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曰:‘後世必有以高台陂池亡其國者!’今主君之尊,儀狄之酒也,雲雲。
有一于此,足以亡其國;今主君兼此四者,可無戒與!”此即第二章歌所自出。
然雖隐括彼語,而平列直收,诎然而止,無複悠揚之韻。
故每讀策文,辄覺敷腴婉入,易足感人,不似僞作者之寥寂。
蓋僞作者謂代高文簡,隻以删節為能事。
不知劉勰有雲:“善删者字去而意留”;今第見其字去耳,豈曾覺其意之留也與!
又按邦之六典、八則,首見天官大宰、小宰之職,又見司會、司書及太史。
乃第四章歌已詠大禹,曰:“有典有則”,豈果周因于夏禮與?抑夏歌襲周禮也?
又按《逸書》原有《五子之歌》,今不得見。
予嘗妄意其書必不似今襲《左傳·哀公六年》所引《夏書》之文。
何則?賈逵注彼文為夏桀之時,不言太康。
逵因從父徽受真《書》,雲十六篇逸,則可知其無矣。
又必不似今太康為久畋失國。
何則?《離騷經》:“啟九辯與九歌兮,夏康娛以自縱。
不顧難以圖後兮,五子用失乎家巷!”王逸注:“言太康不遵禹、啟之樂,而更作淫聲,放縱情欲以自娛樂;不顧患難,不謀後世,卒以失國。
兄弟五人,家居闾巷,失尊位也。
”屈去古未遠,猶見百篇全書,故述其亡由此。
又必不似今昆弟五人,人各賦一章。
何則?《凱風》,七子之詩;詩止四章,仍出一人手。
《頍弁》,諸公刺幽王之詩,孔氏以為“作詩者一人耳;言諸公,以作者在諸公之中,稱諸公意以刺之。
”豈有篇名《五子之歌》,而遂五子排排作歌,以應其名者乎?當是時,哀宗國之颠覆,痛社稷之淪亡,親親之愛,五子皆然。
而中有一人焉,發為詩歌;或情不自已,溢而為二章、為三章亦可。
而必如後代之分題授簡,人限一詩者,恐無此事。
縱五子盡娴文辭,雜然有作,而必如此歌之首尾相應,從輕至甚者,亦恐無此事。
或曰:《疏》亦以“其一”、“其二”是作歌之次,不必屬長幼矣。
予曰,篇明言“五子鹹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非齊作乎?凡《疏》及蔡《傳》曲為孔《書》解者,吾皆無取。
【《尚書古文疏證》七,第一百四】 ……禹言“予創若時,娶于塗山,辛、壬、癸、甲,啟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
”蓋禹自堯七十二載乙卯,受命平水土,則娶塗山氏女,當在丁巳。
戊午,啟生,即次歲。
方去癸亥告成功之年頗遠,故中間數年,得三過其家門。
啟以生于戊午計,曆堯之崩與舜之崩;俄而禹崩。
及啟即位、改元,歲丙戌,年已八十九矣。
所以享國僅七年,壽九十五而終。
竊以是時,其元妃未必存。
況又曆太康十九年,歲辛亥,方有失國之禍。
使啟若存,壽一百一十四歲。
……是仲康等“禦其母以從”,母年當一百一十有四矣。
《莊子》言:“人上壽百歲,中壽八十,下壽六十。
”惟堯舜逾上壽之外,他不少概見。
然則太康失國時,固已無複母存矣。
……
按馮山公又雲:“篇名‘五子’,子者,有親之稱。
是時父啟已逝,妄意其母尚存;特插入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