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于禀好和自然需求的東西)尋求無條件者,雖然不是以其為意志的決定根據,而是在它業經(在道德法則之中)給予之後,以其為純粹實踐理性客體的無條件的總體,而名稱是至善。
從實踐上,亦即為了我們的理性舉止的準則,充分地規定這個理念的,是智慧學說,而作為一門科學,這種學說在古人所理解的這個詞的意義上便是哲學,後者在古人那裡原是對至善借以措身的概念以及對至善借以獲緻的行為的诠論。
倘使我們讓這個詞維持其古代意義,作為一門至善的學說,這當是不錯的,隻要理性緻力于使其成為一門科學。
因為一方面,這個附加的限制條件會切合于希臘文的措辭(它意謂愛智慧),同時也會足以在哲學的名義下包含對科學之愛,從而包含對理性一切思辨認識之愛,隻要它有助于理性既達到那個概念又達到實踐的決定根據,而且又不讓忘卻它之所以獨獨能夠被稱為智慧學說的主要目的。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通過定義向那種膽敢以哲學家自居的人提出将大大挫折他的要求的自尊标準,那麼吓阻他的自負也無不利之處。
因為做一位智慧教師的含義遠勝于做一名學生,後者畢竟尚不足于以達到這麼高的目标的确切期待來指導自己,更未遑指導他人;它應當意指智慧知識的大師,這句話所要說的意思,比一個謙虛的人以為自己所具有的東西要多;哲學以及智慧本身還會保持為一個理想,在客觀上這個理想隻有在理性之中得到完全的表現,但在主觀上對于個人來說,僅僅是他無可逃避的奮鬥鹄的;而且惟有這樣的一個人才有正當的權利在自居的哲學家稱号之下宣稱擁有這個鹄的:他能夠表明智慧不容置疑地作用于(在控制他自己方面,以及他對于普遍的善優先懷有的無可懷疑的關切方面)他的作為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