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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 藥王菩薩本事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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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萬二千歲者,十地二覺之境界,各須參究千歲也。

    現一切色身叁昧,即一切種智叁摩地;依之能隨緣示現種種身相也。

    得此叁昧,初屬蓮華部法身;若欲現一一色身于寶部之內,尚須以花香等供養于佛及法;俾得佛之加持力,顯現真實色法也。

     一切衆生喜見菩薩作諸供養已,從叁昧起,念言:“我雖以神力供養佛法,究不如以身作供。

    即服諸香,及飲華酒;滿千二百歲已,香油塗身灌衣;于日月淨明德佛前,以神通力願而自燃之;光明遍照八十億恒河沙世界。

    其中諸佛同聲贊言:善哉!善哉!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非一切物質供養所能比擬;假使以國城妻子布施亦不能及;此法供養,于諸施中最尊最上;是名第一布施。

    如是燃燒,經千二百歲,其身乃盡。

     布施之道,屬虛空藏法門。

    依一切種智而求平等性智之開展,必須經過此行。

    以我功德力,如來加持力,法界和合力;運用真實色法,作普通供養,如前段經文所雲;固足開顯行者之功德。

    而自心尚有微細之惑,未能純入金剛心;所依五識身,從而未能應現自在;功德未由圓滿;尚須加以“護摩”勝行,乃能證果。

    護摩者何?焚燒之義也。

    粗義以凡火焚燒物質;精義以智火焚燒因緣所生法(詳品末論文)。

    以身作供,即焚身以爲供養也。

    金剛經謂:恒河沙等身布施,不如契會般若妙旨。

    一切衆生喜見菩薩已到普賢之位,何取乎焚身?是寓精義于粗迹中耳。

    觀諸佛同聲贊言,是真名“法供養”如來,非一切物質供養所能比擬,可以知之。

    兩雲千二百歲者,十地二覺之初德,內心參究,外迹焚燒,各需百歲而後明淨也。

    焚燒已盡,無複微細之惑;可與日月淨明德佛合一矣。

     是菩薩作法供養已,旋告命終;複生日月淨明德佛國中;于淨德王家忽然化生,趺坐向父而說偈言:“大王今當知,我經行彼處,即時得一切,現諸身叁昧;勤行大精進,舍所愛之身。

    ” 菩薩複言:我先供養日月淨明德佛,得解一切衆生語言陀羅尼;複聞是《法華經》無量偈;佛尚在世,我今當還供養。

    即坐七寶臺,上升虛空,高七多羅樹;往詣佛所,頭面禮足;合十指爪,以偈贊佛曰:“容顔甚奇妙,光明照十方;我適曾供養,今複還親觐。

    ” 一切衆生喜見菩薩前雖由普賢法門得現一切色身叁昧,而生身非純處虛空藏中;須經真實護摩換取極淨之身,庶與平等性智徹底相應。

    以不離日月淨明德如來法流,故仍示身于其國。

    父名淨德王者,同依此如來法流而能統馭大衆之內秘菩薩也。

    六句偈,由一切色身叁昧而到消融“因緣法”所生之五識身。

    依平等性智而大開妙觀察智,觀任何衆生之音聲,皆能洞悉其用意;是謂得解一切衆生語言陀羅尼;此屬觀自在法門。

    《法華經》本含無量無邊偈,一切理趣互相融攝;故必具妙觀察智,乃能全部相應也。

    已雖更換淨身,本尊猶現前未散;故曰佛尚在世。

    對佛恒須供養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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