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五

首頁
受施  施食供旋繞 忍送收所化  收彩土拔橛  送彩瓶水淨  資糧輪歡會 衆多密教,數數稱贊如是灌頂,為修諸道與修二種悉地之本,最為重要。

    故依無畏生護大阿阇黎、〈金剛鬘論〉為本,随順諸淨經論,一切大小儀軌觀想次第,皆廣宣說。

    嗢柁南曰: 由瓶灌頂恒河流  洗除身垢庸現執  由嘗密智甘露味  語處風動現真言 第三俱生歡喜鈎  鈎導意夫人勝義  第四曉示雙運義  直達究竟斷衆疑 除斯勝解四灌頂  當說更無勝教授  将自所知詠為歌  供養師長及妙音 或謂灌頂諸次第  唯是修道前加行  棄本逐末意冥闇  為除彼過如是說(436) 明須二種次第雙運修大菩提品第十一之一 巳二 為天灌頂善住儀軌 子二 灌頂支分儀軌次第 此二科中,飽滿諸天修妙悉地之方便謂護摩,毀犯還足令空行母歡喜之方便謂資糧輪,受持不失行儀之三昧耶支謂金剛鈴杵、大小油杓、六莊嚴具、手皷顱缽、喀敞迦等依量而作。

    如是作已守持,皆是咒行清淨方便,極為重要。

    恐繁且止,别如餘處應知。

     總攝一切教義為一補特伽羅成佛支時,為令知彼何處攝故,令此道次第中已以略義攝彼等竟。

     辛二  淨三昧耶律儀 已得灌頂補特伽羅,當先修習何等?先應如灌頂時所受律義及三昧耶精勤守護,更善修習曼陀羅輪等二次第教授,乃得悉地。

    若不守護律義,縱複勤修多劫,亦無成就。

    如〈律生〉雲:「若如所教示,勤行三昧耶,由成法器流,修輪等漸次,圓滿正教授,乃成就非餘。

    」(437)〈平等結合經〉雲:「未入曼陀羅,及舍三昧耶,不知密真實,雖修不成就。

    」〈金剛頂經〉亦雲:「假使經百劫,精進勤修習,世有四種人,雖修不成就,未發菩提心,具足猶豫念,不如教正行,無信不成就。

    」此複灌頂成就法器未久,即應教諸學處。

    〈師長五十論〉雲:「次授真言等,成為正法器,十四根本罪,應讀誦受持。

    」〈律生經〉雲:「若求上成就,甯舍于命根,縱至于死殁,當護三昧耶。

    」〈幻網〉第二品雲:「次說三昧耶,告子汝今後,縱至命及骨,不應毀正法,菩提心師長,承事金剛兄,汝終莫離欲,勿慈愍惡人。

    」如說甯舍身命,當護律儀及三昧耶,應如是行。

    尤以犯根本罪,損壞身心功德難生,故當勇猛策勵莫為彼染。

    亦應勵力不犯餘罪,設有毀犯應當忏悔,防護如法出罪。

    若得圓滿灌頂,勵力守護諸三昧耶,未為罪染。

    雖未深修諸道,七生以内亦能獲得上品成就。

    若不守護學處及三昧耶,雖複勤修餘法,終堕惡趣。

    善趣尚不可得,況悉地乎。

    薩惹哈于〈佛頂經疏〉引〈神密庫經〉雲:「若正授灌頂,生生得灌頂,由此七生中,不修亦成就。

    若具足修習,住三昧耶戒,業故今不成,後必得悉地。

    若犯三昧耶,人生且難得,況雲得悉地。

    」又三昧耶第五亦雲:「若未犯諸罪,(438)十六生必成。

    」解說月師亦雲:「無罪縱未修,十六生必成。

    」 此上所說,凡阿阇黎開講經論教授為他灌頂,與諸弟子聽經教授,俱應修學。

    雖或未作彼事,凡是得灌頂者,皆不應違。

    以是現修上悉地等上中下品三類補特伽羅,共所行故。

    經論數數宣說師長即是悉地根本。

    依此,昔諸先覺說修師長瑜伽,是為修道初門。

    廣說第一根本罪類,攝入〈師長五十頌論〉三昧耶中,此即諸學處中最重要者。

