高盧之前已是基督徒,但屬于阿裡烏教派,而法蘭克人當時還是異教徒。

    &mdash&mdash中譯注 注17見《法蘭克人史》序言。

    &mdash&mdash中譯注 注18圖爾的聖格列高利(SaintGregoryofTours,538&mdash594年):圖爾城的基督教主教,曆史學家,撰有10卷《法蘭克人史》,詳細記叙了公元5&mdash6世紀法蘭克王國的政治、社會、宗教和曆史。

    此書以不合文法的拉丁文寫成,充滿奇聞,刻畫了一個被玄想籠罩的世界。

    &mdash&mdash中譯注 注19阿波利奈爾(SidoniusApollinaris,約430&mdash484年,又有488年、489年等說法):系羅馬駐高盧地區官員。

    曾任克萊芒(Clermont)主教。

    著有大量詩歌、信函與贊詞,其中信函是研究當時曆史的重要文獻。

    被稱為古典文化之最後代表。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0教皇大格列高利(PopeGregorytheGreat,約540&mdash604年):公元590&mdash604年任教皇,即格列高利一世。

    出身羅馬貴族,将自己的宅第莊園捐出辦隐修院多處。

    鞏固權勢,建立教皇直轄領地,為後來中世紀教皇國之濫觞。

    他對文雅高深之教育持輕視态度,曾在一封書信中稱:&ldquo一想到神谕的言辭要服從多納圖斯的規則,我就怒火中燒。

    &rdquo迪迪埃(Didier)即德西德裡烏斯(Desiderius)。

     據博伊德《西方教育史》(中譯本)第103頁,信的下文還有這樣的詞句:&ldquo一張嘴不能既頌贊耶稣基督又贊頌朱庇特神。

    你想想,一個大主教講些對虔誠的俗人來說都不适宜的話,是多麼不成體統!要是以後能确切證明我們得到的報告不實,你也沒有沉溺于虛榮的世俗學問,我們就要感謝上帝,使你們的心免受卑鄙者渎神的贊詞所玷污。

    &rdquo&mdash&mdash中譯注 注21聖本尼狄克(StBenedict,約480&mdash約547年):出身意大利貴族家庭,少年起求學羅馬,目睹驕奢的羅馬歸于覆亡。

    公元527年在卡西諾山拆毀阿波羅和丘比特神廟,興建本笃會(theorderoftheBenedictines)隐修院,并制訂嚴格的會規章程,奠定了西方隐修制度。

    修士入隐修院後須經過一年觀察期,然後發願終身居于隐修院,不得擁有私人财物(注意也不得擁有自己的紙和筆),每日祈禱、勞動、讀經。

    修士亦以抄寫各種古代基督教文獻為每日功課。

    &ldquo本笃&rdquo為&ldquo本尼狄克&rdquo的另譯。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2本笃會會規第48條明确規定:&ldquo懶惰是靈魂的天敵&rdquo。

    僧侶每天需勞動7小時,讀經至少2小時。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3查理大帝(CharlestheGreat,拉丁文作CarolusMagnus,英文寫法為Charlemagne,約742&mdash824年):公元768&mdash814年為法蘭克國王,經過多年征戰,幾乎将西歐所有的基督教國家統一到一個超級國家裡。

    公元800年接受皇帝稱号:神聖羅馬帝國的查理一世和法蘭西的查理一世。

    在位期間除擴張政治權力之外,還推動了文化複興。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4加洛林文化複興(CarolingianRenaissance):加洛林王朝時期在查理一世治下出現的文化複興運動。

    為與16世紀前後始于意大利的文藝複興相區别,通稱文化複興。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5墨洛溫王朝(theMerovingians):法蘭克人的王朝(476&mdash750年),傳統認為是法蘭西國王的&ldquo最初家系&rdquo。

    王朝末代國王于公元750年被矮子丕平廢黜,篡位建立加洛林王朝。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6矮子丕平(PépinleBref,約714&mdash768年):法蘭克人加洛林王朝第一位國王,查理大帝之父。

    此前墨洛溫王朝多年式微,大權旁落于宮相之手,而丕平家族為宮相中首要家族。

    公元750年篡位,前後與羅馬教會之間互為支援。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7阿德拉爾(D&rsquoAdalard,公元826年卒):曾任科比(Corbie)修道院院長。

    加洛林文化複興之核心人物。

    虔誠者路易(LouisⅠ,778&mdash840年,查理大帝之子,曾加冕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宗教事務顧問。

    據湯普森《曆史著作史》(中譯本,上卷,第257頁),科比人阿達爾哈德(Adalhard)著有《宮廷統治論》(Deordinepalatii)。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8聖高爾(Saint-Gall):即聖加侖(SanktGallen),瑞士東北部城鎮,公元612年起即有隐修院,公元720年左右擴大為本笃會隐修院,城鎮就是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聖高爾修道院佚名僧侶約公元883年寫成《查理大帝傳》,與艾因哈德的《查理大帝傳》合編出版。

