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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寫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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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淚”一類的話,以為這就是寫情,那麼,這種寫情仍舊是言不由衷的,如何算得真有自己在内呢? 每首詩離不了“傷心”、“下淚”的話頭,這也許是從杜詩起養成的習氣,杜甫本人有他的不可遏抑的情感,寫得真摯,自然使讀者受感動而不引起嫌惡。

    盡管如此,他也不是永遠用一個模型,還有變化。

    學杜的人究竟不應當專在這種地方模仿,專模仿這種句調,是注定失敗的。

     用上述的标準去衡量前人的詩,判斷其優劣,是可以十得七八的,用來測驗自己的詩是不是站得住,也是相當準确的。

    古人說得最好,“修辭立其誠”,自己沒有真摯的情感,而能使人接受,那是沒有的事。

     最後我們還要記住孔子的話:“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

    ”王夫之在他的《姜齋詩話》裡作了一番闡發。

    他說:“于所興而可觀,其興也深;于所觀而可興,其觀也審。

    以其群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摯。

    ”再用來印證上面的話,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興”是啟發,“觀”是觀察,“群”是對人的關系,“怨”是對人的感情。

    先有啟發,後有觀察,啟發要深微,觀察要透切,要有濃摯的對人關系,然後有深厚的對人感情,四者也是相互連鎖的,不是孤立的。

     第七,是作詩的技巧問題,還是談起來一言難盡的,在本書中各章有互見的地方,讀者可以彼此參看。

    現在隻想指出些不可不知的禁忌,或者對于初學有些益處。

     其一,作古詩,無論押平韻還是押仄韻,上句的末一字應當平仄相間而用,不是機械地一平一仄或是幾平幾仄,但總要有平有仄。

    換句話說,古詩不宜每一單句的末一字都是平聲,也不宜每一單句的末一字都是仄聲(4)。

    古詩與律詩根本的區别在于律詩一定要嚴格諧和,而古詩要在諧和之中寓有偏激。

    平聲多用,音節就弛緩平和。

    仄聲多用,音節就緊湊高亢。

    作古詩必須斟酌句意,調節音律,使讀者随音律而體會作者的情緒。

    不但每一單句末一字的平仄不可太規律化,連句中的平仄也要避免與律詩的規律相同。

    如果古詩讀起來有像律詩的句子,偶然一句還不要緊,多了就使人有四不像的感覺了。

     有一種七古是要講究音節和對仗的,卻不嫌與律詩相同,但也不可完全相同。

    以《長恨歌》為例,其中有對的,有不對的,有四句一轉韻的,有六句八句一轉韻的,有平仄相間押韻的,有連押平韻或連押仄韻的。

    這就證明:即使是接近律詩的古詩也不可一味過于呆闆。

     其二,五七律的下句當然總是押平韻,而上句的末一字也當然總是仄聲,不過仄聲之中,應當上去入交替使用。

    如果三句都用上聲或去聲或入聲煞尾,那是不悅耳的。

    這個毛病,古人犯的也不少。

    若第三句與第五句末一字不但同聲,而且同韻,如杜詩:“春知催柳别,江與放船清。

    農事聞人說,山光見鳥情。

    ”“别”、“說”不但同為入聲,而且同一韻,這更應當避免。

     其三,在律詩中,押韻的字不宜同一聲紐,要有變化。

    例如“蕭”字與“消”字的連押,也是不悅耳的。

    同一意義的字也不宜在一首中同押,例如“花”字用了,即不宜再用“葩”字,“芳”字用了,即不宜再用“香”字。

     其四,律詩的對仗總以工穩為主,如果兩邊對得不相稱,是不好的。

    不過如果本來十分自然,萬萬不能改變,也就不必勉強。

    例如李商隐的“于今腐草無螢火,終古垂楊有暮鴉”,“螢”應當對“鴉”,而一在上一在下,雖不工穩而非常自然,也不足為病。

    又如白居易的“行宮見月傷心色,夜雨聞鈴腸斷聲”,“傷”與“斷”,“心”與“腸”互相颠倒,也是因為自然,所以不必遷就。

     其五,對仗用古事,時代要相近,性質也要相近,不宜硬湊。

    如果找不到适當的對仗,而這個典故又是必要用的,那就不如用在單句裡,例如杜牧的“古往今來隻如此,牛山何必獨沾衣?”牛山是齊景公的典故,未必有恰當的典故可以作對,這樣一來,就用得非常自然了。

     其六,初學對句,總喜歡以天然相反的字作對,例如以新對舊,以去對來,假如意思新鮮,這原是可以的,但仍應極力避免太熟見的字或詞。

    有人以聞對見,以幾時對何處,由于成了脫口而出的熟調,所以也就不免為詩之累。

    總之,上句與下句相對的字面雖然要工整,卻不可呆闆重複。

    呆闆而重複的對仗,名為合掌,是作詩禁忌之一。

     其七,連章的詩不一定說一件事,而題目是總的,那麼,每首都應當顧住這個題目,而且首尾先後也要起訖分明。

    像杜甫的《秋興》八首,每首都含有秋字的意思,而八章的次序也是不可更改的,這是正當的作法。

    如果随意成詩,不拘此格,那麼,就應該在題目裡說明。

    有些人将幾首不相關顧的詩湊在一起,那是不合古法的。

     ———————————————————— (1)庾樓是晉代庾亮的遺迹,在九江。

     (2)洪邁《容齋随筆》曾經舉出杜詩中與人唱和的例子,如高适寄杜:“愧爾東西南北人,”杜的答詩是:“東西南北更堪論。

    ”高又說:“草玄今已畢,此外更何言?”杜的答詩是:“草玄吾豈敢?賦或似相如。

    ”杜寄嚴武雲:“何路出巴山?重岩細菊斑。

    遙知簇鞍馬,回首白雲間。

    ”嚴的答詩是:“卧向巴山月落時,籬外黃花菊對誰?跋馬望君非一度,冷猿秋雁不勝悲。

    ”杜送韋迢雲:“洞庭無過雁,書疏莫相忘。

    ”韋的答詩是:“相憶無南雁,何時有報章?”郭受寄杜雲:“春興不知凡幾首?”杜的答詩是:“藥裹關心詩總廢。

    ”都是一往一來,具有書劄意味的。

     (3)王若虛《滹南詩話》曾指出:宋人的詩已經衰薄,而又專講次韻,蘇轼就不免犯此病,集中次韻的詩幾乎占了三分之一。

    即使十分工巧,也就有失自然。

     (4)舉王昌齡《塞上曲》為例:“蟬鳴桑樹間,八月蕭關道。

    出塞複入塞,處處黃蘆草。

    從來幽并客,皆向沙場老。

    莫學遊俠兒,矜誇紫骝好。

    ”四個單句的末一字為“間”、“塞”、“客”、“兒”,是平仄仄平相間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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