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生淨信的衆生,已不取着“法相、非法相、亦無非法相”。
何謂“不取法相”?即已空掉我執四相。
“不取非法相”,意即已舍去法執的取着。
“亦無非法相”,明白我法俱空,卻不滞于空。
一念生淨信,應不取着我、法、空三執,方能與實相般若同聲應和。
經文中雲:“若心取相、取法相、取非法相,即着我、人、衆生、壽者。
”此段的四相,不是對二乘行者開示的破除五蘊假合的我,而是更深入精細地為發大乘心者所說的法。
這四相:
我相——以為有個我在度衆生。
人相——以為有衆生是我所度。
衆生相——有能度所度種種差别妄想。
壽者相——對于所行,執着不舍。
我執四相是堕入“我見”,法執四相則陷于“有見”,空執四相不免又執取有個“空”可得。
因此,将我相、法相、非法相等四相除淨,亦即掃蕩“我”“法”“空”三相。
如道川禅師的偈頌:
法相非法相,開拳複成掌;
浮雲散碧空,萬裡天一樣。
因為手指的開合相,才有拳和掌的差别相,手指的本體沒有改變。
就像佛陀在《大般涅槃經》說:
善男子!譬如金師,以一種金,随意造作種種璎珞,所謂鉗、鎖、環、钏、钗、铛、天冠、臂印;雖有如是差别不同,然不離金。
善男子!如來亦爾:以一佛道,随諸衆生,種種分别,而為說之。
佛陀先要我們于此章句生實信,又怕我們執取世谛文辭,為了蕩相除空,不得不囑咐,不應取着有個我于此言說章句生實信,獲無量福德;有個法能令吾等解脫;有個空相牢固不破。
所謂的法相、非法相,也就是說,是佛法的有時候不是佛法,不是佛法的有時候卻是佛法。
這不是哲學的辯證法,而是法無定法,生命圓通無礙的智慧。
我們隻要有慈悲有智慧,一切法皆是佛法。
比如:持八關齋戒的末利夫人,着華鬘香油塗身是犯戒不如法的,但是她是為了救禦廚的性命,這何嘗有違背佛的慈悲教誡呢?佛陀在因地修行,為了救五百人的生命而殺一賊人,這種殺一救百源于慈悲和智慧,又豈能用罪相去做斷論?
真正的事佛持戒,是愍念衆生苦,作種種方便救濟。
如《分别善惡所起經》言,事佛有三等:
魔弟子事佛:雖受佛戒,心樂邪業,不知罪福因果,意智迷蒙,入邪見網,是為魔弟子事佛。
天人事佛:受持五戒,行十善業,信有因果,壽終之後,即生天上,是為天人事佛。
佛弟子事佛:奉持正戒,修般若慧,知三界苦,心不樂着五欲,行四攝六度,慈悲方便攝化衆生。
知死有生,求究竟福,是為佛弟子事佛。
我們若要會得“朝朝共佛起,夜夜抱佛眠”的無上密意,要能拂去法相、非法相的迷翳,做個真正事佛的真淨佛子。
我引用禅宗的公案,再深入解釋什麼是法相和非法相。
有一天,蘇東坡準備去拜訪佛印禅師,事先寫信給他,要禅師如趙州禅師迎接趙王一樣,省略迎接的繁文缛節。
蘇東坡自得已解禅心妙趣,要佛印禅師以最上乘之禮,不接而接和他應和。
可是,佛印禅師仍然站在寺門迎接。
蘇東坡不禁得意地嘲弄,說道:
“你的道行,比不上趙州禅師的灑脫放曠,怎麼也不免世間的俗套,空空浪費草鞋錢來迎接我呢?”
蘇東坡以為佛印禅師這回必定啞口無言,甘拜下風,豈料禅師揮着蒲扇,悠悠地作答:
趙州當日少謙光,不出山門迎趙王;
怎似金山無量相,大千世界一禅床。
蘇東坡看的是迎接的“法相”,佛印禅師于法、非法相俱遣,以大千為一禅床,何曾有起卧之相?
四、佛陀說法借筏渡岸
佛陀四十九年說法,無論宣揚阿含、方等、般若、涅槃等諸法義,乃至《金剛經》所言的住心降心種種法,不過是借筏渡岸。
未登岸者,應以“言說章句”為渡生死河流的寶筏;已登岸者,應舍筏不再背負!
禅宗的丹霞禅師燒毀佛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