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習谷風,以陰以雨。
【傳】興也。
習習,和舒貌。
東風謂之谷風。
陰陽和而谷風至,夫婦和則室家成,室家成而繼嗣生。
黾勉同心,不宜有怒。
【傳】言黾勉者,思與君子同心也。
采葑采菲,無以下體。
【傳】葑,須也。
菲,芴也。
下體,根莖也。
【陳疏】無以下體,言不用其根莖也。
……葑菲之菜,不以其下惡而棄其善,以喻夫婦之好,不以其後衰而喪其初。
德音莫違,乃爾同死。
【陳疏】及爾同死,猶雲與子偕老耳。
【集傳】比也。
葑,蔓菁也。
菲,似葍,莖粗,葉厚而長,有毛。
下體,根也。
葑菲根莖皆可食,而其根則有時而美惡。
德音,美譽也。
○婦人為夫所棄,故作此詩,以叙其悲怨之情。
……言采葑菲者,不可以其根之惡,而棄其莖之美。
如為夫婦者,不可以其顔色之衰,而棄其德音之善。
但德音之不違,則可與爾同死矣。
行道遲遲,中心有違。
【傳】遲遲,舒行貌。
違,離也。
【陳疏】舒與徐同義。
違訓“離”,離,憂也。
中心,心中也。
【《群經平議》一】違當為“媁”。
《說文·女部》:“媁,不說貌。
”字亦通作“愇”。
《廣雅·釋诂》曰:“愇,恨也。
”又,或假“違”為之。
不遠伊迩,薄送我畿。
【傳】畿,門内也。
【鄭玄箋】(以下簡稱【箋】)送我裁于門内,無恩之甚。
【陳疏】伊,猶是也,迩,近也。
不遠伊迩,猶言不遠是近也。
誰謂荼苦,其甘如荠。
【傳】荼,苦菜也。
宴爾新昏,如兄如弟。
【傳】宴,安也。
【集傳】賦而比也。
違,相背也。
新昏,夫所更娶之妻也。
○言我之被棄,行于道路,遲遲不進。
蓋其足欲前而心有所不忍,如相背然。
又言荼雖甚苦,反甘如荠;以比己之見棄,其苦有甚于荼。
而其夫方且宴樂其新昏,“如兄如弟”而不見恤。
蓋婦人從一而終,今雖見棄,猶有望夫之情,厚之至也。
泾以渭濁,湜湜其沚。
【傳】泾渭相入而清濁異。
【箋】小渚曰沚。
湜湜,持正貌。
【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以下簡稱【通釋】)《說文》:“湜,水清見底也。
”引《詩》“湜湜其止。
”《說文》又曰:“止,下基也。
”《毛詩》舊本,蓋本作“止”。
凡水流則易濁,止則常清。
詩意蓋謂水之流雖濁,而止則清。
【陳疏】《漢書·溝洫志》雲,泾水一石,其泥數鬥,是泾濁而渭清。
以,猶“與”也。
泾與渭相入,泾自濁耳,渭則湜湜然清也。
宴爾新昏,不我屑以。
【傳】屑,絜也。
【通釋】古人以相反為義,潔謂之屑,忍辱而受不潔,亦謂之屑。
因而不忍亦謂之不屑。
《說文》“忍,能也。
”因而不能,不肯,通謂之不屑矣。
《詩》“不我屑以”,以猶與也。
“不我屑以”,謂不我肯與,猶雲“莫我肯谷”。
毋逝我梁,毋發我笱。
【傳】逝,之也。
梁,魚梁。
笱,所以捕魚也。
【陳疏】《周禮》:“漁人掌以時漁,為梁。
”鄭司農注雲:梁,水偃也。
偃水而為關空,以笱承其空。
雲“笱,所以捕魚”也者,《賈疏》雲:“笱者,葦薄,以薄承其關孔,魚過者,以薄承取之。
《說文》笱,曲竹捕魚笱也。
然則笱用竹,或用葦薄。
【通釋】發,宜訓“開”。
我躬不閱,遑恤我後。
【傳】閱,容也。
【箋】躬,身;遑,暇;恤,憂也。
我身尚不能自容,何暇憂我後所生子孫也。
【集傳】比也。
湜湜,清貌。
沚,水渚也。
梁,石堰障水而空其中,以通魚之往來者也。
○泾濁渭清,然泾未屬渭之時,雖濁而未甚見,由二水既合,而清濁益分。
然其别出之渚,流或稍緩,則猶有清處。
婦人以自比其容貌之衰久矣,又以新昏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