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昏頭轉向,眼睛看不大清楚,但确信以前在什麼地方見過這些條子。
那個在圖書館前門挽住我說“好啦,好啦,好啦”的人,是根本不認識的,但在我看來,他做警察年紀略略嫌小。
從另外兩個的背影,我斷定以前見到過。
他們用小鞭于抽打着衆老頭子,喜笑顔開地喝道:“嘿,調皮的孩子。
這樣可以教訓你們不要鬧事,妨礙治安了,你們這些邪惡的壞蛋。
你。
”随後他們把氣喘籲籲、垂而不死的老複仇者趕回閱覽室,自己也被逗得哈哈大笑。
這才轉身看見我,大一點的那個說:
“嗬嗬嗬嗬嗬嗬嗬。
這不是小亞曆克斯嘛。
長久不見,哥們,情況怎樣?”我暈頭轉向,警服和頭盔一戴,就很難識别出入來,但面孔和聲音再熟悉不過了。
我再看看另一個,那咧嘴而笑的瘋狂面孔是不容置疑的。
我十分麻木,越來越麻木,回頭再看那個嗬嗬嗬的人。
那麼,這個人就是胖子比利仔,我的宿敵。
另一個當然是丁姆啦,他曾是我的哥們,而且是臭胖山羊比利仔的敵人,如今卻是穿警服頭盔的條子啦,還用鞭子維持秩序呢。
我說:
“不不。
”
“意外嗎?”丁姆發出了我記得牢牢的狂笑:“哈哈哈”。
“不可能,”我說。
“不會這樣吧。
我不相信。
”
“眼見為證,”比利仔咧嘴笑道。
“沒有留一手。
沒有魔法,哥們。
兩個人到了工作年齡就工作啦。
警察工作。
”
“你們大小了,”我說。
“實在大小了。
他們不要這種年紀的孩子當警察的。
”
“過去是小,”條子丁姆說。
我不能相信啊,弟兄們,實在不能。
“我們過去是這樣,小哥們。
而你始終是最小的。
現在我們變成警察了。
”
“我還是不能相信,”我說。
這時,我不能相信的比利仔,警察比利仔,沖着扶住我的陌生小條子說:
“雷克斯,布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