    塗爾幹所謂著名事件,參見中譯本第56頁前後。

    &mdash&mdash中譯注 注29查理大帝曾經師從比薩的皮埃爾(PierredePise)學習文法。

    愛爾蘭的克萊芒(Clementd&rsquoIrlande)兼通聖俗之學,被查理大帝延聘在宮中,公元796年繼阿爾昆任宮廷學校校長。

    &mdash&mdash中譯注 注30約克郡學校(schoolofYork):8世紀前後為當時最有名的天主教學校。

    擁有當時最大的圖書館。

    著名學者阿爾伯特、阿爾昆(前該校學生)先後任該校校長。

    &mdash&mdash中譯注 注31查理大帝于公元789年下令所有教堂與寺院開辦教會學校,訓練神職人員,要求平民百姓會背誦祈禱經文和教義。

    &mdash&mdash中譯注 注32美因茨(法語Mayence,德語Mainz):德國中西部城市,公元747年成為主教管區,公元775&mdash780年為德意志基督教教會中心。

    公元746&mdash48年,蔔尼法斯(Boniface,約675&mdash754年,英格蘭傳教士和改革家,在德意志傳教功勳卓著,為巴伐利亞地區最終并入加洛林帝國起到重大作用)任美因茨大主教期間,此地基督教事業獲得巨大發展,有許多弟子從其故鄉英格蘭追随來此。

    後來他任命自己的學生拉爾(Lull,盎格魯&mdash撒克遜人)接任大主教。

    &mdash&mdash中譯注 注33富爾達修道院是中世紀德意志最大的修道院,很長一段時期内也是德意志的學術中心。

    公元744年由蔔尼法斯所創,後由莫魯斯接任(詳參本書第五講注)。

    據艾因哈德《查理大帝傳》原序:富爾達修道院院長鮑古爾富斯(Baugulfus)将艾因哈德本人送至查理大帝的宮廷。

    此處人名原文拼寫似有誤。

    &mdash&mdash中譯注 注34狄奧多爾夫(TheodulfdeOrléans,750&mdash821年):法蘭克王國高級教士、神學家、詩人。

    原是查理大帝的宮廷侍臣,公元775年任奧爾良主教。

    阿爾昆之後主管全國教育。

    公元804年任查理大帝首席神學顧問。

    贊助藝術,興修教堂,改革教會事務,倡辦學校。

    被視為當時最有成就的詩人。

    &mdash&mdash中譯注 注35公元829年,巴黎主教會宣布,教會學校隸屬于教會,由主教直接掌管。

    &mdash&mdash中譯注 注36阿爾昆于公元796年離開宮廷,到著名的圖爾聖馬丁修道院任院長,該修道院成為整個法蘭克王國的學術中心。

    &mdash&mdash中譯注 注37Didascalica,Reg.,191.&mdash&mdash英譯注 注38波伊提烏(AniciusManliusSeverinusBoethius,470&mdash475?至524年):古羅馬學者、基督教哲學家、政治家。

    将亞裡士多德的著作譯成拉丁文并加注釋,并譯出柏拉圖所有的著作(據說有注釋)。

    他的邏輯學著作對中世紀教士的培養至關重要。

    他的翻譯和注釋,尤其是對亞裡士多德《範疇篇》《解釋篇》的翻譯和注釋,是經院哲學的基本教材。

    由于他卓有成效的學術工作,古希臘細密精确的學術用語得以用拉丁文保存,而希臘文本身卻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知者甚少。

    所著《算術原理》《幾何原理》和《音樂原理》成為中世紀教授四藝的課本。

    主要著作《哲學的慰藉》探讨生活哲理和基督教思想,被譯為多種文字,廣泛用作中世紀學校的教學參考書。

    &mdash&mdash中譯注 注39卡西奧多魯斯(Cassiodorus,約490&mdash約585年):古羅馬曆史學家、政治家和僧侶。

    公元540年後退出政界,創辦一所寺院,保存了羅馬文化的精華。

    本人雖非大作家或學者,但所從事之手稿搜集抄錄工作功不可沒。

    曾編寫過《神學教育與世俗教育之選擇》。

    是他将自由七藝與聖經中智慧的七根柱子聯系起來。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0伊西多爾(IsidoreofSeville,約560&mdash636年):基督教神學家,最後一位西方拉丁教父,西班牙塞維爾地區大主教,百科全書編纂者。

    《詞源學》為其最重要著作,全書分20卷,根據基督教教義和當時培養神職人員的要求,将所收集到的古希臘、羅馬作家的著作和基督教教父的著作加以彙集整理并予以闡釋,第一次明确了&ldquo三科&rdquo與&ldquo四藝&rdquo的提法。

