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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政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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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匮,則為民者不可以不勤。

    業精于勤荒于嬉,則為士者不可以不勤,況為命吏,所受者朝廷之爵位,所享者下民之脂膏。

    一或不勤則職業隳弛,豈不上孤朝寄,而下負民望乎?今之居官者,或以酣詠遨遊為高,以勤強敏恪為俗,此前世哀弊之風也,盛明之時,豈宜有此?陶威公有言:“大禹聖者,猶惜寸陰,至于衆人,當惜分陰。

    ”故賓佐有以&upsilon博廢事者,則取而投之于江。

    今願同僚共體此意,職思其憂,非休浣毋聚飲,非節序毋□□□□□□出遊,朝夕孜孜惟民事是力,庶幾政平訟理,田裡得安其生。

    此所當勉者四也。

     某雖不敏,請以身先,毫發少渝,望加規警。

    前此官僚之間,或以四者未能無愧,顧自今始,洗心自新。

    在昔聖賢,許人改過,故曰改而止。

    倘猶玩視而不改焉,誠恐物議沸騰,在某亦不容以苟止也。

    莅事之初,敢以誠告,幸垂察焉。

     當職入境以來,延訪父老,交印之後,引受民詞,田裡利病,縣政否臧,頗聞一二,今檢舉前在任日約束,及今來合行事件,開具于後。

     ○崇風教 一、嘉定十年到任,以五事谕民。

    其一謂:人道所先,莫如孝悌。

    編民中有能孝于父母,悌于兄長,性行尤異者,所屬詳加采訪,以其實上于州,優加賞勸。

    或身居子職,有阙侍養;或父母在堂,别蓄私财;或犯分陵,忽不顧長幼之倫;或因利忿争,遽興骨肉之訟:凡若此者,皆有常刑。

    後據廂官申到黃章取肝救母、吳祥取肝救父各行支賞外,又有承信郎周宗強割股以療親疾,延請諸州設宴,用旗幟鼓樂送歸其家。

    晉江縣申到劉玑有母百歲,玑年七十,孝養彌謹,既加優禮,又立壽母坊以表之。

    進士呂洙女良子股救父随即痊愈,亦立懿孝坊自為之記。

    又據百姓吳十同妻訴子吳良聰不孝,審問得實,杖脊于市,髡發居役。

    其他勸懲,大率類此。

    今請各縣知佐勤行訪問,如民間有孝友笃至之人,保明申州待加褒表;其有悖逆父母,淩犯尊長,為父兄所訴者,宜以至恩大義,諄諄勸曉,苟能悔過,姑許自新,教之不從,即加懲治,甚者解州施行,庶幾可儆愚俗。

     一、當職昨在任日,遇親戚骨肉之訟,多是面加開谕,往往幡然而改,各從和會而去。

    如卑幼訴分産不平,固當以法裁斷,亦須先谕尊長,自行從公均分,或堅執不從,然後當官監析,其有分産已平而妄生詞說者,卻當以犯分誣罔坐之。

    今請知佐每聽訟,常以正名分厚風俗為先,庶幾可革偷薄。

     一、學校風化之首。

    訪聞諸縣間,有不以教養為意者,贍學之田,或為豪民占據,或為公吏侵漁,甚至移作它用,未嘗養士其間。

    雖名養士,又或容其居家,曰請錢米,未嘗在學習讀,或雖住學而未嘗供課,或雖供課而所習不過舉業,未嘗誦習經史。

    凡此皆有失國家育材待用之本意。

    今請知佐究心措置,學田所入,嚴加鈎考,毋令滲漏,計其所入,專以養士;仍請主學官立定課程,每旬一再講書,許士子問難,再講之日,各令覆說前所講者;舉業之外,更各課以經史,使之纟由繹義理,講明世務。

    庶幾異時,皆為有用之材,所補非淺。

     一、溫陵,人材之淵薮,名德聞望,相繼不絕。

    近入郡境,士友投書頗多,其間蓋有議論至深切事情,益知此邦士風之盛,誠非它處可及。

    今恐諸縣管下,有懷材抱藝而沉淪不偶,守道安貧而不肯苟求者,宜以禮延請緻之學校,使後有所師法,仍以其姓名申郡,并當加之賓禮。

     ○清獄犴 一、獄者生民大命,苟非當坐刑名者,自不應收系,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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