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然于一一弟子皆當明了觀想。
巳二 請白令持
次由東門令其請白入壇,教令誦雲:「生老死可怖,如摩竭魚等,度我出有海,大樂師唯汝,大菩提法固,依怙我樂求,賜我三昧耶,賜我菩提心,佛法僧三歸,亦請賜授我,大解脫妙城,依怙令我入。
」然燈賢說三請。
答日迦跋說令供曼陀羅。
呼師長曰大樂,唯汝一人是我大師。
大樂是金剛持之名,視師應同彼也。
寂靜師說法是彼道,固是餘不能壞。
〈金剛頂〉亦雲:「菩薩法堅固。
」樂求者即欲彼。
三昧耶謂咒續印等。
賜我菩提心者,〈金剛鬘〉及〈金剛頂經〉作「賜我諸律儀」。
三皈者,謂皈依三寶。
〈金剛鬘〉及〈金剛頂〉無此二句。
(268)〈律生〉中有。
〈金剛鬘經〉有同初三句者。
餘文易解。
今解彼義以猛利欲而行請白。
次以一弟子為上首,普對一切如是告言令其受持。
「兒來此大乘,密咒行儀軌,應正開示汝。
汝是大法器,身語意金剛,三世諸佛陀,以金剛咒力,正得無等智,無等密咒行,釋迦師子等,諸佛以大力,降伏惡魔軍,達世間随衆,轉*輪涅槃。
為得遍智故,兒當修此慧。
」大乘密咒行句,餘曼陀羅儀軌多作「大乘之密咒」。
儀軌者,謂方便說。
彼之理,謂因汝是大法器故。
其次四句〈律生〉僅後二句,毳衣大師曼陀羅儀軌中具有四句。
諸佛能得智慧系金剛咒之力,寂靜論師謂是念誦之力。
大師由了達或證知世間,随自行弟子之心行而轉*輪。
毳衣大師曼陀羅儀軌亦譯雲:「知世間随衆。
」此者,謂密咒法。
此是曼陀羅儀軌中所引〈大日經〉文。
現譯〈大日經〉中第二頌作「過去諸佛陀,如是未來者,現在諸依怙,利生住世者,彼一切了知,此勝密咒法,勇士往覺樹,獲無相變智。
」無「世間随衆」第二句。
總之三世諸佛,皆依咒軌乃得成佛,汝欲成佛,亦當依止此咒。
前白雲「我樂求」,豈非自白已樂咒道,此處何須教欲咒耶?答雲無過,意謂如汝所請我為汝作,(269)汝莫散亂當善持此。
是令勝解堅固。
故〈鬘論〉說此名令正受持。
巳三 受戒加持
此中毳衣大師、寂靜、無畏、寶铠、常金剛、毗布底俱說令受共戒阿阇黎戒。
此二戒體,如寂靜論師雲:「此中若有律儀,雖不作阿阇黎亦可與者,是總律儀,謂即皈依及唯發菩提心,如前已說。
若須作阿阇黎方授與者,是阿阇黎律儀,謂即五部所攝。
」此說皈依為先發菩提心,是共律儀。
五部律儀是阿阇黎不共律儀。
〈鬘論〉與〈律生釋〉亦如是說。
唯發心之唯字,但遮五部所攝之三昧耶,非遮諸行而但說發心也。
共不共者,不空足雲:「次應傳與事行部等,共同律儀及無上瑜伽部十四他勝六粗罪等。
」彼謂四部所共名共律儀,若傳離十四根本罪等三昧耶,為無上瑜伽所獨有。
然非唯爾,亦共瑜伽部故,以瑜伽部亦說用受五部律法受律儀故。
若謂不許瑜伽部有十四他勝罪者,則與〈金剛頂經〉「所餘十四種,說為他勝罪。
」成相違故。
是故阿阇黎戒,為瑜伽與無上瑜伽兩部共有,不共事行,又如弟子灌頂,于受不受五部律者,皆可傳授,名共灌頂。
若阿阇黎灌頂,唯傳與受五部律者,(270)故名不共灌頂。
如是第一律儀,随受阿阇黎與弟子何種灌頂皆須受持,故名為共。
第二唯受阿阇黎灌頂者,方可授與故名不共。
又第一是菩薩律儀,故是顯密所共,第二唯金剛乘律儀,故名不共。
是故安立共不共别,總有三義。
傳授二律儀之儀軌,前六論師皆許「我皈依三寶」等四句,及受五部律法。
故令三誦「我皈依三寶,悔除一切罪,随喜衆生善,意受佛菩提。
」而授律儀。
此儀軌是〈幻網〉第二及〈金剛幕〉十二中說。
若問初三句義,但是皈依忏罪随喜,非受戒軌,第四句中亦不顯說受戒,雲何可作受戒儀耶?答雲:實爾,故第四句當如歡喜金剛,及依寂靜論師中所說,作「發心佛菩提」,以是受發心故。
唯受願心非是律儀,故知是受行心。
以此略文受律儀者,是依最利根者,〈莊嚴能仁密意論〉雲:「皈依佛法僧,乃至證菩提。
謂依色身、法身、菩薩、僧寶,自當成正等覺,拔此一切世間,今出苦海,安立正等覺位。
是故以此略法,令上上根發菩提心,律儀自性。
」以此受菩薩戒,文簡難了,故阿阇黎當為明顯曉示,初三句為受戒加行,第四句為受菩提心及菩薩行之法。
(271)
〈金剛幕經〉十二,彼四句後尚有皈依佛法僧。
「乃至證菩提,發此菩提心,為辦自他利,我發菩提心,希有請有情,行菩提勝行,為利生成佛。
」若受戒法,連此儀軌而受,易于曉示。
〈集學論〉于具行法之發心說為受戒,故以儀軌兼行受者,是受戒法。
但受發心,則是發心儀軌。
寂靜師雲:「又于何者,唯應授與明灌頂耶?謂諸不求阿阇黎灌頂者,或雖希求而唯受總戒不受阿阇黎戒者。
」此說若不欲受阿阇黎灌頂者,及雖欲受而唯護持共戒,不護不共戒者,唯傳弟子灌頂。
餘五論師亦如是說。
故唯護菩薩戒而不護咒戒者,除弟子灌頂外,不應為授阿阇黎以上之灌頂。
若傳諸上灌頂,則必應持咒戒。
是故蓮華鈎等于事行部受五部戒,不應正理。
以〈智點經〉說彼二部除水冠等,無餘阿阇黎灌頂故。
事行部經以及堪為正量者之解釋,皆未說受五部戒故。
慶喜藏師亦明顯說不受五部戒者,不傳阿阇黎灌頂故。
此于根本罪釋已廣說訖。
總之,受共律儀,即受菩薩律儀,複是受學菩薩六度等行。
故應了知壞菩薩戒諸根本罪因緣,勤愼防護,不應妄執學六度行與學咒道違如水火。
〈攝真實經〉與〈金剛頂〉所說全不護戒但可入壇之義。
(272)慶喜藏師明了解釋,佛密論師亦以但可入壇釋〈大日經〉,如餘廣說。
如是具共戒已,為受阿阇黎戒,更令請雲:「輪不退灌頂,最勝傳授我,依怙輪諸尊,真實上師業,諸佛三昧耶,密戒願為說。
為利諸有情,恒為阿阇黎。
」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