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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 安住品---安樂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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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叁乘教不無輔助之處;若加以輕慢,自己先墮增上慢之過矣。

    四對聲聞人不揚其短,不贊其美,不生怨嫌者;聲聞人以持戒爲主,心性未了,而欲持戒無失,其事極難;是故短處時被發露;此須體恤其艱,勿揚于衆;然此道實非究竟;此輩行者縱有一得之長,亦不應贊美,藉免獎勵“不了義”之失;至此等根機,不易遽變,勿以其甘心權教而怨嫌之。

    五對來問不以小乘答,但以大乘說令得一切種智者,以一切種智接引學者之大乘,即是一乘法;提倡法華,恒以此旨爲正宗;有來問道,所答必勿離宗;若來機惟慕小乘不求高尚者,任其退席可耳。

     叁者善教化,以四事自檢:一以質直心宣說是經,常舍嫉妒、恚慢、谄诳、邪僞、輕蔑諸行;二對叁乘四衆說法,不得率爾破斥,令其懊悔;叁不應戲論諸法,有所诤競;四于一切衆生平等說法,適可而止,雖愛廣聞者亦不爲多說。

    具諸善巧方便,得好同學,共持法華。

     一乘以常轉*輪爲心;初機菩薩施此教化,雖不能與見性精熟者比倫;要可以四事自檢,而爲衆宣說。

    質直心者,稱性徑行,不落分別;所有委曲不正行法,如對他人起嫉妒乃至輕篾等等,皆應時自檢察不令存在;一有存在,本性便沒;雖口說是經,而法流不通,效率殊尠。

    叁乘之道,雖不了義;鈍根四衆,仍須賴以遮情;遽加破斥,徒令彼輩進退失據,一無所成;要須俯就機宜,方便引入一切種智耳。

    诤競由不諒解對方立場而起;淺學之人自以粗境爲是,執爲戲論;一乘行者知其弱點所在;然未能開其所知障,則姑縱之;禅宗所謂“若實不相應合掌令歡喜”,蓋不應與彼輩同一見識,必欲诤論求勝也。

    最高法理,當機能企及者,自應方便演爲言說以開示之;若舉一隅不能以叁隅反,不必再說;說亦隻令彼輩從意識展轉攀緣,不得相應,故說法以簡要爲主;雖遇好學之人,惟許于提要外令其自行參究,俾真實啓悟;不應多說。

    具此四事以教化衆生,庶稱方便善巧;可以接引當機,相與共揚《法華經》也。

     四者恒慈悲,略分兩類:一對大乘人常以慈心攝之;二對非大乘人兼以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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