    故若了知諸咒學處是勝教授,則如是等一分修持,道前行者,悉皆攝入護三昧耶及律儀中。

    是故智者,當知二次第之前行,即是灌頂護三昧耶。

    名稱幢師說此義雲:「未經成熟信密乘,縱修深法感惡趣,佛說不得餘上果,故當依師受灌頂。

    灌頂而求深教授,縱于世間遍尋求,主要教授三昧耶,無此便同頹廢屋。

    若善成熟護誓願,二次深教縱未修,十六生中必成就,衆生親友利者說。

    我雖寡聞無慧眼,由見淨教最善說,當受灌頂護誓願,恭敬合掌普勸請。

    」此是了知續部宗要之言,我今亦當如是勸請。

    令知如是學處是師長事,若不教示師長犯罪,教而不行是弟子過。

    此于〈師長五十頌釋〉以及〈根本罪〉中〈三昧耶品〉已廣宣說,(439)如彼應知。

    總于一切學處,諸于根本三昧耶中,唯師長三昧耶最為重要,應善了知,随力所能策勵防護。

    以請師長及勇識瑜伽母作證,守護所受律儀,不可少故。

     辛三 住彼如何修道 壬一 聞思了知其道 如是已得灌頂,如理護律及三昧耶,次修何事?〈解七莊嚴論〉雲:「先應由聞慧,聞知于文續,次乃以思慧,學文義相屬。

    」謂若自修及教他等,皆須先以聞思求無謬解,自若未知不能教他及自不知無可修故,随自所知而如是修,知若謬誤修亦錯失,修無錯失,必須正知無倒謬故。

    〈歡喜金剛〉釋〈難珠鬘論〉雲:「無慧而無聞,無聞亦無思,離二無瑜伽離行無悉地。

    」又〈五次第〉釋〈難顯義論〉雲:「聞圓滿生慧,思惟亦如是,具二善修習,成無上悉地。

    智者思擇已,先勤求聞義,恒常精進者,悉地在其手,若于文猶豫,焉能達其義。

    」又〈五次第論〉雲:「若敬信師長,恒勤修承事,能受持所聞,是為勝弟子。

    」此說弟子德相為持所聞。

    〈平等〉、〈結合〉亦雲:「不知密真實,雖修不成就。

    」若是具足大慧大精進等,可學續部。

    不爾,應學随一智者所造密論。

    最低限度定須聞思具顯,生起圓滿宗要之論。

    若作金剛阿阇黎者,(440)開示他人咒教授等,尤須于彼二種次第與曼陀羅儀軌應得善巧。

    若視諸大經論,唯是依據斷外增益,更執别有甚深教授,為彼所未說者,是于諸法究竟全無愛護,及是于大咒典發生恭敬并彼現為教授之障,是令密教速滅最大因緣。

    當依師長教授,于諸經論現為教授方便,勵力修學。

    如〈五次第論〉雲:「〈勝集密經〉中印封此諸義,當随釋續行,從師語了知。

    」此說究竟教授五次第之真實,佛于〈集密〉根本教中,以印封護,須從師語乃能了知。

    此說究竟深處謂諸續部根本教典,了知彼教須依師長。

    師長非可随意而說,須先了知随諸釋續,解根本續。

    故教授者,即是随行釋續無倒宣說根本教義,易令弟子相續,發生了解之勝方便。

    從師語知,準是應知。

    非謂經中隐而來說,唯從耳根次第相傳。

    故凡最勝教授,須于彼義久修習已,次觀續部定量教典,于多教義能與定解。

    若持教授觀察教義,全不能與定解,則是慧劣或義有失。

    随于顯密何宗,皆須先以聞思了知所修,次乃修習所決擇義。

    如彼乘馬,先示所行之地。

    現時至心欲修行者,于學諸大咒典視為可笑,彼于續部學與未學,二者修行全無差别。

    諸有樂求真解脫者,于是等處應審觀察。

    (441)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五終(442)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