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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真性無法可說分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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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話 前分關于佛身(圓滿報身)的見相已破除,此分更深入破除佛語的見相。

    《金剛經》始終以空去聲色耳聞的見相為主題,二十分破“佛相”有為的諸相,把一個朗淨平等,人人本具的法身佛,滿盤托出。

    二十一分再破“法相”,以真性無法可說,非言語可到,佛陀四十九年說法,不過遇緣即施,緣散即寂,未着一字一言之相。

     一、随緣說法不着法相。

     二、聞法無住假名衆生。

     佛陀告誡須菩提,不可起心動念,将謂如來有所說法,因為佛所說之法,無非對症發藥,原無定相,不過去衆生執着之病也,佛并無動念說法之相。

     一、随緣說法不着法相 佛陀教示大衆,莫作是念,作念者,所謂起心動意曰作,明記不忘為念。

    即是要吾人明白,不可起心動念,佛有所說法。

    在第六分中,佛陀要吾人“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空去法非法相,今再上一層樓,要人連佛陀有說法的念頭,都不可生起住着。

     佛陀臨入涅槃時,文殊菩薩請佛住世,再轉法輪。

    佛陀呵斥文殊一句:“我四十九年住世,不曾一字與人,你請我再轉法輪,是生心動念我轉法輪之相!” 前文(第十七分)說過,菩薩遠離我等四相,通達無我法者,謂真是菩薩。

    菩薩已無我法之相,佛陀又哪裡會住着于“有所說法”呢?因此佛陀才會說,若有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深解如來說法的旨趣。

    禅門中有一首偈語: 達摩西來一字無,全憑心地用功夫; 若要紙上談人我,筆影蘸幹洞庭湖。

     佛陀臨涅槃之際,呵斥文殊菩薩,不可有佛陀轉法輪之相,于《金剛經》中,也同樣一番婆心,要與會大衆,乃至末世衆生,若作是念,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

     《臨濟錄》說: 道流!即今目前孤明曆曆地聽者,此人處處不滞,通貫十方,三界自在,入一切境差别,不能回換。

    一刹那間,透入法界,逢佛說佛,逢祖說祖,逢羅漢說羅漢,逢餓鬼說餓鬼,向一切處,遊履國土,教化衆生,未曾離一念,随處清淨,光透十方,萬法一如。

     若有人出來,問我求佛,我即應清淨境出;有人問我菩薩,我即應慈悲境出;有人問我菩提,我即應淨妙境出;有人問我涅槃,我即應寂靜境出。

    境即萬般差别,人即不别;所以應物現形,如水中月。

     佛陀三界自在,處處不滞,遊化國土,教化有情,随處清淨,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而月體光透十方,無一切境界差别。

     有一個姓張的儒生,他博覽古今經論,無所不懂,時人稱他“張百懂”。

    有一次他去拜見洛京南院和尚。

    和尚問他:“你叫張百懂嗎?”張百懂謙虛地說:“慚愧!”南院和尚用手指在空中畫了一杠,問他:“這你懂嗎?”張百懂茫然地答道:“我不懂。

    ”南院和尚說:“一你都不懂,哪裡來的百懂?” 博覽古今學問,懂得紙上知解,心地一如之法,非世間的見聞覺知可以思議,如南院和尚的手指一畫,當下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哪裡是恒河沙數的思惟能及的? “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三連句,是三谛之理。

     “說法者”,如來現身說法,無非應機施設,皆是向無色相處現色相,而于無言說中示言說。

    言說法者,原是如來順俗谛也。

     “無法可說”,真如法體,哪裡是可以言诠道盡呢? 如來說法,為治衆生妄想執着之病,無有一定空有之法,若衆生病除,則藥亦應棄,如來心無所住說法之相。

    此為順真谛之說。

     “是名說法”,如來即俗即真,即空即有,順中道第一義谛。

    謂說而無說,無說而說,正是四十九年,不曾說着一字也。

     佛陀要吾人,深解終日說法,心無所住的般若奧義,已成就福慧莊嚴的佛陀,說法時,如空潭現月,心無動搖生念,同時也教示吾人在聽受讀誦《金剛經》,為他人說,亦不可住着“一切世間,人天所應尊敬供養”。

    住着有說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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