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
成唯識言。
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
所變相見分位差別。
及彼空理所顯真如。
識自相故。
識相應故。
二所變故。
三分位故。
四實性故。
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
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
如是等文誠證非一。
由無始來執我法為有撥事理為空。
故此觀中。
遣者空觀對破有執。
存者有觀對遣空執。
今觀空有而遣有空。
有空若無亦無空有。
以彼空有相待觀成。
純有純空誰之空有。
故欲證入離言法性。
皆須依此方便而入。
非謂有空皆即決定。
證真觀位非有非空。
法無分別性離言故。
說要觀空方證真者。
謂要觀彼遍計所執空。
為門故入於真性。
真體非空。
此唯識言既遮所執。
若執實有諸識可唯。
既是所執言應除遣。
此最初門所觀唯識於一切位思量修證。
二捨濫留純識。
雖觀事理皆不離識。
然此內識有境有心。
心起必託內境生故。
但識言唯不言唯境成唯識言。
識唯內有境亦通外。
恐濫外故但言唯識。
又諸愚夫迷執於境。
起煩惱業生死沈淪。
不解觀心勤求出離。
哀愍彼故說唯識言。
令自觀心解脫生死。
非謂內境如外都無。
由境有濫捨不稱唯。
心體既純留說唯識。
厚嚴經雲。
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
故我說一切唯識無有餘。
華嚴等說三界唯心。
遺教經雲。
是故汝等當好制心。
制之一處無事不辨等皆此門攝。
三攝末歸本識。
心內所取境界顯然。
內能取心作用亦爾此見相分俱依識有。
離識自體本末法必無故。
三十頌言。
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成唯識說。
變謂識體轉似二分。
相見俱依自體起故解深密說。
諸識所緣唯識所現。
攝相見末歸識本故。
所說理事真俗觀等皆此門攝。
四隱劣顯勝識。
心及心所俱能變現。
但說唯心非唯心所。
心王體殊勝心所劣依勝生。
隱劣不彰唯顯勝法。
故慈尊說。
許心似二現。
如是似貪等。
或似於信等。
無別染善法。
雖心自體能變似彼見相二現。
而貪信等體亦各能變似自見相現。
以心勝故說心似二。
心所劣故隱而不說。
非不能似。
無垢稱言。
心垢故有情垢。
心淨故有情淨等。
皆此門攝。
五遣相證性識。
識言所表具有理事。
事為相用遣而不取。
理為性體應求作證。
勝鬘經雲自性清淨心。
攝論頌言。
於繩起蛇覺。
見繩了義無。
證見彼分時。
知如蛇智亂。
此中所說。
起繩覺時遣於蛇覺。
喻觀依他遣所執覺。
見繩眾分遺於繩覺。
喻見圓成遺依他覺此意即顯。
所遣二覺皆依他起。
斷此染故所執實蛇實繩我法不復當情非於依他以稱遣故皆互除遣。
蛇由妄起體用俱無。
繩藉麻生非無假用。
麻譬真理繩喻依他。
知繩麻之體用蛇情自滅。
蛇情滅故蛇不當情名遣所執。
非如依他須聖道斷。
故漸入真達蛇空而悟繩分。
證真觀位照真理而俗事彰。
理事既彰我法便息。
此即一重所觀體也。
能觀唯識以別境慧而為自體(雲雲)然總遍詳諸教所說一切唯識。
不過五種。
一境唯識。
阿毘達磨經雲。
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等事心異故。
許義非真實。
如是等文但說唯識所觀境者皆境唯識。
二教唯識。
由自心執著等頌。
華嚴深密等說唯識教者皆教唯識。
三理唯識。
三十頌言是諸識轉變。
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無。
故一切唯識。
如是成立唯識道理皆理唯識。
四行唯識。
菩薩於定位等頌四種尋思如實智等皆行唯識。
五果唯識。
佛地經雲。
大圓鏡智。
諸處境識皆於中現。
又如來功德莊嚴經雲。
如來無垢識。
是淨無漏界。
解脫一切障。
圓鏡智相應。
唯識亦言。
此即無漏界。
不思議善常。
安樂解脫身。
大牟尼名法。
如是諸說唯識得果皆果唯識。
此中所說五種唯識。
總攝一切唯識皆盡(雲雲)
又顯類差別者。
其圓成真性識。
若加行後得觀是共相非別相。
以總緣遍法故。
根本智觀是別相非共相。
諸法別知故。
乃至。
或說因果體俱一識作用成多。
一類菩薩義。
或因果俱說二。
決擇分中有心地說。
謂本識及轉識。