    為了說明當時的知識體系,特詳述各卷内容如下:三科(卷1、2)、四藝(3)、醫學(4)、通史簡編(5)、教會禮儀(6)、神學(7)、各地教會及各種異端教派(8)、人類及各地各語言的人類分類(9)、文學(10)、人與人性(11)、動物(12)、天文(13)、地理(14、15)、礦産(16)、文化(17)、戰争(18)、建築與服飾(19)、菜肴及家庭用品(20)。

    其中第5卷是後世辭書編纂家的重要資料來源。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1&ldquobrèvlaire&rdquo一詞兼有每日祈禱書與摘編之義。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2卡佩拉(MartianusCapella,創作時期4世紀末&mdash5世紀初):北非人,迦太基律師。

    用散文和詩的形式介紹七藝,在文化上所産生的重大影響一直延續到中世紀後期。

    其著作全稱不詳,根據手稿,前兩部題為《墨丘利與論學術的聯系》,其餘七部分别對應七藝:《論文法》《論修辭》《論邏輯》《論幾何》《論算術》《論天文》以及《論音樂》。

    主要内容是墨丘利給他的新娘七位使女,她們各自代表一種技藝,并為新娘宣講。

    此處塗爾幹所說的時間有誤。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3&ldquo柱子&rdquo一說典出聖經《舊約·箴言》第9章&ldquo智慧建造房屋,鑿成七根柱子&rdquo。

    卡西奧多魯斯第一個将自由七藝與之聯系在一起。

     基督教教義認為,人應具備七德,&ldquo勇、義、智、節、信、望、愛&rdquo,即勇敢、正義、智慧、節制、信仰、希望和博愛。

    其中前四項為四樞德,後三項為三超德。

     另外,教會還制定有七項聖事:浸洗禮、堅振禮、聖餐禮、告解禮、聖職禮、婚配禮、終敷禮。

     在哥特式建築的雕塑、與日常生活有關的細密畫和壁毯,以及與宗教生活有關的墓碑雕刻上,七門技藝分别有各自固定的代表人物:普裡西安(文法)、西塞羅(修辭)、亞裡士多德(辯證法)、畢達哥拉斯(算術)、歐幾裡得(幾何)、托勒密(天文),以及畢達哥拉斯或圖巴-該隐(音樂,前者據說是因為算術起源于音樂;後者據說是音樂的發明者)。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4查理大帝曾師從阿爾昆學習天文、算術與哲學。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5此二例分别見《舊約·創世記》第4章;《舊約,撒母耳記(下)》第17章。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6莫魯斯(RabanusMaurus,約776&mdash856年):先後在富爾達修道院和圖爾的聖馬丁修道院學習,公元818年起執掌富爾達修道院。

    大力推行七藝教育,著有文法、天文、算術等多種修道院學校教材。

    其中819年出版的《論聖職者的教育》為中世紀最著名的教材之一。

    公元847年起任美因茨大主教。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7阿裡烏派(Arians):古代基督教異端派别之一,反對三位一體教義,主張基督是人不是神,反對教會占有财産,公元325年被尼西亞公會議斥為異端,但得到下層民衆的擁護。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8普朗特爾(KarlvonPrantl,1820&mdash1888年):德國哲學史家,邏輯學家,著有《西方邏輯史》。

    &mdash&mdash中譯注 注49通俗拉丁文本聖經(Vulgate):主要由聖哲羅姆翻譯而由天主教會采用的拉丁文本聖經,約公元405年告成。

    此後數百年各種修訂本紛紛出現,13世紀巴黎大學所出版本最為重要,為神學教學和神學辯論提供了公認标準。

    1546年特倫特公會議将此本定為唯一權威的拉丁譯本。

    &mdash&mdash中譯注 注50普裡西安(Priscian,活動時期約公元500年):古代羅馬最負盛名的拉丁文文法學家,所著《文法基礎》對拉丁文教學乃至歐洲普遍的文法教學都産生了深遠影響。

    下文提到的《論名詞、代詞及動詞》系專門為文法教學所撰寫的一篇論文。

    他的著作在7&mdash9世紀被廣泛引用,逐漸成為中世紀各學校文法教學的标準用書,也為思辨語法(語言的邏輯)在13、14世紀的興起提供了先決條件。

    他的作品大量引用拉丁語著述家的文句為例證,從而保存了許多佚文。

     多納圖斯(Donatius,活動時期為4世紀中葉):古羅馬著名文法學家、修辭學教師,聖哲羅姆曾為其學生。

    著有大小兩本文法教科書《文法進階》和《文法初階》,後者為青年學生而寫,采取問答形式,講授八大詞類的基本課。

    整個中世紀都在使用這本教科書。

    他還撰寫過關于泰倫提烏斯和維吉爾的詳細評注(見本講下段)。

    &mdash&mdash中譯注 注51洛蒙德(Lhomond):18世紀末的拉丁文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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