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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一十五 報應十四(崇經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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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像,而每日設齋。

    東社邑家青衣,以齋日生子于其齋次,名之曰普賢。

    年至十八,任為愚豎,厮役之事,蓋所備嘗,後因設齋之日,此豎忽推普賢身像而坐其處。

    邑老觀者,鹹用怒焉,既加诟罵,又苦鞭撻。

    普賢笑曰:“吾以汝志心,故生此中。

    汝見真普賢不能加敬,而求此土像何益?”于是忽變其質為普賢菩薩身,身黃金色,乘六牙像,空中飛去,放大光明,天花采雲,五色相映,于是遂滅。

    邑老方悟賢聖,大用驚慚。

    其西社為普賢邑齋者,僧徒方集,忽有婦人,懷妊垂産,雲:“見欲生子。

    ”因入菩薩堂中,人呵怒之,不可禁止。

    因産一男子,于座之前,既初産生,甚為污穢,諸人不可提挈出,深用诟辱。

    忽失婦人所在,男變為普賢菩薩,光明照燭,相好端麗,其所污穢,皆成香花,于是乘象騰空,稍稍而滅。

    諸父老自恨愚暗,不識普賢,刺眇其目者十餘人。

    由是言之,菩薩變觀。

    豈凡人能識。

    (出《紀聞》) 李洽 山人李洽,自都入京,行至灞上,逢吏持帖,雲:“追洽。

    ”洽視帖,文字錯亂,不可複識,謂吏曰:“帖書乃以狼籍。

    ”吏曰:“此是閻羅王帖。

    ”洽聞之悲泣,請吏暫還,與家人别。

    吏與偕行過市,見諸肆中饋馔,吏視之久。

    洽問:“君欲食乎?”曰:“然。

    ”乃将錢一千,随其所欲即買。

    止(“止”原作“正”,據明抄本改。

    )得一味(“味”原作“床”,據明抄大改。

    ),與吏食畢,甚悅,謂洽曰:“今可速寫金光明經,或當得免。

    洽至家寫經畢,(“畢”字原本無,據明抄本補。

    )别家人,與(“與”原作“畢”,據明抄本改。

    )吏去。

    行數十裡,至城,壁宇峻嚴,因問此為何城,吏雲:“安祿山作亂,所司恐賊越逸,故作此城以遇之。

    ”又問城主為誰,曰:“是邬元昌。

    ”洽素與城主有故,請為通之。

    元昌召入,相見悲喜。

    須臾,有兵馬數十萬,至城而過,元昌留洽坐,出門迎候,久之乃回。

    洽問此兵雲何,曰:“閻羅王往西京大安國寺也。

    ”既至寺,登百尺高座,王将簿閱雲:“此人新造金光明經,遂得延算,故未合死。

    ”元昌歎羨良久,令人送回,因此得活。

    (出《廣異記》) 王乙 王乙者,自少恒持如意輪咒。

    開元初,徒侶三人,将适北河。

    有船夫求載乙等,不甚論錢直,雲:“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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