或唯因說三。
辨中邊雲。
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
三十唯識雲。
謂異熟思量。
及了別境識。
多異熟性故偏說之。
阿陀那名理通果有。
或因果俱說三。
謂心意識。
或唯果說四。
佛地經等說四智品。
或因果俱說六。
勝鬘經中說六識。
或因果俱說七。
諸教說七心界。
或因果俱說八。
謂八識。
或因果合說九。
楞伽第九頌雲。
八九種種識。
如水中諸波。
依無相論同性經中。
若取真如為第九者真俗合說故。
今取淨位第八本識以為第九。
染淨本識各別說故。
如來功德莊嚴經雲。
如來無垢識。
是淨無漏界。
解脫一切障。
圓鏡智相應。
又二諦義雲。
瑜伽唯識二諦各有四重。
世俗諦四名者。
一世間世俗諦(亦名有名無實諦)二道理世俗諦(亦名隨事差別諦)三證得世俗諦(亦名方便安立諦)四勝義世俗諦(亦名假名非安立諦)勝義諦四名者。
一世間勝義諦(亦名體用顯現諦)二道理勝義諦(亦名因果差別諦)三證得勝義諦(亦名依門顯實諦)四勝義勝義諦(亦名廢詮談旨諦)前之三種名安立勝義。
第四一種非安立勝義諦。
又雲。
勝義勝義者。
體妙離言迥超眾法名為勝義。
聖智內證過前四俗復名勝義諦。
又雲。
第四勝義勝義諦者。
謂非安立廢詮談旨一真法界也。
又以四種體釋諸教體。
故略出之。
初攝相歸性體者。
教即真如。
般者論雲。
應化非真佛。
亦非說法者。
說法不二取。
無說離言相。
第二攝境從識體者。
若取根本能說者識心為體。
若取枝末能聞法者識心為體。
故天親雲。
殿轉增上力。
二識成決定。
第三攝假從實體者。
一切內教體唯是聲。
由名句文體是假有隨實說故。
對法論說成所引聲。
不說名等名成所引。
第四相用別論體者。
唯取根本能說法者識上所現聲名句文。
以為教體。
假與實義用殊故。
此中四體約義用分。
不乖真俗法相理故。
具如法苑總聊簡說。
又有六合釋。
釋一切法得名所以。
故次略出之。
此六合釋以義釋之。
亦可名為六離合釋。
初各別釋名之為離。
後總合解名之為合。
此六者何。
一持業釋。
二依主釋。
三有財釋。
四相違釋。
五鄰近釋。
六帶數釋。
初持業釋亦名同依。
持謂任持業者業用作用之義。
體能持用名持業釋。
名同依者。
依謂所依。
二義同依一所依體名同依釋。
如名大乘。
依主釋者亦名依士。
依者能依主者法體。
依他主法以立自名名依主釋。
或主是君主。
一切法體名為主者從喻為名。
如臣依王王之臣故名曰王臣。
士謂士夫。
有財釋者亦名多財不及有財。
財謂財物。
彼從他財而立已名為有財。
如世有財亦是從喻為名。
相違釋者名既有二義。
所目自體各別。
兩體互乖而總立稱是相違釋。
鄰近釋者。
俱時之法義用增勝。
自體從彼立其名。
名鄰近釋。
如說有尋及有伺等。
諸相應法皆是此體。
帶數釋者。
數謂一十百千等數。
帶謂挾帶。
法體挾帶數法為名名帶數釋。
如說二十唯識論。
此六釋中各有多說。
不能煩述。
此中六釋且依共傳略示體義。
其廣辨相如餘處說。
謂此六中初持業釋。
於八轉聲何聲中釋。
乃至帶數釋亦爾。
皆如別處。
更有釋名如宗輪疏。
恐厭繁多且指綱要。
龍猛菩薩菩提心論雲。
又有眾生。
發大乘心行菩薩行。
於諸法門無不遍修。
復經三阿僧祇劫修六度萬行。
皆悉具足然證佛果。
久遠而成。
斯由所習法教緻有次第。
所以亦不可樂。
次祕密義者。
如上無緣乘法。
即是彌勒菩薩三摩地門。
是三昧則所謂大慈三昧。
亦是大日如來四行之一也。
一切如來大慈無量悉名彌勒。
此菩薩亦住普遍大慈發生三昧。
說自心真言。
^h□^h□^h□^b□^b□^h□^b□^h□^h□^h□^b□^h□^h□^b□
釋雲。
阿誓單闍耶無能勝義。
薩縛薩埵一切眾生。
奢也心性。
謂彼先世所習行諸根性類。
奴揭多知也。
謂能了知眾生諸根性行。
句義如是。
深祕義雲。
初^h□字為體即是本不生。
生者生老病死一切流轉之法。
彼即體常自不生是阿字義。
以知諸法自性不生。
是故一切眾生為無有上勝。
上無等也。
又能知法體不生故。
達鑒群機一切心性無所不現覺。
隨彼所應度者而成就之。
即是慈中之上。
遍施眾生無有窮盡。
是故若有眾生能通達受持讀誦此法。
行者不久即同彌勒之行。
早證大慈三昧。
此一真言悉攝法相法門。
若誦此一真言則為持入彌勒所證所說一切法。
即得不經三大劫一生成佛。
常途說雲。
彌勒菩薩位居十地當來成佛。
如此之說所謂未了之言。
祕密曼荼羅十住心論卷第六(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